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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邦新材(00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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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邦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24-09-12 20:33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发行人"或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 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 号)(以下简称 "《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 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深证上〔2023〕 110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次公开 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 管理指引》(中 ...
强邦新材: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2024-09-12 20:33
| 序号 | 承诺名称 | 页码 | | --- | --- | --- | | 1 | 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的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 1-24 | | 2 | 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25-34 | | 3 |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 35-45 | | 4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 46-49 | | 5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50-58 | | 6 |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59-60 | | 7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61-68 | | 8 |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性措施 | 69-78 | | 9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79-82 | | 10 | 关于业绩下滑时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 83-88 | | 11 | 中介机构出具的承诺函 | 89-92 | 1 | 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 | --- |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2 ...
强邦新材: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2024-09-12 20:33
目前,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委员 召集人 战略发展委员会 郭良春、曾大鹏、李仲晓 郭良春 审计委员会 葛素云、李仲晓、郭俊成 葛素云 提名委员会 李仲晓、郭良春、曾大鹏 李仲晓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葛素云、郭俊成、李仲晓 葛素云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发展、审 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对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 议事规则进行了规定,以保证专门委员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促进公司完善法人 治理结构。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并对董事会负责,相 关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 员会的设置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 ...
强邦新材: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2024-09-12 20:33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 -- 发行类第2号》的要求,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发行人")针对股东信息披露做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 2、本公司不存在股份代持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3、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的情形; 4、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 5、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6、本公司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形。 本人作为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为减少并规范本人及本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不含公司及其 控制的企业,以下统称为"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含其控股/全资子公司,下同) 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确保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承诺如下: (以下无正文) l 2 1、 除已经在招股说明书及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的关联 ...
强邦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
2024-09-12 20:3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九月 声 明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 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1-2-1 | 声 | 明 | 1 | | --- | --- | --- | | 目 | 录 | 2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 | | 一、本次证券发行 ...
强邦新材:董事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
2024-09-12 20:33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材料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2年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 i 易所上市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 以审议通过。 2、发行股票的数量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 以审议通过。 3、定价方式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 以审议通过。 4、发行方式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 以审议通过。 5、发行对象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牵权的表决结果予 以审议通过。 6、承销方式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 ...
关于同意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2024-02-23 19:32
| 索 引 号 | | bm56000001/2024-00001981 | 分 | ç±» | | --- | --- | --- | --- | --- | | å'布机æ " | | | 发文日期 | | | å | ç§° | 关于同意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å… | | | | | | ¬å¼€å'行股票注册的批å¤ | | | | 文 | 号 | | 主 题 词 | | å³äºåæå®徽强馿°ææè¡ä»½æé匸é¦次å ¬å¼åè¡è¡ç¥¨æ³¨åçæ¹å¤ å®徽强馿°ææè¡ä»½æéåŒ¸ï¼ âââ ä¸å½è¯å¸çç£ç®¡çå§å伿¶å°æ·±å³è¯å¸äº¤ææ æ¥é çå³äºä½ 匸é¦次å ¬å¼åè¡è¡ç¥¨å¹¶å¨æ·±å¸主æ ¿ä¸å¸ç审æ ¸æè§åä½ åŒ¸æ³¨åç³è¯·æä»¶ãæ ¹æ ®ãä¸å 人æ°å ±åå½è¯å¸æ³ã ã ä¸å人æ°å±åå½åŒ¸æ³ã ã å½å¡é¢ååŒå³äºè ´¯å½»å® æ½ä¿®è®¢å çè¯å¸æ³æå³å·¥ä½çéç¥ã(å½å åã2020ã5å· ...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12-22 19:14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Strong State New Materials Co., Ltd. (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鹏举路 37 号) STPR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沿道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AITONG SECURITIES CO., LTD.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 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 险。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1 安 ...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_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注册稿)
2023-12-22 19:12
RSM 容 诚 审计报告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3]200Z0477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骗 缘 章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分订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出具有执业价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a.gov.cn)"进行动 。 【 3-2-1-1 目 录 | 序号 | K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1-7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8-9 | | 3 | 合并利润表 | 10 |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11 | | 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2-15 | | 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6-17 | | 7 | 母公司利润表 | 18 | | 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9 | | 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20-23 | | 10 | 财务报表附注 | 24-185 | 3-2-1-2 审计报告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 ...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保荐书(注册稿)
2023-12-22 19:1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 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 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1-2-1 | 声 | 明 1 | | --- | --- | | 目 | 录 2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