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缆(001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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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缆(00138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6-13 20:4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6] - 特定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临时会议[8]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9] - 定期和临时会议证券部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通知[11]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会前一日发书面通知[15] 会议出席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董事特定未出席情况需披露[17]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9] 会议表决 - 表决一人一票,书面记名进行[24] - 表决意向分三种,未选或多选需重选,拒不选视为弃权[24]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有额外要求[26] - 关联董事不得表决,相关决议有规定[28] - 提案未通过短期内不应再审议[31]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记录应含届次、时间等内容[34][35] - 决议公告应含通知、召开等内容[38] 决议落实与档案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39]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1] 特殊情况处理 - 表决结果统计及通知有规定[25] - 特定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提再次审议条件[32]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记录,有意见可说明[37]
新亚电缆(001382)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6-13 20:47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举董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切 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广东新亚光电缆股 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不包括职 工代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一种投票制度。即每位股东拥有的选 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其有权选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数,每位股东可以 将其拥有的全部选票投向某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任意分配给其有权选举的所 有董事候选人,或用全部选票来投向两位或多位董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 第三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 ...
新亚电缆(001382) - 公司章程
2025-06-13 20:47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六月 | 第一章 | 总 | 则 2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 | 份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6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2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14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 | 董事和董事会 21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1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5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29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2 | |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3 | | 第七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
新亚电缆(00138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13 20:47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独财[8]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等,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8]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公司应与保荐、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7]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9] 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招股所列资金用途须经股东会决议[11]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 变更用途应在董事会通过后两交易日内公告[22] 项目实施与延期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应重新论证可行性[14] - 项目预计无法按期完成,延期实施需董事会审议、保荐发表意见[12] 资金使用管理 - 用作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需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同意[13] - 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6]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最长不超12个月[17] - 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需调整计划[20]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在6个月内置换[19]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低于10%董事会审议通过可使用[23] - 达或超10%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3] - 低于500万元或1%可豁免程序[2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部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需到账超1年且不影响其他项目[23]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并披露报告[25] - 内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6] 鉴证报告聘请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出鉴证报告[27] 实施地点变更 - 改变项目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23] 保荐与独财职责 - 至少每半年度对资金存放使用现场调查[28] - 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8] - 公司报告中应披露专项核查结论[28] - 特定鉴证结论需分析原因提核查意见[28] - 发现违规督促整改并报告深交所[28] 公司配合义务 - 配合保荐督导核查及独财审计提供资料[28] 制度相关 - “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0] - 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3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3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32]
新亚电缆(00138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6-13 20:47
担保审批条件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批[6]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批[6]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批[6]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时担保需股东会审批[6] - 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股东会审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6][7] 合营联营担保额度 - 为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9] - 合营或联营企业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 审议决议要求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6]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7]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提供担保对方需提供反担保[7] 担保流程管理 - 被担保人提前15个工作日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13] - 财务部负责资信调查、评估及办理担保手续[15] - 证券部负责起草或审核合同及处理法律纠纷[15] - 对外担保订立书面合同并妥善保管[16] - 财务部为日常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登记备案[19] 担保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经营恶化董事会及时采取措施[19] - 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偿债[19] - 公司为一般保证人特定条件下不得先行担责[19] - 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或反担保人追偿[19] 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4]
新亚电缆(00138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13 20:4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2]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3]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网络投票要求 - 采用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现场股东会应在交易日召开[15] 中小股东便利 - 股东会审议特定事宜应为中小股东参会提供便利[16] 类别股表决 - 发行类别股公司特定事项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会议主持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相应人员主持[19] 报告与质询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应作报告,董高应回应质询[20][21] 关联股东表决 - 关联股东表决需回避,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应单独计票[20][21]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1]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选两名以上独董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1] 提案表决 - 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修改提案[22]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22]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5]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25] - 未被通知参会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决议,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25] 监管措施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有权对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28] - 股东会召集、召开和信息披露不符合要求,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限期改正[28]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履职违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改正,情节严重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28]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31]
新亚电缆(00138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13 20:47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交易披露与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1]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交易,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特殊交易要求 - 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股权交易,需审计财务报告,基准日距开会不超6个月[12] - 提交股东会审议的非股权交易,需评估资产,基准日距开会不超1年[12] 豁免与特殊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5][16] - 部分交易可免相关义务,但仍需披露和审议[16]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董事会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担保需反担保[17][18] 交易额度与期限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等交易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8]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按协议金额履行程序披露,无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9] 累计计算原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20] 或有对价规定 - 关联交易涉及或有对价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适用规定[20][23] 信息披露 - 在年报和半年报中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20] 文件保管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25]
新亚电缆(001382) -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2025-06-13 20:46
证券代码:001382 证券简称:新亚电缆 公告编号:2025-023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部分调整。该议案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上市的通知》(深 证上〔2025〕222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2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7.4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 币 45 ...
新亚电缆(001382)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6-13 20:46
| 序号 | 制度名称 | 制定/修订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 --- | --- | --- | | 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修订 | 是 | | 3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 修订 | 是 | | 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具体拟修订的制度情况如下: 上述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1382 证券简称:新亚电缆 公告编号:2025-027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 的议案》,根 ...
新亚电缆(001382) -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2025-06-13 20:46
证券代码:001382 证券简称:新亚电缆 公告编号:2025-022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属于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 上〔2025〕222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2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