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发展(000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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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滨发展(00089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9 18:4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流程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19]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2] 表决规则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7]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22] 决议相关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内容[25] - 存在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等情况,需分别统计并公告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25]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24]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4]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6] - 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7]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存在问题的股东会决议[27]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30] - 股东会召集等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31]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违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严重时实施证券市场禁入[31]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3] - 本规则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董事会[33]
津滨发展(00089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
2025-12-09 18:4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2] - 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6] - 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9]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0]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1]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11] - 存在内控重大缺陷督促整改与内部追责[12]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行为[12] 股东会会议相关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十日内书面反馈[13] - 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会议在提议后两个月内召开[13] 股东诉讼相关 - 可接受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向法院诉讼[15] - 收到请求三十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15] 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20]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前三日提供资料[20]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要求延期会议,董事会应采纳[20] - 作出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1] 资料保存 - 公司保存审计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1]
津滨发展(00089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2-09 18:47
信息披露制度内容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规范相关行为[2] - 涉及国家、商业秘密可依法暂缓或豁免披露[4]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4] 信息披露操作要求 - 采用登记审批制,董办保管登记材料十年[7] - 因商业秘密暂缓或豁免需额外登记信息[8] - 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交易所[9] 信息披露制度其他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9]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起实施,由董事会修订解释[11] - 附件含内部审批表和知情人保密承诺函[12]
津滨发展(000897)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12-09 18:46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大信业务收入15.7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6] - 2024年大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平均资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6] 费用数据 - 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合计97.8万元,与2024年相比保持不变[3][16][18] 人员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45人,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5] 风险相关 - 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2亿元[7] 会议决策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通过续聘大信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议案[19] -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
津滨发展(000897) - 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2025-12-09 18:46
其他新策略 - 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5日迁入新办公地址,变更后为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7号鑫银大厦25层[2] - 变更前办公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苍穹道15号,邮编300381[2] - 变更后邮编为300201,公司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变更自公告发布日启用[2]
津滨发展(000897) - 《公司章程 》
2025-12-09 18: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8年12月31日注册登记,1999年4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6][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17,272,234元[8] -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270,000,000股[20] -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1,617,272,234股,均为普通股[2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0] - 董事会作出财务资助决议应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5]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51]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等情形下,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董事会收到相关提议或请求后,应在十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5][56][57]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5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5]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8]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若干人[10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6] - 公司董事会成员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124]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但任期不得超过六年[132]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14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40][141][142] 财务相关规定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60] - 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比例为百分之十[163]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63] - 无重大投资计划时,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172] 公司合并、分立及解散相关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2] - 公司合并或分立,自股东会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三次[185]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0]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0日内公示解散事由[190] - 公司因部分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91]
津滨发展(000897)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12-09 18:46
股本与股份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617,272,234股,均为普通股[3]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4] 章程修订 - 原章程“股东大会”表述修订为“股东会”[2]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变更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天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直接向法院诉讼[7]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效力有争议应及时起诉[6]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 年度股东大会需审议批准公司当年度内土地储备数量和投资额度范围[10] 董事相关 - 非独立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7]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27] 财务与审计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40] - 公司税后利润分配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再提取10%法定公积金[41]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4]
津滨发展(00089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2-09 18:45
股东会时间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2月26日14:00召开[2]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交易系统)和9:15至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2]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9日[3]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00 - 17:00,异地股东需在2025年12月22日17:00前传真或信函登记[8] - 登记地点在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9] 投票相关 - 议案一、二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6]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0897”,投票简称为“津滨投票”[13] - 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10]
津滨发展(000897) - 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09 18:45
会议安排 -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的通知[2] -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2] 会议情况 -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2] - 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委托董事会办理取消监事会工作的议案》[2]
津滨发展(000897) - 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09 18:45
会议决策 -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议案获董事会通过,提交临时股东会审议[2][3] - 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获董事会通过[3] - 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审计费合计97.8万元,与2024年持平[4] - 董事会通过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