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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科技(00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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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科技(001324.SZ):前三季度净利润3667.36万元 同比减少24.71%
格隆汇APP· 2025-10-30 20:30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36亿元,同比增长1.83%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67.36万元,同比下降24.71%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63.34万元,同比下降19.03% [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2658元 [1]
长青科技(001324) -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10-30 20:01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委员会协调年度财报审计工作时间、指导内审、审核内控等[4] - 年度结束后与审计机构确定审计时间并督促提交报告[6][7] 财务审阅与汇报 - 年审前后审计委员会审阅财报并形成意见[8][9] - 年度结束后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向其汇报情况[10] 报告审批与决议 - 审计委员会表决财报后提交董事会审批并提交总结等决议[8] 内控管理 - 根据资料形成内控评价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报告[11][1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1][22]
长青科技(001324) -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0-30 20:01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档案报备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0] - 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形报送信息披露文件时报备知情人档案[10] - 披露重大事项前后异常波动或变化应报备或补充报备档案[11] 制度管理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3] 保密与追责 - 内幕信息流转需审批,知情人应保密[13][15] - 年度报告后自查知情人买卖情况[18] - 发现内幕交易报送监管并披露[18] - 违规股东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9]
长青科技(001324) -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30 20:01
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信息报告义务人[4] - 重大交易(除担保)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5] - 重大交易(除担保)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重大交易(除担保)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重大交易(除担保)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重大交易(除担保)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重大交易(除担保)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除担保)需报告[7]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担保)需报告[7] - 涉案金额超100万元的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11] 报告流程 - 重大信息报告需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4] - 各部门重大信息经负责人审核后报董事会办公室[15] - 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信息经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会办公室[15] - 其他报告义务人重大信息经审核签字后报董事会办公室[15] - 董事会办公室收到信息后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15]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上报信息,审批后对外披露[15] 其他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7] - 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对未公开信息严格保密[17] - 信息报告义务人瞒报等将被追究责任[18]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0]
长青科技(001324) -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1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相关人员[2] 信息定义与使用人 - 信息指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信息[2] - 外部信息使用人包括政府部门等及相关人员[2] 信息管理与审批 - 董事会办公室是对外信息报送统一管理部门[3] - 对外报送信息需填写审批表并经多级审批[4] 信息报送与存档 - 报送信息时要求对方提供相关信息并提供保密提示函[4] - 报送信息相关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存档,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 信息保密与违规处理 - 外部单位或个人需承诺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 - 信息泄露公司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5] - 违反制度使用信息将承担赔偿等责任[5]
长青科技(001324) -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1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应遵循合规、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2][3][4] 工作目的与对象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树立企业形象等[4] - 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等[7][8] 沟通内容与安排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7] - 做好股东会安排组织工作,为中小股东参加创造条件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7] 信息披露要求 - 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公布应披露信息[10]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应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10] 沟通渠道与方式 - 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或电子邮箱并保持畅通,及时更新网站[10] - 存在特定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按规定披露情况[12]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相关人员需出席并提前公告[13] - 业绩说明会应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可采用视频、语音等形式[15]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应与股东沟通交流并答复问题[15]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实行预约制度,安排路线并记录沟通内容[15] - 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及时答复提问[15] 活动记录与档案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刊载相关记录及附件[17]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2] 人员职责与制度执行 - 投资者关系工作由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公司应在2025年10月30日执行相关制度[25]
长青科技(001324) -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1
子公司定义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单独或与控制子公司合并持有注册资本(或股份)总额≥50%等情形[4] - 参股子公司指公司出资比例非最大股东,派出董事不占多数且无实际控制权的企业[4] 控股子公司管理 - 投资关联大的企业,公司须占控股地位(与全球排名500强跨国公司组建合资企业除外)[6] - 控股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人数由投资各方参照出资比例协商确定,公司委派董事须占多数,董事长由公司委派董事担任[9] - 控股子公司股东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董事会每年至少举行两次[10] - 控股子公司“公司重大事项”中超出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净资产10%以上(含10%)的为关联交易[10] - 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14]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14] - 控股子公司不得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14] - 控股子公司融资等需提供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按规定执行审批程序[15] - 控股子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事项应及时向公司披露并提供相关资料[18] 外派人员管理 - 外派董事、监事在参股子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重大事项”时,需在接到通知二日内书面报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12] - 外派董事、监事须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天内,向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提交履职情况报告[12] - 外派董事、监事须在派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结束后二日内,将会议决议交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3] - 外派董事、监事应督促参股子公司按月向公司财务部提供财务报表,按年度提供年度会计报告[13] - 参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等金额满足涉项总金额×公司出资比例≥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净资产的10%时,外派董事等需提供相关资料[16] 其他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20]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等规定执行,抵触时也按相关规定执行[20][2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1] - 子公司对外投资等信息披露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按相关规则执行[16]
长青科技(001324) -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1
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 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保证资金安全,控制财务风险,提高资金 营运效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即由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财务部统一设 置的专门机构和岗位统一管理各项资金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机构设置、分工安排及内部控制 第四条 本公司的资金管理机构包括本公司财务部和各控股子公司财务部。 财务部按工作需要和资金相关规定设置各资金管理岗位。 资金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本公司财务部:负责草拟或提出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的建议、安排外部融资授 信、编制公司整体的资金计划和资金预算、确定内部借贷与利率、提出资金管理 岗位和工作流程的建议、关注并提出应对资金风险的建议、对资金工作进行监督 检查、办理各控股子公司人民币收支业务核算等。 各控股子公司财务部:编制各自公司资金计划和资金预算、办理本公司财务 部集中办理收支业务外应由各自公司办理的资金收支工作、配合本公司财务部资 金集中工作等。 第五 ...
长青科技(001324) -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30 20:01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6] - 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6] - 季度报告需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6]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需立即披露[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立即披露[12]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重大事件[14]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重大事件[15]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重大事件[15] 业绩相关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需及时业绩预告[9]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等需披露财务数据[10] 报告审核与责任 - 定期报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8]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招股说明书等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3] 保密与豁免披露 - 公司与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签保密协议[30][32]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34] - 符合条件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2] 其他规定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应网上直播并披露内容[41][42] - 信息披露文件档案至少保存十年[45] - 控股和参股子公司重大事件公司需披露[46]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可能被处罚[50]
长青科技(001324) -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30 20:01
制度适用 - 制度适用于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人员[3] 差错界定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含重大会计差错等情形[3] 责任处理 - 董办收集资料提方案报董事会批准[5] - 董秘调查原因形成材料提交审议[7] - 董事长等对披露承担主要责任[8] 处理措施 - 有差错及时补充更正并披露情况[6] - 恶劣情形从重处罚,有效阻止从轻处理[8][9] - 责任追究形式多样且结果纳入绩效考核[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