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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邦新材(00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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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邦新材(00127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7:16
募集资金支取与专户管理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管理 - 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12]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3] 募集资金置换与补充流动资金 - 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3] - 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应在6个月内实施置换[14]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12个月[14] - 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4]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应归还资金至专户,无法按期归还需提前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15]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通过专项账户或专用结算账户,产品需为保本型、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15]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应在董事会通过后二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6] 超募资金使用 - 应按顺序使用超募资金,包括补充项目缺口、临时补流、现金管理等[17] - 超募资金应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需明确使用计划并按计划投入[17]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存在特定情形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超限额使用严重时视为擅自改变用途[20] - 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在董事会通过后二日内公告相关内容[20]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项目节余资金低于一百万元或低于承诺投资额百分之一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年报披露[23] - 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占净额百分之十以上使用需保荐、董事会、股东会同意[23] - 全部项目完成前部分资金变永久补流需到账超一年、不影响其他项目并履行审批披露义务[24] 募集资金监督与报告 - 财务部门需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记录支出和项目投入情况[27]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并报告[27] - 董事会应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7] - 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8] - 保荐机构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8]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等情况时,董事会需分析理由、提出整改措施并披露[28] - 保荐机构需在核查报告中分析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特殊鉴证结论的原因并提核查意见[28] 制度生效与管理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订时亦同[3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31]
强邦新材(001279)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7:16
审计安排 - 审计委员会协调年报审计时间安排,督促提交报告并记录情况[3][4][6] - 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与年审机构分三个时段沟通并组织现场会议[5] 费用与聘用 - 审计委员会讨论年度审计费用合理性并提建议[10] - 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提议续聘或改聘[7] 内控管理 - 审计委员会指导内控检查,评价情况形成自评报告[8] - 内控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报告[9]
强邦新材(00127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7:1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1] - 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9]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29] 股东会授权与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对董事会普通决议事项授权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9] 临时股东会召集相关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4]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5] - 股东请求董事会未反馈或不同意,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计委员会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未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16] 股东会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19] 通知与公告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书面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7,20,23]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必需费用由公司承担[17]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其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总数[27] - 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31]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8]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除外)[41]
强邦新材(001279)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5-09-29 17:15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7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 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将"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5 年 10 月延期至 2026 年 10 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4]5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证上[2024]827 号文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9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4,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9.68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720.00 万元, 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6,497.72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2,222.28 万元。 该募集 ...
强邦新材(001279) -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5-09-29 17:15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0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逐项审议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在审议《关于与 STRONG PLATES EUROPE, S.L、武汉市哥德堡印刷器 材有限公司、南京江南雨印刷设备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2、在审议《关于与东莞市彩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东莞市锦晟印刷器材有 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董事林文丰先生回 避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3、《关于与龙港市强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投票表决,董事郭良春、郭俊成先生回避表决,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 ...
强邦新材(00127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9-29 17:15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6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 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最新监管法规体系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 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调整情况,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1、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种类"的表述统一 修订为"类别"; 2、删除《公司章程》"第七章 监事会"及"监事"的内容; 3、单项条款若不涉及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变化、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 调整、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等,未在表格中对照 ...
强邦新材(001279) - 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7:15
重大经营 决策程序规则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决策管 理,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统称"下属公司") 发生的本规则所述投资、对外担保、购买、出售资产等重大事项,应当首先根据下 属公司章程或其他制度的规定,由下属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股东 会、董事会、董事长和总经理)进行审议;下属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再 根据本规则的规定,由公司内部有权机构进行审议。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应根据股东会的决议,负责对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决策,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四条 总经理应于每年一季度拟定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报董事会审核批 准。董事会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第五条 公 ...
强邦新材(001279) - 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9-29 17:15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9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 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 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 ...
强邦新材(001279)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9-29 17:15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8 1 根据《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9 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2.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1号)同意注册,安徽强邦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万股,本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9.68元/股,本 ...
强邦新材(001279)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29 17:15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2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以邮件 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娄立斌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 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 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