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域股份(00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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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08-27 19:42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7][8] -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6] 关联关系 - 关联关系指控股股东等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关系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5] 关联交易原则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等原则[11]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先经公司审议再由子公司审议[3] 财务资助限制 - 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应审慎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委托理财[12]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9] 交易金额审议标准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除担保)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批准并及时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0]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0] 重大关联交易审计评估 - 需股东会批准的重大关联交易(除担保),交易标的为股权,需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6个月[25] - 需股东会批准的重大关联交易(除担保),交易标的为非现金资产(非股权),需对交易标的评估,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25]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首次发生,按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新协议交易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2] - 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超预计金额,以超出金额履行程序并披露[22]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3] 额度使用期限 - 关联交易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8] 其他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适用相关规定[30][31] - 关联人受让股权涉及放弃权利按规定,可能重大影响或致关联关系变化需及时披露[31]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并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事项[33] -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应在指定网站和报刊披露并提交相关文件[33]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独立董事决议等多项内容[33][34] - 本办法“以上”含本数,“超过”“以外”不含本数[36] -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36] - 本办法与其他规定抵触时以其他规定为准并报股东会审批[36]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7][38]
联域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7 19:42
业绩总结 - 2024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76357389.57元,母公司净利润97326788.84元[5]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按孰低原则可供股东分配净利润357088469.12元[5] - 以2024年6月30日总股本732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6.8元,共派49776000元[5] 决策事项 - 多项议案董事会表决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3][5][7][9][10][11][14][16][17][18][19][20][21][22][23][24][25][26][28][29][30][31] - 董事会提请2024年9月19日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32][33][34]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2024-08-27 19:42
资金管理办法 - 办法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公司间资金管理,子公司参照执行[2] 资金占用情况 -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3] 资金占用限制 -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6] -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8] 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需按规定执行[9] 资金占用处理 - 公司被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10] - 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需满足多项规定[10] -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应承担赔偿责任[13] 防范管理机制 - 公司董事会负责防范资金占用管理[9] - 发现资金占用可能,职能部门应报告总经理和财务总监[9]
联域股份: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7 19:42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监会、深交所有关 募集资金使用、存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4-08-27 19:42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提高公司竞争力需 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子公司包括: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 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权或股份占注册资本 50%以上(未达到 100%)的子公司或持股比例虽然不足 50%,但拥有其董事会 半数以上表决权、或者能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以下所称的子 公司除特别说明均指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职能 第三条 公司对子公司行使统一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并依据整 体制度规范的需要,有权督促子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对各子公司享有如下权利: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 司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
联域股份: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27 19:42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 | | | 2024 年半年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编制单位: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单位:人民币 | | | | | | 2024 年期 | 2024 年半年度 | 2024 | 年半年 | | | 2024 年半年 | | 元 | | 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 市公司的关 | 上市公司 核算的会 | 初 占用资金余 | 占用累计发生金 额 | | 度占用资金的 利息 | 2024 度偿还累计发 | 年半年 | 度期末 占用资金余 | 占用形成原 因 | 占用性质 | | | | 联关系 | 计科目 | 额 | (不含利息) | | (如有) | | 生金额 | 额 | | | |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附属企业 | | ...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8-27 19:42
监事会构成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监事和2名股东代表监事[4]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至少每六个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特定情况10日内召开[5] - 监事提议临时会议,主席3日内发通知[6]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紧急可口头通知[7] 会议要求 - 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半数通过[8][10] - 监事连续两次不出席应撤换[9]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含相关信息,出席监事需签名[12] - 会议档案由主席指定董秘保存10年[12] 职责与规则 - 监事会检查财务,监督董高履职合规性[15] - 决议公告由董秘按规定办理[18] - 议事规则术语与《公司章程》相同[20] - 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通过实施,由监事会解释[20]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08-27 19:4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监事会提议或单独/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8]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9]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各股东[11]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11] - 单独/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3] - 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形式召开[17] -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19]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应作报告[21] - 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五分钟[21] 决议相关 - 普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4][25] - 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5]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5] - 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须由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其他规定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2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26]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7] - 未被通知股东自知道或应知决议作出60日内可请求撤销,1年内未行使则撤销权消灭[37]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深交所可对其挂牌交易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39] - 董事等违规严重或不改正,中国证监会可对相关人员实施证券市场禁入[39]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2]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2]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4-08-27 19:42
适用人员 - 适用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2] 薪酬决定与发放 - 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3] - 工资每月1日到月末计算,次月发放,遇休假日调整[11] 薪酬构成与形式 - 年薪含基本工资、绩效奖金,个税公司代扣[4] - 独立董事领固定津贴,标准经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8] 绩效奖金 - 每年按绩效考评发放,与公司经营目标挂钩[14] 办法生效与解释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0]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8-27 19:42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 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本 制度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