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域股份(00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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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域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19 19:05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1 表股份 52,475,8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6884%;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92 人,代表股份 2,661,3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58%。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9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9 日下午 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 ...
联域股份: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9-19 19:05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2、23 层 电话:+86-755-82816898 传真:+86-755-82816898 邮编:518048 1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星期四)召开。上海 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受公司委托,指派柯燕军 律师、何子彬律师(以下简称"锦天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锦天城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 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 ...
联域股份(001326) - 2024年8月2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8-28 20:07
公司经营情况 - 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约7.7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0.48%[1] - 2024年上半年实现归母净利润约7,635.7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56%[1] - 2024年第二季度营业收入约4.0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0.69%,创单季度历史收入新高[1] - 公司营收的80%以上来自户外和工业产品,为公司核心产品线[1] - 公司加快部分产品出海,越南生产基地贡献快速提升,为公司发展注入强劲动力[1] 利润分配方案 - 以公司总股本73,2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8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49,776,000元[2] - 该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产品结构优化 - 公司将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在保持户外与工业领域优势的同时,进一步促进特种照明等新兴业务板块的快速增长[1] 成本管控 - 公司为长远健康发展进行了业务调整,在境内外扩充产能,产生了一次性支出和费用增加,对半年度财务表现产生一定影响[3] - 随着中山、越南产能的不断提升,规模效应带来的成本优势将逐渐体现,公司收入利润有望进一步提升[3] 现金流管理 - 2024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下降,主要是2023年下半年采购原材料的应付款项于2024年上半年到期支付,以及支付给职工的现金增加所致[3] 汇率风险应对 - 公司主要以外销为主,通过与客户议价谈判、使用远期外汇合约等措施来应对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3]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8-27 19:47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8 月 1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五章 董事会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3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
联域股份: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27 19:47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 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13 号),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 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 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3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 41.18 元,共计募集资金 753,594,000.00 元,坐扣承销费用 54,209,084.00 元 ...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08-27 19:44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 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 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 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宜。本制度未规定 的,适用《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严守 ...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08-27 19:44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完善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公司章程》、公司有关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或监事) 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 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 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的乘积。股 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监事),也可以将投票权 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或监事),最后股东会将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 当选董事(或监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或监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监事"特 指非职工 ...
联域股份(001326)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7 19:44
财务数据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3.2亿元[1]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35.74万元,同比增长2.56%[34]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48%,主要系LED灯具销量增长所致[39] - LED灯具营业收入占比88.78%,同比增长22.34%[40,41] - 境外营业收入占比95.74%,同比增长22.24%[40] - 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2.50个百分点,主要系LED灯具毛利率下降2.36个百分点[41,42]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59.72%,主要系职工薪酬、中介服务费、折旧及摊销费用等增加所致[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69.86%,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等增加所致[39]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下降11.02个百分点,主要系购买理财和分配股利所致[42]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75,359.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7,000.89万元[47]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986.7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4,369.78万元[48]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中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分别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和2026年12月31日[49,50]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了15,689.43万元智能照明生产总部基地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以及464.96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2] 风险因素 - 公司以外销为主,以美元作为主要结算货币,人民币汇率波动可能影响公司产品出口销售价格和汇兑损益[1] - 市场竞争加剧,如果公司未能保持竞争力,可能面临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1] - 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如果公司不能将成本上涨传导至产品销售价格,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2] - 中美贸易摩擦加剧或与公司客户所在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摩擦升级,可能会给公司未来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2] 股东大会及高管变动 -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4年两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全部通过了相关议案[3,4,4] -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发生了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的任期满离任及新任人员的选举和聘任[4]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6.8元,现金分红总额为49,776,000元,占可分配利润的100%[3] 员工关系 -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录用职工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2] - 公司定期为员工提供生日宴会、节日礼品和祝福,并在妇女节为女性员工发放现金补贴[2] - 公司为有需求的员工申请人才住房和人才补贴,并提供宿舍[2] - 公司重视人才培养,为员工提供各类培训以提升员工素质[2] 社会责任 - 公司与客户、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保护各方权益[3] - 公司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向当地公交项目捐赠2万元[5] 资产及租赁情况 - 公司拥有多处员工宿舍和仓库租赁合同,租赁面积合计超过3.3万平方米[9-29] - 公司在深圳大宏高新科技园租赁了办公、生产和仓库用房,总面积超过2.35万平方米[30-34] - 公司在正大安工业城租赁了多处厂房和仓库,总面积超过1.1万平方米[21-28] - 公司在深圳龙华区租赁了办公用房407平方米[36]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在广东省中山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联域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供应链补充[86]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在广东省中山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联域进出口有限公司"以更好管理供应链体系[86] 其他重大事项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84]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报告期内理财余额为21,000万元[85]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85]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为公司带来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83] - 公司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未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85]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重大事项[86] 财务数据分析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总资产为19.37亿元,较期初增加1.73%[103]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流动资产为14.48亿元,较期初增加2.12%[103,104,105] - 公司2024年半年度非流动资产为4.07亿元,较期初增加7.67%[105]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总负债为6.95亿元,较期初增加1.68%[103,106]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流动负债为5.51亿元,较期初增加4.21%[106] - 公司2024年半年度非流动负债为0.81亿元,较期初增加7.55%[106] - 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2.43亿元,较期初增加1.76%[103]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未分配利润为3.57亿元,较期初增加5.15%[103,106] - 公司2024年半年度资本公积为7.76亿元,较期初增加0.46%[103,106] - 公司2024年半年度股本为0.732亿元,与期初持平[103,106] 会计政策 -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30] -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131] - 公司会计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132] -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133] - 公司将单项应收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30% 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应收账款[135] - 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项目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30% 的在建工程认定为重要在建工程[135] - 公司将收到或支付现金超过资产总额 5%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量认定为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135] - 公司将利润总额超过集团利润总额的 15% 的子公司确定为重要子公司、重要非全资子公司[135] 应收账款 - 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407,977,857.19元,坏账准备为21,726,110.49元,计提比例为5.33%[196] - 公司期末前五名应收账款合计为199,349,280.15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48.85%[200] - 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627,161.18元,计提比例为86.41%[195] - 公司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99.60%,计提比例为5%[198] - 公司本期实际核销应收账款1,169,690.56元[200] - 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期初余额为3,617,580.82元,期末余额为1,627,161.18元[197] - 公司账龄1-2年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52,196.07元,计提比例为10%[198] - 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406,350,696.01元[198] 税收优惠 - 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度至2024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86] - 子公司东莞海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海搏电子有限公司适用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政策[188] - 子公司香港联域照明有限公司和香港海搏电子有限公司根据香港政府发布税收政策,不超过200万港币应税利润部分按8.25%税率计算利得税[188] - 公司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可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188]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4-08-27 19:44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 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 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第五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 第六条 公司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理财产品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公司或个人账户 进行与理财业务相关的行为。 第二章 决策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七条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权限如下: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 业务的管理,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管理效率,保持合理 的流动性和资金收益,强化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进一步保护公司利益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 ...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8-27 19:44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 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进 行报告的制度。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