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0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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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0-25 18:58
监事会组成与任期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不少于三分之一[5] - 监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5] 会议召开规则 - 定期会议至少每6个月召开一次,提前10日通知[10][12] - 临时会议提议后5日内发通知,提前1日通知[11][12] 会议出席与决议 - 会议需1/2以上监事出席,连续2次未出席应撤换[15] - 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18] 资料保存与规则生效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为15年[20] - 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及修改[22]
佳电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0-25 18:5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4]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4] 专门委员会职责 - 战略与科技委员会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和规划并提建议[11] - 提名委员会拟订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12]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机构[13] 委员会人员要求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10]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10]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定期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职时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人主持[18]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9][21]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1日书面通知,可豁免[21][22]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不足3日需顺延或获认可[23] 董事相关规定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不得委托已接受两人委托的董事[27] - 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且未委托出席,董事会建议撤换[27]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7] 决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1] - 关联交易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33] 其他规定 - 证券部工作人员在监督下统计表决情况[34] - 会议档案保存15年[38] - 秘书及时报送决议备案,按要求提供记录[41] - 决议涉及特定事项及时披露公告[41] - 决议公告含会议通知等内容[42] - 规则按法律法规及章程执行,制订修改经股东大会批准[44] - 规则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46]
佳电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0-25 18:5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在特定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8] - 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8]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2]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2]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应及时披露理由依据[13]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辞职,否则董事会应解除职务[13]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等情况,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3]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7] 独立董事职权与工作要求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3]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职权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9]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保障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等[25]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公司应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6]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 独立董事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监管报告[26] - 独立董事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27]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7]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7]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9]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监高的股东[29]
佳电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0-25 18:58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哈 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统称"股东大 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公司 ...
佳电股份: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3-10-25 18:58
董事会会议 - 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1]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调整 - 增补金惟伟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1] - 调整后成员为蔡昌、董惠江、金惟伟[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调整 - 增补刘汉成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2] - 调整后成员为董惠江、蔡昌、刘汉成[2]
佳电股份:董事会战略与科技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0-25 18:58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科技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五条 战略与科技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与科技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 不再具备独立性,该委员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 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科技委员会下设评审小组,总经理任评审小组组长,公司 经济运行部负责资料搜集与研究、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具体 事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打造科技 创新企业,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 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 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与科技 ...
佳电股份: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0-25 18:58
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4] 履职规定 - 委员变动致人数或比例不符,拟辞职委员履职至新任委员产生[7] -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等[6]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12] - 定期会议会前5日、临时会议会前3日发通知,快捷方式两日无异议视为收到[12]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14] 其他规定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8] - 会议记录保存十五年,委员对未公开信息保密[15] - 实施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7]
佳电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2023-10-13 18:4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规定,作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刘汉成先生履历,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中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我们认为刘汉成先生具备履职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刘汉成先生为公司 总经理。 独立董事: 董惠江 蔡 昌 金惟伟 2023 年 10 月 13 日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
佳电股份:关于副董事长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2023-10-13 18:42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董事长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收到姜清海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姜清海先生因年龄原因退出 现职,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总经理职务。辞 去上述领导职务后,姜清海先生仍在公司履职。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姜清海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 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的日 常管理、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起生效。公司 将根据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清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27%,其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8,000 股。姜清海先生辞 职后,所持股份将继续按照《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执行相关权 ...
佳电股份: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2023-10-13 18:38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的议案》,同意由公司董事刘汉成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刘汉成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后,公司董事 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 关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刘汉成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0 月 13 日 附:刘汉成先生简历 刘汉成,男,中国国籍,出生于 1968 年 3 月,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曾 任佳木斯电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