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科技(0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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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科技(002006)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82亿元,同比增长28.53%[5]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3.43亿元,同比增长13.70%[5]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29.12万元,同比增长224.44%[5]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5亿元,同比增长98.18%[5] - 净利润同比增长98.0%至1.44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47亿元[39] - 营业利润同比大幅增长119.1%至1.653亿元[39] - 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6元/股,同比增长200.00%[5] 成本和费用(同比) - 营业总成本为12.01亿元,较上期的10.97亿元增长9.4%[38] - 营业成本为9.43亿元,占营业总成本的78.6%,较上期增长5.6%[38] - 管理费用为1.186亿元,同比增长35.5%[39] - 研发费用为8746万元,同比增长11.3%[39] 现金流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945.40万元,同比下降214.9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945万元,同比由正转负,下降214.9%[41][4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00亿元,主要由于投资支付现金27.73亿元[4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36万元,同比减少56.9%[42]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6.990亿元,同比下降22.5%[4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7.202亿元,较期初下降40.1%[42] 资产和负债关键变化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8.99亿元,较期初的16.59亿元大幅下降45.8%[34] - 交易性金融资产新增2.40亿元,期初余额为零[34] - 应收账款增长至10.49亿元,较期初的8.76亿元增加19.8%[34] - 在建工程大幅增长至2.10亿元,较期初的0.98亿元增加114.6%[35] - 短期借款减少至2.73亿元,较期初的4.11亿元下降33.5%[35] 业务线表现:碳纤维装备销售 - 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因报告期主导产品碳纤维装备销售同比增长所致[8] - 净利润增长主要因报告期碳纤维装备销售增长而盈利同比增长较快所致[8] 重大合同执行情况 - 与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的碳化线装置购销合同总金额11.50亿元,变更后剩余未执行金额8.75亿元,累计确认不含税收入62,735.18万元人民币[23] - 与东华能源(茂名)碳纤维有限公司的碳纤维装备采购合同金额5.50亿元,累计确认不含税收入19,026.81万元人民币[25] - 与浙江建信佳人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聚酯回收生产线合同暂估总价3.20亿元,累计确认不含税收入27,332.33万元人民币[26] - 与四川众亿汇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后变更为京亿纤业)的销售合同金额为51,550万元人民币[28] - 与沙特GIM公司的销售合同总金额17,167.96万美元,并保证后续总采购金额约达5亿美元[29][30] 投资与合资活动 -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共同出资5,000万元设立精工(武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出资4,500万元持股90%[15] - 公司联合多方共同出资2,500万元设立浙江华创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出资1,000万元持股40%[16] - 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纤维项目,投资金额预估为66,917万元[20]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93,558.47万元人民币[31]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碳纤维及复材装备智能制造建设项目”累计投入3,247.14万元,投资进度10.34%[31]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碳纤维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1,262.00万元,投资进度29.71%[31] 股东信息与公司股权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36,502,400股[11],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12,261,489股[11],董敏持股8,420,000股[11],浙江省科技评估和成果转化中心持股7,500,000股[11],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股7,390,000股[11],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6,853,324股[11],俞正福持股5,646,290股[11],李菊芬持股5,090,642股[11],王涌持股4,498,800股[11],肖志军持股4,120,000股[11]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64,633,440股,限售期六个月后于2025年6月26日上市流通[12] - 控股股东中建信浙江公司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0,918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9.98%[18] 利润分配方案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519,793,440股扣除不参与分配股份109,982股后的519,683,45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共计派发现金股利77,952,518.70元[13] 关联交易 - 高性能纤维项目累计投入19,264.18万元人民币,其中关联方浙江精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施工金额为7,146.55万元人民币[21] - 与关联方签署的钢结构及围护系统工程专业承包合同总价暂估为2,906万元人民币,累计工程施工金额为2,158.24万元人民币[21][22] 其他财务数据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41.78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85%[5] - 公司总资产为41.78亿元,较期初的41.43亿元小幅增长0.8%[34][35][36]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4.03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32%[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4.03亿元,较期初的23.26亿元增长3.3%[36] - 投资收益为591万元,同比实现扭亏为盈[39]
