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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科技(00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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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科技(001324)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2025-01-08 00:00
培训信息 - 中信证券2024年12月27日对长青科技进行持续督导培训[2][3] - 培训地点在公司会议室,人员为张廷宇、刘一鸣[3] - 培训对象含董监高、中层以上等人员[2] 培训内容与效果 - 内容涉及信息披露、资本运作及市值管理等[2] - 提升相关人员法规理解和规范运作意识[5]
长青科技(001324) - 长青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
2024-12-30 20:58
市场与业务发展 - 三明治轻量化材料领域市场占有率无公开数据,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力度,开拓更多应用领域 [2] - 三明治复合材料在轨交及建筑下游市场空间将进一步释放,公司将持续深耕现有市场并拓展新领域 [2][4] - 公司未来3-5年将聚焦主业,加大新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力度,提升竞争力并挖掘新兴业务潜力 [11] - 公司复合材料产能扩建募投项目按计划有序建设,未来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筹划重大资本开支 [11] 股东与分红 -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了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 - 2023年公司进行了两次现金分红,未来将根据经营情况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10] 技术与创新 - 公司坚持创新引领发展,持续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积极响应国家双碳发展战略目标 [11] - 三明治复合材料具有轻量化、高强度、节能环保等特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10] 经营与财务 - 公司不同季度综合毛利率波动主要受市场环境、产品结构及项目交期变化影响 [4] - 2025年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深化核心竞争力,推进精细化管理和降本增效 [4] - 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旨在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激励员工创造价值,促进公司长期发展 [4] 订单与销售 - 轨交类业务订单情况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生产周期因项目差异而异,销售模式为直销 [10] - 公司产品销售主要通过招投标和竞争性谈判获取订单,销售模式未发生变更 [10]
长青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超过1%的公告
2024-12-06 17:25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份变动超过 1%的公告 大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创新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常州武进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红土鑫洲创业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大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 人常州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红土")、常州武进红土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进红土")、北京红土鑫洲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北京红土")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向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送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2024 年 11 月 21 日-12 月 5 日,深创投、常州红土、武进红土及北京红土的 减持情况详见下表: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 | | 减持期间 | |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数占公 ...
长青科技: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2024-11-04 16:28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 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9 月18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常州长青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回购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最新 ...
长青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超过1%暨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公告
2024-11-01 19:32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超过 1%暨权益变动 至 5%以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市华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恒鑫汇诚股权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鑫汇诚")持有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长青科技"、"发行人")股份 6,89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公司于 2024 年 09 月 27 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 股份预披露的公告》,恒鑫汇诚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 4,096,932.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97%,占目前剔除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 ...
长青科技: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11-01 19:32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一权益 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常州长青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科技"或"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相关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长青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股票简称:长青科技 股票代码:001324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华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一深圳市恒鑫汇诚股权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南海大道山东大厦主楼 0436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皇庭中心 20 层 20B 华信资本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1日 1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
长青科技(001324)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9 18:42
营业收入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22,671,061.98元,同比减少24.31%;年初至报告期末为329,515,275.13元,同比减少15.24%[2] - 本期营业总收入3.30亿元,较上期3.89亿元下降15.24%[17] 净利润变化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02,734.48元,同比减少46.24%;年初至报告期末为48,712,473.46元,同比减少18.19%[2]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49273790.16元,上年同期为58233834.84元[1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712473.46元,上年同期为59540665.51元[18]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化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7,203,657.73元,同比增长197.6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203657.73元,上年同期为 - 27855359.54元[20] 资产与所有者权益变化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303,091,140.18元,较上年度末减少3.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099,441,216.76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15%[2] - 期末流动资产合计10.39亿元,较期初11.30亿元下降7.17%[14] - 期末非流动资产合计2.64亿元,较期初2.25亿元增长17.46%[15] - 期末资产总计13.03亿元,较期初13.55亿元下降3.81%[15] 应收款项融资变化 - 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12,096,820.61元,较期初减少69.47%,主要系在手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5] 预付款项变化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11,401,938.29元,较期初增长179.47%,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增长所致[5] 在建工程变化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73,082,127.93元,较期初增长122.03%,主要系厂房建设持续推进所致[5] 投资收益变化 - 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1,665,824.37元,上年同期为125,000.00元,增长1232.66%,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收益增加所致[7] - 本期投资收益166.58万元,较上期12.50万元增长1232.64%[1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化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发生额8,043,916.11元,上年同期为4,452,272.22元,增长80.67%,主要系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7]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804.39万元,较上期445.23万元增长80.67%[17]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化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63,400,976.01元,上年同期为553,602,129.68元,减少111.45%,主要系本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63400976.01元,上年同期为553602129.68元[21] 股东数量与持股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5,373名,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名[8] - 常州长青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60%,持股数量42,228,000股[8] - 埃濰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23%,持股数量14,118,400股[8] - 深圳市华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恒鑫汇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6.15%,持股数量8,487,000股[8]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0%,持股数量8,280,000股[8]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首次授予员工总人数不超过40人(不含预留份额),其中董监高共12人[13] -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股规模不超过111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3,800万股的0.80%[13] -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89万股,预留22万股[13] 一致行动关系情况 - 常州珊瑚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国润九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常州国润九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12] - 常州长青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周银妹与埃濰控股有限公司100%控股股东周建新构成一致行动关系[12] 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变化 - 期末流动负债合计1.96亿元,较期初2.57亿元下降23.99%[15] - 期末非流动负债合计0.17亿元,较期初0.46亿元下降63.58%[15] - 期末负债合计1.97亿元,较期初2.62亿元下降24.69%[15] 营业总成本变化 - 本期营业总成本2.84亿元,较上期3.26亿元下降12.86%[17] 基本每股收益变化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559元,上年同期为0.50元[18]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化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136086.20元,上年同期为 - 564909079.69元[2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变化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24559188.57元,上年同期为221869393.32元[20]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变化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663000000.00元,上年同期为20000000.00元[2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变化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0200000.00元,上年同期为23588812.91元[2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变化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18081846.36元,上年同期为76752202.03元[21]
长青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29 18:42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发出[1] - 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3名监事应到实到[1] 报告审议 -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3票同意[1] - 监事会认为报告编制审核程序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1] 报告查询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 备查文件 - 备查文件为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3]
长青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29 18:42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10月25日发通知,10月29日召开[1] - 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9人,非独立董事胡锦骊通讯表决出席[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9票同意[1]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反映Q3经营状况,经审计委员会同意[2] -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2]
长青科技: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4-10-29 18:42
舆情管理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应对各类舆情[2]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2]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4] 处理机制 - 证券事务部负责舆情信息管理并上报[7] - 一般舆情由组长及副组长灵活处置[7] - 重大舆情由组长召集会议决策[7] 责任追究 - 违反保密或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将被追责[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