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域股份(00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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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域股份: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3-10-20 07:04
目 录 | | | 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7-644 号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域股份公司) 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 2023 年 6 月 30 日与财务报 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 二、关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第 3—8 页 | | | 一、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 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 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 的风险。 二、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联域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联域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 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报送。 五、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 ...
联域股份: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2023-10-20 07:04
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 序号 | 承诺名称 | 签署对象 | 页码 | | --- | --- | --- | --- | |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发行人 | | | 1 | 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函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 | 7-4-1-1~7-4-1-27 | | | | 股东 | | | 2 |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函 |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7-4-1-28~7-4-1-37 | | | | 非独立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 | | 3 | 关于回购股份的承诺 |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7-4-1-38~7-4-1-42 | | 4 |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及股份回购的承诺 |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7-4-1-43~7-4-1-48 | | | 函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5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函 |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7-4-1-49~7-4-1-55 | | |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 | 6 | 关于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函 |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7-4- ...
联域股份: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2023-10-20 07:04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根据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2022 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议案》,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不低于 1,830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主营 业务的发展,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安排实施,项目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 | 募集资金投 | 项目备案号 | 项目环评批复 | | --- | --- | --- | --- | --- | --- | | | | 资额 | 资额 | | | | 1 | 智能照明生产总部 | 44,490.85 | 44,490.85 | | 不适用 | | | 基地项目 | | | 2112-442000- 04-01-691992 |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1,417.80 | 11,417.80 | | 不适用 |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00.00 | ...
联域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2023-10-20 07:04
| 二十一、 |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32 | | --- | --- | | 二十二、 |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32 | | 二十三、 | 结论意见 33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 | | 声明事项 | | 1 | | --- | --- | --- | | 释 义 | | 3 | | 正 文 | | 6 | | 一、 | 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 6 | | 二、 |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6 | | 三、 |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8 | | 四、 发行人的设立 | | 13 | | 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 | | 16 | | 六、 | 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17 | | 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 | 19 | | 八、 发行人的业务 | | 23 | | 九、 关联交易及同 ...
联域股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3-10-20 07:04
目 录 | 一、审计报告……………………………………………………… | 第 | 1—6 | 页 | | --- |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 | 7—14 | 页 | | (一)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 | 7—8 | 页 | | (二)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 | 第 9 | 页 | | (三)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第 | | 10 | 页 | | (四)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1—14 | | | 页 | |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5—131 | | | 页 | | 四、资质证书复印件……………………………………………第 132—135 | | | 页 |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3〕7-643 号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域股份公司)财务报 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
联域股份:股东大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
2023-10-20 07:04
2-3 股东大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 序号 项目 页码 1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3-1~2-3-49 2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3-50~2-3-63 以下第 / 页至第 49页与原件一致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融师中 二〇二二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 公司会议室召开二〇二二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的全体发起人出 次会议,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49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本次二〇二二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徐建勇主持。 本次会议在通知的时间、地点以现场的方式准时召开,本次二〇二二年度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经二〇二二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并审议,逐项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 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创业板上市相关议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5,9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 ...
联域股份: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3-10-19 20:47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the support of the subject of the subject of the subject of the subject of the subject of the subject of the subject of the subject of the subject of the subject of the sta 官 18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第 3—4 页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第 5—9 页 四、资质证书复印件 串越童 " 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 2023 〕7-646 号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域股份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0—2022 年度以及 2023 年 1—6 月)及其附注(以下简 ...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7-07 15:16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SNC OPTO ELECTRONIC CO.,LTD (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象山大道 172 号正大安工业 城 6 栋 101-601;7 栋 101-301;12 栋 101-301;17 栋 101-301; 21 栋 101-20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的程序。本招股说明 书(注册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 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声明及承诺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 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