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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邦新材(00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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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邦新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11-05 21:07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应 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 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 或者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相关关联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 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认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1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强邦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11-05 21:07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1号)同意注册,安徽强邦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万股,本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9.6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72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497.72万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222.2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年10月8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4]200Z0049号)。 根据《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强邦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2024-11-05 21:0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1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222.28万元,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况下,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 或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补足。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
强邦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11-05 21:0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和《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 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 ...
强邦新材: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
2024-11-05 21:07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00Z047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序号 | | 内 | 容 | 页码 | | --- | --- | --- | --- | --- | | 1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 | | 1-3 | | | 行费用鉴证报告 | | | | |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 | | | | | 2 | | 行费用专项说明 | | 4-6 | 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200Z0477 号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强邦新材: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11-05 21:07
股东会议事规则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障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订本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公 司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 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 规则关于召开股东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对股东会 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 ...
强邦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05 21:07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5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 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 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 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 的相关公告。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以邮 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娄立斌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 事 3 名, ...
强邦新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2024-11-05 21:07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8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 1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00.74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2,202.55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498.19万元(不含增值税)。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1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 上〔2024〕82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万股 (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本次 ...
强邦新材: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11-05 21:07
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且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 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 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 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审计委员会委员任 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 ...
强邦新材:强邦新材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4-10-31 17:07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3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1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 上〔2024〕82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万 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9.68元/ 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72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6,497.7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222.2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0月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0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00Z0049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存储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