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联域股份(001326)
icon
搜索文档
联域股份: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2023-10-20 07:04
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一)信息披露制度 为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深圳市联域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 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信息披露的审核与披露程序、信息披露的责任划分、内幕 信息的保密责任、信息披露相关文件与资料的档案管理、责任追究机制以及对违 规人员的处理措施等做了详细规定。 (二)建立并完善投资者沟通渠道 公司制定了《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和《深圳 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 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全面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 工作机构为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完善了公司投资者的接待和推广工作机制;制 定了详细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方式及内容,保证投资者与公司的顺利沟通。 公司将通过接受投资者调研、分析师会议、路演、媒体采访、业绩说明会、 新闻发布会、一对一沟通、股东大会、网站、现场参观、电话咨询等投资者关系 活动,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 ...
联域股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2023-10-20 07:04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 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自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规范公司治理结构, 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架构,设置了董 事会秘书和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建立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相互协调和相 互制衡的机制,并先后制订或完善了以下公司治理文件和内控制度:《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总经理工 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 能够有效落实、执行上述制度。 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管理层、独立董事之间权责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勤勉尽责,不存在违法违规 ...
联域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23-10-20 07:04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方式、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 及缴款、中止发行、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 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域股份"、"发行人"或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 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 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 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 [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 ...
联域股份: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2023-10-20 07:04
2 1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 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之盖章页)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2021 年 11 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各专门委员会及其工作细则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组成如下: | 名称 | 主任委员 | 委员 | | --- | --- | --- | | 审计委员会 | 余立军 | 余立军、徐建勇、樊华 | | 提名委员会 | 樊华 | 樊华、潘年华、余立军 | | 战略委员会 | 徐建勇 | 徐建勇、甘周聪、樊华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余立军 | 余立军、郭垒庆、钱可元 | (以下无正文) ...
联域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
2023-10-20 07:0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 二〇二三年十月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武鑫、沈杰已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 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 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3-1-3-1 释 义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发行人、公司、本公 司、联域股份 | 指 |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律师、锦天城 | 指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 会计师、天健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资产评估机构 | 指 |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联域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
2023-10-20 07:04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 二〇二三年十月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发行保荐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武鑫、沈杰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 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发行保 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1-2-1 | 释 | 义 3 | | --- | ---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5 | | | 一、本次证券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5 | | |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6 | | |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7 | | | 四、保荐人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8 | | | 五、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8 | | | 六、保荐人对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 10 | | 第二节 | 保荐人承诺事项 12 | | 第三节 | 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 ...
联域股份: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3-10-20 07:04
目 录 | | | 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7-644 号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域股份公司) 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 2023 年 6 月 30 日与财务报 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 二、关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第 3—8 页 | | | 一、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 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 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 的风险。 二、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联域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联域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 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报送。 五、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 ...
联域股份: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2023-10-20 07:04
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 序号 | 承诺名称 | 签署对象 | 页码 | | --- | --- | --- | --- | |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发行人 | | | 1 | 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函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 | 7-4-1-1~7-4-1-27 | | | | 股东 | | | 2 |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函 |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7-4-1-28~7-4-1-37 | | | | 非独立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 | | 3 | 关于回购股份的承诺 |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7-4-1-38~7-4-1-42 | | 4 |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及股份回购的承诺 |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7-4-1-43~7-4-1-48 | | | 函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5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函 |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7-4-1-49~7-4-1-55 | | |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 | 6 | 关于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函 |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7-4- ...
联域股份: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2023-10-20 07:04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根据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2022 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议案》,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不低于 1,830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主营 业务的发展,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安排实施,项目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 | 募集资金投 | 项目备案号 | 项目环评批复 | | --- | --- | --- | --- | --- | --- | | | | 资额 | 资额 | | | | 1 | 智能照明生产总部 | 44,490.85 | 44,490.85 | | 不适用 | | | 基地项目 | | | 2112-442000- 04-01-691992 |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1,417.80 | 11,417.80 | | 不适用 |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00.00 | ...
联域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2023-10-20 07:04
| 二十一、 |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32 | | --- | --- | | 二十二、 |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32 | | 二十三、 | 结论意见 33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 | | 声明事项 | | 1 | | --- | --- | --- | | 释 义 | | 3 | | 正 文 | | 6 | | 一、 | 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 6 | | 二、 |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6 | | 三、 |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8 | | 四、 发行人的设立 | | 13 | | 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 | | 16 | | 六、 | 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17 | | 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 | 19 | | 八、 发行人的业务 | | 23 | | 九、 关联交易及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