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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00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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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00347) - 建议委任第十届董事会成员
2025-06-30 22:53
董事会成员委任 - 鞍钢股份拟委任第十届董事会成员,需经2025年第二届临时股东大会批准[3] - 王军、张红军、李景东将任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3,5,8,11] - 谭宇海将任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3] - 王旺林、朱克实、胡彩梅、刘朝建将任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3] 人员信息 - 张红军持有公司132,000股A股[3,8,9] - 公告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3] - 董事会有4名执行董事、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名非执行董事[3]
鞍钢股份(000898)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对照表
2025-06-30 21:31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以上(含5%)的股东或监事会的临时提案需审议[3]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3]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审议[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审议[4]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审议[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审议[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4] 股东大会召开要求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5] - 董事人数少于章程要求数额的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董事会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 - 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含10%)的股东书面要求时,董事会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 股东大会通知与提案 -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需在召开二十个工作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需在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1]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公告提案内容并提交审议[11] 股东大会表决规则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19]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9]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七类事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20]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0] 类别股东相关 - 公司变更或废除类别股东权利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和类别股东会议通过[21] - 增加或减少类别股份数目等十二种情形视为变更或废除类别股东权利[22] 其他要点 -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7]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结果[17]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鞍钢股份(000898)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对照表
2025-06-30 21:31
董事会组成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由7至10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1]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1] 董事会决议规则 - 第(七)、(八)、(十三)项决议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其余半数以上通过[2] - 重大关联交易决议需独立董事签字生效[7] 会议召开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四次会,每季度一次,定期会议提前十四天通知,其他提前三天[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可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3] - 董事长接到提议十日内召集主持会议[3] 会议出席与委托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含代理人)出席方可举行[4] - 董事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未出席且未委托视为放弃投票权[4] 重大事项决策 -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经党委前置研究,再由董事会按程序决定[3] -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股东提案经股东大会决议[5]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事项[5] - 董事会可决定一定数额以下投资和资产抵押等担保事项[6] - 董事会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6] -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报酬奖惩[6] 决议执行与监督 - 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组织落实并汇报执行情况[8] - 董事会对决议落实督促检查,追究违背决议执行者责任[8] 会议记录与保存 - 董事会会议记录含相关内容并记录表决结果[8] - 出席董事和记录人员签字,保存期十年[9] 其他规定 - 规则与法律法规及章程相悖时按其执行[9] - 规则修改草案报股东大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9]
鞍钢股份(000898)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朱克实)
2025-06-30 21:31
独立董事提名 - 鞍钢股份提名朱克实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候选人[2] - 被提名人通过资格审查[2] 任职要求 - 被提名人及其亲属持股、任职有规定[8] - 会计专业被提名人有经验要求[8] - 被提名人近36个月无相关谴责批评[12] - 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量不超三家[12] - 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2] 提名人承诺 - 提名人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12]
鞍钢股份(000898)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王旺林)
2025-06-30 21:31
董事会提名 - 鞍钢股份提名王旺林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人条件 - 需为会计专业人士,有注会资格或经济管理高级职称及5年以上全职经验[8]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有多项限制[8][10][12] - 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和谴责通报,任职公司数等有要求[10][12] 提名人承诺 - 提名人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12]
鞍钢股份(000898)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胡彩梅)
2025-06-30 21:31
董事会提名 - 鞍钢股份提名胡彩梅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人条件 - 需为会计专业人士,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经济管理高级职称及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8] - 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无相关任职、持股等情况,无重大业务往来,未受谴责批评,兼职不超三家[8][9][10][12]
鞍钢股份(00089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朱克实 )
2025-06-30 21:31
独立董事候选人条件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5] - 会计专业人士需有资格职称及经验[5] - 本人及亲属不在公司等任职[6][7] - 本人及亲属非特定比例股东[7] - 近十二个月无禁止情形[8]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批评[9] - 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不超三家[11]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1] 其他 - 候选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13]
鞍钢股份(00089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王旺林 )
2025-06-30 21:31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5] - 会计专业人士需有5年以上会计等岗位全职经验[5]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不超1%[7]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大股东处任职[7] - 最近十二个月无特定禁止情形[8]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或批评[9]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1]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1]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12]
鞍钢股份(00089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胡彩梅)
2025-06-30 21:31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 - 会计专业人士需有注会资格及5年以上全职经验[5]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不超规定比例[7]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特定股东任职[7] - 近十二个月无特定情形[8] - 近三十六个月无刑事处罚等[9]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交易所谴责等[9] - 过往任职无相关撤换情况[10] - 担任境内独董公司不超三家[11] - 在该公司任独董不超六年[11]
鞍钢股份(00089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刘朝建)
2025-06-30 21:31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经验要求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5] - 会计专业人士需有注会资格或经济管理高级职称及5年以上全职相关经验[5] 独立董事候选人持股及任职限制 - 本人及直系亲属非持股1%以上或前十自然人股东[7]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处任职[7] 独立董事候选人违规记录限制 - 近三十六个月无证券期货犯罪刑事处罚或证监会行政处罚[9]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9]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数量及时长限制 - 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11] - 在该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不超六年[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