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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双马(00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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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双马: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6:23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三段一号成都国际金融中心1号写字楼26楼2号 [1] -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1] - 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平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并购贷款方案调整 - 公司拟将原并购贷款方案调整为自有资金支付不低于3 19亿元(原为6 38亿元),银行贷款支付不超过12 77亿元(原为9 58亿元),即增加银行贷款比例 [2] - 调整原因为优化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并基于当前金融政策及公司经营需求 [2] -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交易标的深圳健元92 1745%股权质押,贷款金额按交易金额15 96亿元的80%计算 [2] 贷款金融机构及授权 - 公司拟向渤海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并购贷款,最终授信额度、期限等以银行审批为准 [2]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12 77亿元额度内协商贷款置换、利率、期限、担保等条款,并可调整金融机构及贷款条件 [2]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调整银行并购贷款方案的议案》获董事会全票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 议案已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3]
四川双马(000935)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0 15:4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以15.96亿元购买深圳健元92.1745%股权[3] 其他新策略 - 调整并购贷款方案,自有资金支付不低于3.19亿,贷款不超12.77亿[4] - 拟向多家银行申请并购贷款,董事会授权协商[4] - 《关于调整银行并购贷款方案的议案》获通过,表决7票同意[5][6]
四川双马: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6 16:14
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 和谐恒源解除质押16,598,433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1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7% [1] - 本次解除质押的质权人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质押起始日及解除日期未在公告中明确披露 [1]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现状 - 和谐恒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404,383,669股,占公司总股本52.97% [1] - 和谐恒源累计质押107,406,667股,占其持股比例26.56%,占公司总股本14.07% [1] - 一致行动人LCOHC和天津赛克环未质押任何股份 [1] 质押股份结构细节 - 和谐恒源未质押股份数量为95,039,365股,占其持股比例73.44% [1] - 所有质押股份中无受限(冻结或标记)情况 [1] - 数据差异由四舍五入导致,与分项数值总和可能存在微小偏差 [2]
四川双马(000935) -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5-06-16 16:00
控股股东股份情况 - 和谐恒源解除质押股份16,598,433股,占其所持4.10%,占总股本2.17%[1] - 和谐恒源持有公司202,446,032股,占总股本26.52%[3] - 和谐恒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404,383,669股,占总股本52.97%[3][4] 股份质押情况 - 和谐恒源累计质押107,406,667股,占总股本14.07%[4] - 和谐恒源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占所持26.56%[4] 其他股东情况 - LCOHC持股133,952,761股,比例17.55%,质押为0[4] - 天津赛克环持股67,984,876股,比例8.91%,质押为0[4]
四川双马(000935) - 关于控股子公司湖北健翔通过美国FDA现场检查的公告
2025-06-05 16:15
业绩相关 -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健翔通过美国FDA现场检查,为国际业务拓展提供保障[1][2] 未来展望 - 湖北健翔完备体系将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2] 其他新策略 - 医药产品国际销售受市场环境、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2]
四川双马(000935)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2025-06-03 19:17
股东减持情况 - 中信金融资产原持股60,553,952股,占总股本7.9317%[1] - 计划减持不超11,358,300股,占比1.5000%[1] - 2025年3 - 5月合计减持3,786,007股,占比0.5000%[2] - 减持后持股56,767,945股,占总股本7.4358%[2] - 减持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所得[4] 减持交易细节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3,786,100股,大宗交易不超7,572,200股[1] - 集中竞价减持价格15.94 - 17.79元/股,均价16.87元/股[4][5] - 减持占总股本比例0.4959%[5] - 减持计划实施与计划一致,未超量[6]
四川双马:天津赛克环减持1041.9万股
快讯· 2025-05-29 20:06
股东减持情况 - 股东天津赛克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5年3月27日至5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41 9万股 [1] -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 3647%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 3760% [1] 减持后持股情况 - 天津赛克环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6798 49万股 [1] - 持股比例降至公司总股本的8 9051%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8 9782% [1] 减持影响 - 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1] - 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1] - 减持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
四川双马(000935)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5-05-29 20:04
股东持股变动 - 天津赛克环原持有公司股份78,403,902股,占总股本10.2698%[1] - 天津赛克环计划减持不超11,358,300股,占剔除回购后总股本1.5000%[1] - 天津赛克环实际减持10,419,026股,占总股本1.3647%[2] - 2025年5月28日,天津赛克环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占总股本53.9211%[4] - 2025年5月29日,持股占总股本52.9686%[4] - 截至目前,天津赛克环持股占总股本8.9051%[4] - 2025年3 - 5月28日,天津赛克环减持股数占总股本0.4122%[6] - 2025年5月29日,减持股数占总股本0.9525%[6] - 和谐恒源持股占总股本比例26.5176%不变[8] - LCOHC持股占总股本比例17.5459%不变[8] 减持方式及价格 - 天津赛克环集中竞价减持3,786,026股,均价16.53元/股[10] - 天津赛克环大宗交易减持6,633,000股,均价15.13元/股[11] - 集中竞价减持价格区间15.90 - 17.90元/股[11] 减持影响 - 天津赛克环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5] - 减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5] - 减持计划实施与披露一致,未违规[11][12]
四川双马: 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1 19:38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333 号中海国际中心 E 座 602 室 电话:028-65585333 传真:028-66266533 邮编:610041 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 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 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律 ...
四川双马: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21 19:27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 或者"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促进公司规范化运 作,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四川和谐双马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条款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条款与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若有抵触,以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及义务 第四条 董事会由全体董事组成,负责股东会决议的执行和公司业务的决策, 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 项规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