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业期货(00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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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业期货: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4-12-30 21:21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综上所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黄德春先生、卢华威先 生、张洪发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阅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德春先生、卢华威先生、张洪发先生 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一、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 ...
弘业期货: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4-12-30 21:21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 行使监督权,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进行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保障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按照规定及时向监事会提供有关的 资讯和资料,以便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风险控制和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有效的 监督、检查和评价。 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2024 年 12 月 30 日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 决程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以下称《期货和衍生品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档、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苏 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应同时符合不时修改的公司股票上市地 ...
弘业期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4-12-30 21:21
规则审议 - 2024年12月3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 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13]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13] 提案相关 -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股东提案需股东大会审议[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9] 通知与公告 -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不少于20个工作日发书面通知,临时股东大会不少于15日公告通知[2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公告内容[19] 表决相关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1]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1] 其他规定 -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5]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出修正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70]
弘业期货: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12-30 21:21
监事会换届 - 2024年12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监事会换届议案[1] - 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1] - 提名黄东彦、陈亮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1] 任职信息 - 黄东彦现任公司党委委员等,未持股[7] - 陈亮现任苏豪控股金融事业部副总,未持股[8][9]
弘业期货: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30 21:21
会议相关 -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7位董事均出席[2] 议案审议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获全票通过,待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6]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获全票通过[19] -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获全票通过[21] - 《关于择期召开公司2025年相关股东大会的议案》获全票通过[23] 人员提名 - 提名储开荣等4人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待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6][8][10][11] - 提名黄德春等3人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待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1][13][14][15][16] 薪酬分配 - 拟定2023年度公司党委副书记等年度薪酬分配系数为0.9,任期激励分配系数参照执行,6票同意[21]
弘业期货: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卢华威)
2024-12-30 21:21
候选人情况 - 卢华威为弘业期货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持股与任职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属特定持股股东[6]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特定股东单位任职[7] 兼职与任期 - 兼任独立董事境内外上市公司不超5家[10] - 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0] 声明日期 - 声明日期为2024年12月30日[15]
弘业期货: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2-30 21:21
公司章程修订 - 2024年12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 减少注册资本时通知债权人及公告方式有修订[3] - 控股股东定义明确[4] - 法定代表人相关规定修订[2] - 公司章程约束对象增加党委成员[2] - 党组织作用表述修订[2] - 公司对购买股份人提供财务资助规定修订[4] 股东提案与表决 - 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以上股东的提案[5]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事项[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或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提案及临时提案[6]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大会补充通知[6] - 表决代理委托书备置时间规定[7] - 授权书应载明相关股份信息[7] - 多表决权股东投票规定[7] 股东大会与会议召集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股东可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8] - 董事会未按时召集,股东可自行召集会议[9]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股东大会主持规定[9]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9] - 变更或废除类别股东权利需经相关会议通过[10] - 类别股东会决议表决要求[13] - 公司发行股份数量及程序规定[13] - 公司设立股份计划完成时间规定[14] 公司组织架构 - 公司党委任期及成员设置[16] - 董事选举、任期及相关规定[18] - 董事长、副董事长选举、任期规定[18] - 董事会组成及决议表决规定[19][21] - 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及通知时间[22] - 董事长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情形[22][23] - 董事会会议出席及决议通过规定[23] - 关联关系董事表决规定[23] - 公司设立专门委员会及成员要求[23][24] - 监事会会议召开次数规定[25] - 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25][26] - 董事会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决议规定[25] -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会议主持规定[25] 公司运营与财务 - 公司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要求[27]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比例规定[29] - 公司向股东分配股利规定[29]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审议及投票方式[30] - 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处理方式[30] - 公司合并、分立相关通知及公告规定[30][31] - 公司合并、分立后债权债务承担规定[31] - 公司解散情形及相关规定[31][32] - 公积金使用顺序规定[29] - 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规定[32] - 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表决要求[32] - 公司解散后清算组相关规定[32][33][34] 其他 - 修订的《公司章程》等文件披露网站[35] - 公司将根据章程指引意见稿进一步修订章程[35] - 本次修订事项需获批准,结果不确定[35]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2月30日[37]
弘业期货: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张洪发)
2024-12-30 21:21
人员任职与持股合规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非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6]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7] 独立董事任职情况 - 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5家[10] - 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0] 过往履职合规 - 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未出现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总数二分之一情形[11]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以外其他有关部门处罚[12] - 不存在同时在超五家公司担任董监高情形[12]
弘业期货:公司章程(草案)
2024-12-30 21:21
股本结构 - 公司首次发行H股前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6.8亿股,占比100%[17] - 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92992674亿股,占比43.09%[17] -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479亿股,占比21.75%[17] - 江苏弘苏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43548亿股,占比21.11%[17]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800万股,占比10.00%[17] - 公司已发行2.497亿股H股[18] - 2022年8月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A股1.00777778亿股[18] - 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07777778亿股,其中A股7.58077778亿股,H股2.497亿股[1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7777778亿元[19] 股份转让与交易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2] 公司治理与决策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9]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90] - 董事会决议中第(五)、(六)、(十一)项须2/3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其余过半数同意[116] - 监事会会议需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2/3以上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178] 会议相关规定 - 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之内举行[73]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大约每季一次,会议召开14日前通知[122] -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175] 人员任职与资格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兼任特定职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107]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和罢免,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107] - 总经理和监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157][172] - 首席风险官需从事期货业务3年以上,担任相关负责人职务不少于2年;或从事期货业务1年以上,在金融机构从事风险管理等业务3年以上[148][149] - 财务负责人应具备期货从业人员条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会计师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15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报告并依法审查验证[19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200]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200] - 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200]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200]
弘业期货: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黄德春)
2024-12-30 21:21
独立董事情况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非前十自然人股东[6]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单位及前五股东单位任职[7] - 兼任境内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5家[10] - 在公司连续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0] - 过往任职无连续十二个月未亲出席董事会超半数情况[10] 声明日期 - 声明日期为2024年12月30日[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