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科技(00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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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科技: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6 00:59
股东权益变动 - 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州武进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红土鑫洲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1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 [1][3] - 减持方式包括集合竞价和大宗交易,其中深创投减持525,300股(0.38%),常州红土减持229,400股(0.17%),武进红土减持202,500股(0.15%),北京红土减持157,700股(0.11%)[1] - 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从8.57%下降至7.76%,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从11,776,300股减少至10,661,400股 [3][4] 减持计划执行情况 - 本次减持与2025年3月15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原计划减持不超过4,123,632股(占当时总股本的2.99%),截至公告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4] - 减持原因为股东自身资金需求,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 股东持股结构变化 - 深创投无限售条件股份从5,445,200股(3.96%)降至4,919,900股(3.58%)[3] - 常州红土无限售条件股份从2,664,400股(1.94%)降至2,435,000股(1.77%)[4] - 武进红土无限售条件股份从2,156,500股(1.57%)降至1,954,000股(1.42%)[4] - 北京红土无限售条件股份从1,510,200股(1.10%)降至1,352,500股(0.98%)[4]
长青科技(001324) -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2025-06-25 17:02
减持情况 - 2025年6月9 - 24日,深创投等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14900股,占总股本0.81%[1][2] - 深创投等各主体集合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具体股份及占比[1][2] 权益变动 - 各主体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数量及占比情况[3] 股份情况 - 无限售和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及占比[4] 减持计划 - 2025年3月15日披露减持预披露公告[4] - 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减持不超2.99%,即4123632股[4] - 截至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4] 其他 - 本次变动无违规情况[4] - 不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5] - 备查文件含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5] - 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减持告知函[6]
每周股票复盘:长青科技(001324)拟使用4.7亿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搜狐财经· 2025-06-14 14:41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6月13日收盘,长青科技报收于18.23元,较上周的18.41元下跌0.98% [1] - 本周长青科技6月10日盘中最高价报18.89元,6月13日盘中最低价报18.21元 [1] - 长青科技当前最新总市值25.16亿元,在轨交设备板块市值排名25/31,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4578/5150 [1] 交易信息 - 6月10日,长青科技发生1笔大宗交易,成交金额为219.7万元 [2][3] 公司公告 - 长青科技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3] -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2.9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1.8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3] - 理财产品需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条件 [2]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651,3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74,064,778.11元 [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
长青科技(001324)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6-09 16:30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450.00万股,发行价18.88元/股,募资总额65136.00万元,净额57406.48万元[3] - 募投项目总投资52598.58万元,含产能扩建等项目[5][6] 资金管理 - 拟用不超2.90亿元闲置募资、1.8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9][10] - 现金管理收益归公司,优先补日常经营流动资金[11] - 2025年6月9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16][17]
长青科技(001324)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6-09 16:30
融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450.00万股A股,发行价18.88元/股,募资6.5136亿元,净额5.7406477811亿元[3] 资金投向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5.259858亿元,含复合材料产能扩建等四项目[4] 现金管理 - 拟用不超2.9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1.8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6] - 2025年6月9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8][9] - 现金管理风险可控,公司将适时介入降风险,不构成关联交易[11][13]
长青科技(001324)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09 16:30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9日现场召开,3名监事均参会[1] 资金管理 - 会议表决通过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1] - 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4.70亿元买理财产品,其中募集资金不超2.90亿,自有资金不超1.80亿[2] - 购买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使用募集资金买不存在变相改变用途行为[2]
长青科技(001324)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09 16:30
资金使用 - 公司拟用不超2.9亿闲置募集和不超1.8亿闲置自有资金买理财产品[2] 会议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6月9日召开,9董事全参会[1] - 会议通知6月6日以邮件和短信发全体董事[1] 议案表决 - 审议现金管理议案9票同意、0反对、0弃权[1] 核查意见 - 中信证券对现金管理议案发表同意核查意见[3] 公告信息 - 相关公告编号为2025 - 025[4]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03 04:37
股东权益变动公告 - 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括常州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州武进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红土鑫洲创业投资中心)合计持股5%以上,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1][2] - 上述股东于2025年5月12日至5月29日期间进行减持,具体减持情况未披露详细数据但已触发披露要求 [2][3] - 权益变动通知由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告知函》正式提交 [4] 信息披露 -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认公告内容与股东提供的信息一致,确保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2] - 公告编号为2025-022,发布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 [1][6] 备查文件 - 权益变动相关文件为股东出具的减持股份告知函,作为公告的备查依据 [4]
长青科技(001324) -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2025-06-02 15:47
减持情况 - 2025年4月8 - 23日,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46,550股,占总股本0.03%[2] - 2025年5月12 - 29日,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2,023,600股,占总股本1.47%[1][2] - 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减持不超4,123,632股,占当时总股本2.99%[4] 持股比例 - 本次变动前,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占总股本4.61%[3] - 本次变动后,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占总股本3.95%[3] - 本次变动前,常州红土持股占总股本2.25%[3] - 本次变动后,常州红土持股占总股本1.93%[3] - 售条件股数量占比1.85%[4] - 合计持有股份占比10.04%[4] 其他 - 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披露减持预披露公告[4] - 截至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4] - 本次变动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况[4] - 不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5] - 公告日期为2025年5月30日[8]
长青科技: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2 18:16
权益分派方案 - 以现有总股本138,0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45,600股后的137,454,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27514元(含税)[1][2] - 现金分红总额为10,000,000元,分摊到每股比例为0.0724637元(含税),每10股现金红利按0.724637元计算(因总股本不变导致单位分红比例减小)[1][4] -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红股[2] 股权登记与除权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30日[3] - 除权除息价格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724637元/股[1][4][5]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3] 差异化税收处理 -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54763元[2] - 无限售流通股个人股息红利税按持股期限差异化征收:持股1个月内补缴0.145502元/10股,1-12个月补缴0.072751元/10股,超过1年免税[2][3] -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税率征收,内地投资者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2] 回购股份与参数调整 -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545,60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1][2] - 若总股本变动,将按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2][4] - 限售股减持价格承诺调整: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需根据除权除息事项调整[4] 实施细节 - 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派发至股东证券账户[3] - 咨询机构为公司证券事务部,地址为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300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