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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0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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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08 18:31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2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经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下午 2:30 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 2023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2:30。 (2) 网络投票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20 ...
佳电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12-08 18:31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联董事刘清勇先生、刘汉成先生、王晓辉先生及关联监事肖坤先生已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集团")2023 年预算批复的通知,公司申报的项目获批 16,342 万元,全资子公司佳木斯电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公司")申报的项目获批 17,048.5 万元,控股子 公司哈尔滨电气动力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装公司")申报的项目获批 2,739 万元,合计 36,129.5 万 ...
佳电股份: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3-12-08 18: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强化信 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 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 尽责的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 ...
佳电股份: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制度
2023-12-08 18: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且适用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及黑龙江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公司的关注事项、函询及 问询事项(以下统称监管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跟踪落实是指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的执行情况跟踪、监 督、检查和督办。 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制度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高效执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决议的跟踪、监督、检查和督办。 董事长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在以后的董 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总经理是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的责 任人,董事长负责指导、督促总经理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落实, 董事会秘 ...
佳电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2023-12-08 18: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 年度第一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07 日召开 2023 年度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独立 董事三名,实际参加的独立董事三名。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2023 年 12 月 7 日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公司事前就该事项通知了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沟通。 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后,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为 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我们同意将该 ...
佳电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2-08 18: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行为,控制关联交易的风险,保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 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充分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 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当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构成关联交易时,公司相关 责任人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应当严格遵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
佳电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2023-12-08 18:31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规定,作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是公司为贯彻落实国资委持续健全以公司章程为基础 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并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修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国家 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
佳电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3-12-08 18:3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传递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保护公司股东利益,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出现、发 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 件(以下简称"重大信息")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 门和单位(以下简称"报告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或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报告人在知悉或者应当知 悉重大信息时的报告义务和报告程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不致出现虚假信息披露、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
佳电股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3-12-08 18: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 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哈尔滨电气 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相关 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提供公司年报相关内容信息的 各部门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 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 大差错"包括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 大遗漏信息、以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况。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 ...
佳电股份: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2023-12-06 18:08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8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通过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70,000 万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3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 告》(公告编号:2023-010)。 一、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35,000 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购买了固定收益型产品——机构专享嘉鑫固收封闭 2022-226 理财产 品,产品期限为 12 个月。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