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0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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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12-08 18: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 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应配合独立董事做好年报相关工作,保证所提供信息 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五条 公司管理层应在年报编制前向每位独立董事进行全面汇报,汇报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执行情况; (九)公司及相关方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及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落实情况 等; (十)本年度接受监管部门和交易所检查、调查和被采取其他监管措施的情 况; (十一)内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所处行业的影响情况; (十二)对公司业绩和股价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确保公司年报披露的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 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
佳电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2-08 18: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规范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公司债券、权证等)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二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 ...
佳电股份:章程修正案
2023-12-08 18: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 | 东大会的,应当报告证券交易所,说明原 | | 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 | | --- | --- | --- | --- | --- | | | | 因并公告。 在上述期限内,公司无正当 | |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 | | | 理由不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司董事会 | |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说 | | | | 应当做出解释并公告。 | | 明原因并公告。在上述期限内,公司无 | | | | | | 正当理由不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司 | |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 | | 董事会应当做出解释并公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 | | | | 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 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 | |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 | |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 | | | | 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 | | 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 | | | | 2/3 时; | | 的 2/3 时; | | | 第四 ...
佳电股份:重大资金往来控制制度
2023-12-08 18: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金往来控制制度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包括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 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资 金往来管理。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包括《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所界定/认定的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下称"资金占用"),包括:经 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 ...
佳电股份:董监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3-12-08 18: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 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 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 的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其买 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重 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 ...
佳电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3-12-08 18: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哈尔滨电气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参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和《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 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一) 权益性投资,包括单独设立或与他人共同设立企业、对全资、控股、 参股或联营/合营企业增资、受让其他企业股权等权益性投资; (二) 证券投资、委托理财、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期货和衍 生品投资等风险投资、融资类交易; (三) 其他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 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公司全资子公司 ...
佳电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12-08 18: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 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涉及或者可能涉及股价敏感事项、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或者可以推测出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的提问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 公告,并就信息披露规则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
佳电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8 18:31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现场、视频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 事 6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实际表决董事 6 名。会议由 董事长刘清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9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 ...
佳电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8 18:31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0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形式发出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现场、视频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实际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坤先生主持,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出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的正常需要,为公司的经 营发展提供流动资金支持,通过此次交易将保障其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不会对公 司的独立性以及当期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利益,公司监事会同 意本议案。具体 ...
佳电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12-08 18:31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联董事刘清勇先生、刘汉成先生、王晓辉先生及关联监事肖坤先生已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集团")2023 年预算批复的通知,公司申报的项目获批 16,342 万元,全资子公司佳木斯电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公司")申报的项目获批 17,048.5 万元,控股子 公司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装公司")申报的项目获批 2,739 万元,合计 36,129.5 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