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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科技(00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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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3-10-25 18:51
1、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3 年 1-9 月合并报表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540,665.51 元,母公司 2023 年 1-9 月实现净利润 36,427,639.04 元。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 260,596,294.41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63,946,799.29 元。按照孰低原则, 将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拟定本次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
长青科技: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8:51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充分保障股 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 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 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界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
长青科技: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8:51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可 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 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 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
长青科技: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8:51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在进行信息披露时应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禁止选择性信息 披露。所有投资者在获取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方面具有同等的权利。 前款所称公平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必须向所有投资者公开 披露,以使所有投资者均可以同时获悉同样的信息,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 透露或泄露。前款所称选择性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在向一般公众投资者披露前,将未公开 重大信息向特定对象披露。 第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及时性原则进行信息披露,不得迟延披露,不得有意选择 披露时点强化或淡化信息披露效果,造成实际上的不公平。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 ...
长青科技: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8:51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 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 ...
长青科技: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8:51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 行为,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以获取长期 收益为目的,以公司合法持有的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资源进行的各种形 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三)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股票、基金的投资; (五)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权投资; (六)委托理财; (七)其他投资。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不包括公司购买原材料、设备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的行为,以及以寻求短期差价为目的的股票、基金、 期货、外汇及衍生金融工具等的投资。 公司原则上不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 ...
长青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2023-10-25 18:5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等方式支付 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常州长 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长青科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数字化应收账款债 权凭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5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50.00万股,发行价格18.88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5,136.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 民币57,406.48万元。 ...
长青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2023-10-25 18:5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六)培训人员:齐玉祥、刘一鸣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 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八)培训内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法 规、指引、通知、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董监高 职责及行为规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等进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二)保荐代表人:屠晶晶、齐玉祥 (三)协办人:张廷宇 (四)培训时间:2023 年 10 月 18 日 (五)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 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对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长青科技"、"公司")进行了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 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 ...
长青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5 18:51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出具了专项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告编号:2023-035)。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3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枫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徐海琴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
长青科技: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8:51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实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等相关工作。公司各部 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等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负责其涉及 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 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管理等工作。 公司监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