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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00089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21:16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 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 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及时公告。 第五条 非经公司股东会依法作出决议,任何人无权变更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向投资者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
欢瑞世纪(000892) - 对外提供担保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21:16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担保的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规范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 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称"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 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 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公司实施担保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拒绝强令为他人 担保的行为。 第五条 公司对 ...
欢瑞世纪(00089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4 21:16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通过 - 欢瑞世纪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于2025年11月24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任职要求 - 董事会秘书任职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2] 不得任职情形 -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不得担任[2] -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不得担任[3]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需通知公司股东并公告[4] 聘任与解聘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 - 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公司需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8] -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需有充分理由,解聘或辞职时应向深交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9] 资料提交与变更 -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及时公告并提交相关资料[8] - 通讯方式资料变更时公司应及时向深交所提交变更后资料[9] 特定情形处理 - 董事会秘书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自事实发生起一个月内解聘[9] 保密与审查 -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与其签订保密协议[9] -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接受审查并移交有关档案文件和事项[9] 空缺处理 - 董事会秘书空缺时董事会应指定人员代行职责并尽快确定人选[10]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应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0] 培训与事务办理 - 公司应保证董事会秘书参加深交所组织的后续培训[10] - 公司应指派相关人员负责与深交所联系办理事务[10] 细则解释与生效 -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1]
欢瑞世纪(000892)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21:16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 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公司的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 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 ...
欢瑞世纪(00089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21:16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的 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组织资源、 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提 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原则为:必须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必须 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主营业务发展的要求;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规范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对外投资及 资产处置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欢瑞世纪联合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对外投资的,应按有关 ...
欢瑞世纪(00089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21:16
第一条 为加强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经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 度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和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 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和控股子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 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 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 ...
欢瑞世纪(00089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4 21:16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经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机构设置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 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 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 关专门 ...
欢瑞世纪(000892) - 财务总监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4 21:16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总监的行 为,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发挥财务监督职能,建立健全财务控制制度,保障公司 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财务总监是公司对财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财务报 告编制、会计政策处理、财务信息披露等财务相关事项负有直接责任。财务总监定期 参加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信息、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完整性、公允性、及时性负责;向总经理、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接 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三条 财务总监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切实维护公司 ...
欢瑞世纪(00089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21:16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当董事 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经董事会秘书授权,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内部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或授权,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单位、个 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
欢瑞世纪(000892) -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进展暨解除质押及冻结的公告
2025-11-24 21:15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5-050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 被司法强制执行进展暨解除质押及冻结的公告 股东北京青宥瑞禾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将继续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40): 持有本公司股份 13,258,4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16%)的股东北京青宥瑞禾文化传媒 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宥瑞禾")因被司法强制执行,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卖出本公司股份 13,258,474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351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3656%)。 近日,公司收到青宥瑞禾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进展的通知》,青宥瑞 禾于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