博鼎集团跨界闯入农机市场 引领源头创新提升终端格局
经济观察网· 2025-10-28 12:57
公司概况与市场进入 - 中农博鼎智能农业装备有限公司是博鼎精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在2025年10月的中国国际农业机械博览会上首次亮相,以1300平米展位跻身参展企业前三 [1] - 公司展示了从智驾电控系统、发动机、动力换挡变速箱到全系列智能拖拉机的全套产业链,核心零部件100%自主研发制造,整机约95%自研,其产业链完整度在全球农机行业独树一帜 [1] - 博鼎集团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9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家,构建了"技术研发—核心部件制造—整机集成—系统平台"的全生命周期新业态 [2] 产品与技术优势 - 中农博鼎成功研制出国内首批智能拖拉机,其电控总成系统形成"中央大脑",解决了传统拖拉机因外部采购核心部件导致多个"大脑"互不匹配、效率低下、成本高的问题 [3] - 公司的电控系统可对发动机关键指标实时调控,使其始终处于最佳状态,独创的可变气门技术可提升热效率10%至20%,并节省数万元后处理装置 [4] - 源头性技术创新使公司在与同型号拖拉机效率提升25%、节能10%以上的情况下,售价能够直接减半 [5] 生产能力与市场规划 - 2025年10月6日,中农博鼎投资30亿元新建的一条年产5万台拖拉机的自动化产线正式投产启用 [3] - 在3天展会期间,公司获得来自全国各地的数十家经销商现场签约订购4200余台拖拉机 [6] - 按规划,2026年中农博鼎拖拉机产能将达5万台,同时通过OEM方式对全行业出售动力总成系统5万台套,以帮助提升中国农机产业的智造水平和竞争力 [6] 行业背景与政策环境 - 中国农机行业有8000多家企业,其中拖拉机工厂达200多家,但行业总产值仅相当于2个美国约翰迪尔公司,呈现出"散、小、乱"的竞争格局,技术水平落后国外三十年 [3] - 2025年被称为"中国农业AI元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提出"推进农机装备全程全面升级",智能农机装备市场即将迎来政策红利 [3] - 拖拉机作为农机具"母机"在农业现代化中扮演核心角色,欧洲高端拖拉机售价可达300万元人民币起 [2]
精工科技涨2.00%,成交额1.99亿元,主力资金净流入622.96万元
新浪证券· 2025-10-28 11:09
股价表现与资金流向 - 10月28日盘中股价上涨2.00%,报20.87元/股,成交额1.99亿元,换手率1.84%,总市值108.48亿元 [1]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22.96万元,特大单买入1806.29万元(占比9.08%),卖出2578.28万元(占比12.97%) [1] - 今年以来股价上涨27.65%,近5个交易日上涨4.35%,近20日下跌7.33%,近60日上涨24.75% [2] 公司基本面与业务构成 - 公司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0.61亿元,同比增长10.31%,归母净利润1.13亿元,同比增长15.55% [2] -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碳纤维装备59.31%,轻纺专用设备17.38%,建筑建材专用设备10.11%,聚酯循环再生装备5.75%,部件及精密加工4.18%,其他3.26% [2] -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碳纤维及复合材料装备、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太阳能光伏专用装备等高新技术产品 [2] 股东结构与机构持仓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股东户数为5.94万户,较上期增加27.92%,人均流通股8751股,较上期减少10.72% [2] - 南方中证1000ETF(512100)位列第十大流通股东,持股336.88万股,相比上期增加65.11万股 [3] - 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3.13亿元,近三年累计派现2.36亿元 [3] 行业与概念分类 - 公司所属申万行业为机械设备-专用设备-其他专用设备 [2] - 所属概念板块包括传感器、充电桩、机器人概念、3D打印、专精特新等 [2]
精工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委托浙江精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工程建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0-14 22:09
关联交易 - 公司全资子公司精工碳材与精工建设拟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预估为7000万元人民币 [1] - 交易对手方精工建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方朝阳所控制的公司,根据上市规则构成关联交易 [1] -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项目为精工碳材厂区二期工程 [1]
精工科技: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
证券日报网· 2025-10-14 21:43
公司担保状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 [1] - 公司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1] - 公司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1]
精工科技(002006.SZ):子公司拟委托精工建设进行工程建设
格隆汇APP· 2025-10-14 17:34
公司关联交易 -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精工碳材与关联方精工建设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总价预估为7000万元人民币 [1] -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因精工建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方朝阳所控制的公司 [1] 公司项目投资 - 精工碳材厂区二期工程项目旨在满足经营发展需要 加快高性能纤维项目的产业化步伐 [1] - 项目合同总价预估为7000万元人民币 [1]
精工科技(002006)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委托浙江精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工程建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10-14 17:32
关联交易 - 精工科技全资子公司委托精工建设工程属关联交易,经审议通过,履行必要程序[1] - 关联交易遵循原则,定价市场化,符合规定,无异议[1][22][27] 公司数据 - 精工建设2021年11月9日成立,注册资本30000万元[4] - 截至目前,由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100%持股,认缴30000万元[6] - 2024年底总资产22520.78万元,营收57298.88万元,净利润 - 836.91万元[7] - 2025年6月底总资产20442.45万元,1 - 6月营收42333.35万元,净利润661.21万元[7] 工程信息 - 厂区二期工程合同总价预估7000万元,2025年10月20日开工,2026年2月10日竣工[10][13][15] - 2025年1月1日至核查日,出售商品关联交易0元,采购5267.06万元[21] - 截至核查日,前期基建累计施工金额7146.55万元[21] 其他 - 保荐机构为国泰海通证券,代表人为成晓辉、郭晓萌[30][31]
