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00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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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1 15:50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至11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董事长相关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在董事中选举产生[4] - 董事长有公司当期净资产5%以内的资产运作权限[5] 会议议案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时可提出临时董事会议案[7] - 其他议案应在董事会召开前15日送交董事会秘书[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1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11] - 董事会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5日前通知,但特殊紧急情况除外[12]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发出[17]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表决事项 - 涉及公司对外担保、增加注册资本等事项须经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6] 会议记录 - 表决票作为公司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7] - 电话形式召开的董事会临时会议连续不得超过两次[19] - 董事应在收到电话会议记录后3日内签名并送达公司[20] - 应独立董事或监事会要求提议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22] - 通讯表决方式下,表决票或会议决议签字页送达期限截止后1个工作日内统计表决结果[23]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 - 董事会秘书需在会议结束后3日内整理完会议记录并送达董事[25] - 董事应在收到会议记录后3日内签字并送达公司[25] 规则修改 - 出现国家法律等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大会决定三种情形须及时修改本规则[29] - 规则修改事项属法定披露信息按规定公告或披露[29] - 董事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修改,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29] 决议执行 - 董事会对决议实施情况跟踪检查,发现违规可要求经理人员纠正[31] - 经理人员不采纳意见,董事长可提请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要求纠正[31] 其他 - 董事会应配备业务水平较强的专职工作人员[31] - 本规则“以上”“以内”含本数[31]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31]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1] - 本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修改权归公司股东大会[31]
首钢股份: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24-04-21 15:50
资金数据 - 2023年初存放于财务公司存款余额87.83亿,年末91.29亿,收息费1.06亿[10] - 2023年初向财务公司贷款余额180.17亿,年末153.89亿,付息费3.64亿[10] - 2023年初短期借款余额105.82亿,年末104.75亿[10] - 2023年初长期借款余额5.00亿,年末16.01亿[10] - 2023年初应付票据余额67.39亿,年末32.59亿[10] - 2023年初委托贷款余额1.95亿,年末0.54亿[10] 业务进展 - 2021年6月29日与财务公司签金融服务协议[10] - 2023年4月1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开展金融业务议案[10] - 2023年6月30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开展金融业务议案[10] - 汇总表于2024年4月18日获董事会批准[11]
首钢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1 15:50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4)第 110A011631 号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股份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 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首钢股份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首钢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15:50
业绩相关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比例为100%[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为100%[1] 内控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错报≥资产总额1%等[10]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1000万元[12] 内控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及重要缺陷[14]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及重要缺陷[15] - 个别子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要求限期整改并监督[15] 评价结论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18]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建立内控制度和体系,符合规定[19]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董事会评价报告反映内控建设及运行情况[20]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条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1 15:50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 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 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人数不少于二分之一。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 ...
首钢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1 15:50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钢股份") 八届五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 发出。 (二)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月季园二 层大会议室召开。 (三)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4 人,其中常海宇监事因公 未出席会议,委托孙毅监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毅主持。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报 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 事会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 年度报告摘 ...
首钢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1 15:50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663,754,519.41元,母公司净利润353,072,839.80元[5] - 母公司提取盈余公积后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317,765,555.82元[5] - 拟以7,794,611,605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0.30元,合计233,838,348.15元,占2023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74%[6] 公司决策 - 多项议案表决全票通过,含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等[3][4][6][7][8][11][12][13][14] - 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等关联交易议案表决同意6票[9][10] - 拟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表决同意7票[13] 人事变动 - 聘任赵鹏为公司副总经理,出生于1974年8月[20][24] 会议信息 - 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2] - 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发出,由邱银富董事长主持[2] -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合规[2]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林)
2024-04-21 15:50
会议召开 - 2023年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会议10次[2] 人员调整 - 2023年8月18日通过董事、总经理、总会计师调整议案[15][17] - 2023年10月26日通过董事会秘书调整议案[17] 议案通过 - 2023年4月19日及6月30日通过续聘致同作为202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议案[14] - 2023年4月19日通过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兑现及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分配办法议案[18] - 2023年4月19日及6月30日通过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议案[19]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独立董事履职尽责,2024年继续维护股东权益[28] - 独立董事出席相关会议并就多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4][7][22][23][24][25] 担保情况 - 截止2022年末公司为钢贸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余额未超额度[27]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兴喜)
2024-04-21 15:50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会议10次[2]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10次、股东大会2次[2] - 独立董事出席2次独立董事汇报会暨审计委员会会议[4] 议案审议情况 - 2023年4月19日及6月30日审议通过续聘致同为202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14] - 2023年8月18日审议通过总会计师、董事、总经理调整议案[15][17] - 2023年10月26日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调整议案[17] - 2023年4月19日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分配办法议案[18] - 2023年4月19日及6月30日审议通过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20] 独立董事意见 - 独立董事对多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审议程序合法有效[20][21][23][24][25] 其他情况 - 截止2022年末公司担保余额未超额度,无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26] - 2023年独立董事履职尽责,2024年将继续维护股东权益[27]
首钢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1 15:50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于2023年末评估独立董事顾文贤等四人独立性[1] - 四人未任其他职务,未在主要股东公司任职[1] - 四人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符合要求[1] 报告信息 - 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18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