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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缆(001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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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缆(001382)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6-13 20:47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以上或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用累积投票制[3] 股东提名权 - 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6] 股东会通知 - 应披露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7] 候选人公示 - 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通知公告时将候选人信息提交深交所网站公示三天[8] 股东投票权 - 选非独立董事时投票权等于所持表决权股票数乘待选人数[10] - 选独立董事时投票权等于所持表决权股票数乘待选人数[11] 投票规则 - 所投董事人数不超应选人数,选票数不超最高限额[11] 当选条件 - 董事得票数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3] 第二轮选举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且不足章程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进行[14] 细则说明 - “以上”等含本数,“少于”等不含[16] - 未尽事宜以法律规定为准[16] - 术语含义同章程[16]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6] - 修订由董事会提案,股东会批准[16] - 经股东会通过生效实施[16]
新亚电缆(00138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13 20:4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2]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3]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网络投票要求 - 采用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现场股东会应在交易日召开[15] 中小股东便利 - 股东会审议特定事宜应为中小股东参会提供便利[16] 类别股表决 - 发行类别股公司特定事项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会议主持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相应人员主持[19] 报告与质询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应作报告,董高应回应质询[20][21] 关联股东表决 - 关联股东表决需回避,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应单独计票[20][21]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1]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选两名以上独董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1] 提案表决 - 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修改提案[22]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22]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5]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25] - 未被通知参会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决议,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25] 监管措施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有权对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28] - 股东会召集、召开和信息披露不符合要求,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限期改正[28]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履职违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改正,情节严重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28]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31]
新亚电缆(00138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13 20:47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交易披露与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1]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交易,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特殊交易要求 - 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股权交易,需审计财务报告,基准日距开会不超6个月[12] - 提交股东会审议的非股权交易,需评估资产,基准日距开会不超1年[12] 豁免与特殊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5][16] - 部分交易可免相关义务,但仍需披露和审议[16]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董事会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担保需反担保[17][18] 交易额度与期限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等交易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8]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按协议金额履行程序披露,无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9] 累计计算原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20] 或有对价规定 - 关联交易涉及或有对价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适用规定[20][23] 信息披露 - 在年报和半年报中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20] 文件保管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25]
新亚电缆(001382) -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2025-06-13 20:46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200.00万股A股,发行价7.40元/股,募资4.588亿元[1] - 扣除费用后,实际募资净额4.0071278631亿元[1] 募投项目 - 电线电缆等四项目调整前后拟投金额明确,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后减少[5] - 募投项目调整前拟投4.390849亿元,调整后为4.0071278631亿元[5] 决策情况 - 2025年6月相关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募投调整议案[1][8]
新亚电缆(001382)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25-06-13 20:46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200.00万股A股,发行价7.40元/股,募资4.588亿元,净额4.0071278631亿元[2] - 电线电缆等四项目拟投入募资4.0071278631亿元[6] - 募资发行费用5808.721369万元,自筹已付497.323685万元[9] 资金投入与置换 - 截至2025年3月17日,自筹投募投项目78.893805万元用于研发中心[7][8] - 董事会同意用576.21749万元置换自筹资金[12] 各方意见与时间 - 独董、监事会等认为置换合规、有效[14][15] - 置换距到账未超6个月,符合规定[11][12][14][15][17] 其他 - 公告含5份备查文件,发布于2025年6月13日[18][20]
新亚电缆(001382)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2025-06-13 20:46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200.00万股A股,发行价7.40元/股,募资4.588亿元,净额4.0071278631亿元[2] 项目投资 - 电线电缆智能制造项目总投资2.736472亿元,拟投募资2.736472亿元[6] - 研发试验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3457.67万元,拟投募资3457.67万元[6]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总投资3086.1万元,拟投募资3086.1万元[6]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总投资1亿元,调整后拟投募资6162.788631万元[6] 资金置换 - 公司2025年6月审议通过用自有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等额置换议案[2,13,14] - 自有资金支付后每月统计置换,保荐机构监督[10] 审批意见 - 监事会、保荐人同意资金置换事项,认为符合要求[16] 备查文件 - 含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会议决议及保荐人核查意见[17]
新亚电缆(001382) -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2025-06-13 20:46
业绩总结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200万股A股,发行价7.4元/股,募资总额4.588亿元,净额4.0071278631亿元[1] 募投项目调整 - 募投项目总投资43908.49万元,调整后拟投入募资40071.2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调至6162.79万元[5]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有增减,内部投资结构多项有调整[6][8] 项目调整审批 - 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保荐人无异议[15] 其他信息 - 公告由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13日发布,附多项备查文件[16][18]
新亚电缆(00138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5-06-13 20:46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1] 财务资助与股份转让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9]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2]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5] - 公司与关联方非担保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先董事会审议再提交股东会[15] 会议召开与通知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相关会议[17][18][19]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1] 会议主持与记录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4]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载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内容[25]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6][27]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属特别决议事项[27] 董事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37] - 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若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40]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4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4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47]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9]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50]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5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54] 总经理权限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的10%,总经理有权限处理[58] 监事会规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61][6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63]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季度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64]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64] -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应优先采用[65]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合并支付款项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73]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73] - 公司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均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74]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75]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将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76] - 清算组清理财产后应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77]
新亚电缆(001382)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6-13 20:46
公司治理 - 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议案[1] - 拟修订对外投资、独立董事工作等六项内部治理制度[2] - 修订制度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新亚电缆(001382)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5-06-13 20:45
会议基本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1] - 会议2025年6月30日召开,现场下午2:00开始[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5日[2] 会议相关安排 - 出席对象含特定股东、公司人员及律师[3] - 现场会议在清远市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3] - 审议多项议案,议案1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4][5] 投票及登记信息 -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6]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7] - 深交所交易及互联网投票时间为6月30日[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