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科技(0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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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申请办理综合融资授信并新增融资担保的公告
2024-09-29 16:28
担保情况 - 已审批为精工电源融资担保余额不超10000万元[1] - 拟为精工电源及其控股企业增10000万元担保额度[2] - 新增后为其融资担保余额不超20000万元[3] - 已审批对外担保额度120000万元,占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91.34%[8] - 不含子公司担保对外余额0万元,占比0%;含子公司为2000万元,占比1.52%[8][9] 精工电源情况 - 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股100%[4][5] - 2023年末总资产17358.37万元,负债14888.57万元,净利润 - 19.06万元[5] - 2024年6月末总资产18859.79万元,负债16524.42万元,净利润 - 134.42万元[5] 其他 -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9]
精工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纤维项目的公告
2024-09-29 16:28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2024年5月16日以8958.83万元收购精工碳材100%股权[3]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高性能纤维项目总投资预估为66917万元[2][3][5][10] - 项目预计2025年6月投产运行[8] - 项目拟建设2条高性能纤维生产线,单线产能5000吨/年[9] - 项目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57522万元,年利润总额8906万元[13]
精工科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9 16:28
融资担保 - 为浙江精工电源申请不超2亿综合融资授信并新增1亿担保,余额不超2亿[3] - 为浙江精工碳材申请不超6亿综合融资授信,担保余额不超6亿[8] 项目投资 - 浙江精工碳材投资66917万元建设高性能纤维项目[6] 工程承包 - 精工建设承包精工碳材部分基建,合同预估价7000万,2025年1月24日竣工[6] 会议表决 -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9月29日通讯表决召开[2] - 三项议案分别以3票、2票、3票赞成通过[3][6][8]
精工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综合融资授信并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2024-09-29 16:28
担保事项 - 公司拟为精工碳材申请不超6亿元综合融资授信并提供担保[1] - 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内,对精工碳材提供不超6亿元担保额度[5] 子公司数据 - 2023年末精工碳材总资产10496.83万元,负债2157万元,净资产8339.83万元[4] - 2024年6月末总资产12451.44万元,负债4272.28万元,净资产8179.15万元[4] - 2023年营收0万元,净利润-293.61万元;2024年1 - 6月营收0万元,净利润-160.68万元[4] 公司担保情况 - 已审批对外担保额度12亿元,占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1.34%[8] - 不含子公司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比0%;含子公司担保余额2000万元,占比1.52%[8] - 目前无逾期担保情形[8]
精工科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1 19:47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 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 2024 年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管 理 办 法 》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4 年 9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 2024 ...
精工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9-11 19:47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0月10日召开,现场10:00,网络9:15 - 15:00[1]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27日[2] - 现场会议地点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1809号公司会议室[3] 会议审议及登记 - 审议总议案及三项非累积投票提案,涉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4] - 登记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9:00 - 11:30、13:00 - 16:30[7] - 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030[7]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006,投票简称为精工投票[13]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10月10日交易时间[14]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10月10日9:15 - 15:00[15] 授权委托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19]
精工科技: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11 19:47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四年九月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精工科技、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本次实施 2024 年员工持 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经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4〕33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 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所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具本法 ...
精工科技:职工代表大会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决议公告
2024-09-11 19:47
员工持股计划 - 2024年9月9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 - 计划遵循依法合规等原则,实施前征求员工意见[2] - 实施利于完善治理结构、建立激励机制等[3]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于2024年9月12日[5]
精工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9-11 19:47
员工持股计划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1] - 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人员回避表决[2] - 相关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精工科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024-09-11 19:47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参加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25人,董监高8人[10][24]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已回购股份,不超749.9982万股,占总股本1.65%[11][30][37] - 受让价格为7.88元/股[11][34] - 存续期48个月,可提前或延长终止[11][12][39] - 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比例为32%、30%、38%[11][12][40] 股份与资金 - 公司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不超1%[11][24] - 董监高拟持有份额1591.76万份,占比26.93%;核心人员及骨干员工拟持有份额4318.2258万份,占比73.07%[26] - 员工自筹资金总额不超5909.9858万元,份数上限为5909.9858万份[29] - 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不超25元/股,数量上限不超750万股(占总股本1.65%),下限不低于500万股(占总股本1.10%),资金总额区间为12500万元至18750万元[31] - 截至2023年11月1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7499982股,占总股本1.65%,成交总金额125126690.47元[31] 考核目标 - 2024 - 2026年为考核年度,2024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1.84亿元,2024 - 2025年之和不低于4.14亿元,2024 - 2026年之和不低于7.13亿元[43] - 个人层面考核评级合格解锁比例100%,不合格为0[45] 管理与决策 - 采用公司自行管理方式,设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48] - 持有人会议表决需出席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员工持股计划约定需2/3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5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交临时提案和提议召开临时会议[53][54] - 持有人会议应有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5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出席方可举行[54] -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55] - 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前2日通知全体委员[57] - 代表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管理委员会1/3以上委员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主任应在5日内召集[57] - 管理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主任应在3日内召集[58] -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58] 其他事项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通过之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全权办理相关事宜[59][60] - 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时,员工持股计划不作变更[63] - 员工持股计划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64] - 员工持股计划可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也可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前终止[65] - 管理委员会应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日后30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财产分配[66] - 2024年10月中旬公司将749.9982万股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75] - 以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时最近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11.01元/股为参照,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2347.49万元[75] - 预计2024 - 2027年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分别为291.81万元、1244.17万元、576.11万元、235.40万元[77] - 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79] -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董监高,与计划存在关联关系,但与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