精工科技(002006)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10-14 17:31
市值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加强市值管理维护权益[3] - 市值管理目的是实现市值与内在价值均衡[5] - 开展市值管理应遵循合规、系统等原则[5][6] 管理职责 - 董事会是市值管理领导机构[8] - 董事长是市值管理第一负责人[9]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等工作[10] 提升价值方式 - 公司可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提升投资价值[12] 指标监测与应对 - 公司监测市值、市盈率等指标并分析偏离原因[16] - 股价短期下跌时启动风险评估并加强沟通[16] - 必要时采取股份回购、现金分红稳定股价[16] 市场信心提振 - 推动控股股东增持、延长锁定期提振信心[17] - 与主要股东交流走访争取支持[17] 合规要求 - 公司不得操控信息披露等牟取非法利益[20] - 增持、回购按规则通过专用账户实施[20] - 不得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20] 股价短期下跌情形 - 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累计达20%属短期下跌[22] - 收盘价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50%属短期下跌[22]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22]
精工科技(00200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17:31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商业银行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7] - 超募资金应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7] - 公司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6]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原则用于主营业务[12] - 募集资金除金融类企业外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12] - 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作特定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后披露[14]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使用超募资金等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募投项目相关 - 募投项目超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13]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等程序使用;达或超10%,还需股东会审议通过;低于500万元或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5]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需董事会审议、保荐人发表意见并及时披露,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5] 闲置资金处理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通过专户或专用结算账户,产品需安全性高、期限不超12个月且不得质押[17]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通过专户,用于主营业务,单次不超12个月,到期归还[18][19] - 全部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前因项目终止使用部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到账超一年、不影响其他项目并履行审批披露义务[21] - 超募资金按补充项目缺口、临时补流、现金管理顺序使用[22]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变更后原则投资主营业务[22][26][27] - 拟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28] - 拟将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公司应控股[29] - 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个交易日内公告[24] 监督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情况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6]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6]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26] - 募集资金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8]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8]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现场核查[2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9] 办法相关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拟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2] - 本办法中“以上”“以内”“之前”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31] - 办法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为准[31]
精工科技(00200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17:31
选聘流程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结果及时公示[7] - 续聘需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向董事会提交议案[14]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1]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特定公式计算[11] 聘期与保存 - 聘请聘期一年,可续聘[11]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十年[12] 改聘解聘 - 出现五种情况应改聘,解聘或不再聘任需提前三十天通知[14][15] - 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前后任并发表意见[15] - 改聘需向监管部门报备,董事会审议后通知各方[16] - 拟改聘需在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16] 监督处理 - 审计委员会对选聘监督检查[18]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通报批评责任人[18] - 经股东会决议可解聘违规事务所[18] - 质量问题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