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科技(0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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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科技: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4 16:32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新增资产减值准备计提5932.48万元,占净利润绝对值比例32.37%[2] - 本次计提预计减少2023年度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各5932.48万元[7] 数据详情 - 应收账款年末原值78374.17万元,比年初增加13110.29万元[2][6] - 各款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应收票据130.72万元、应收账款4514.57万元等[2] 决策情况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认为计提合理,同意计提5932.48万元[9][10]
精工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4-04-24 16:32
薪酬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除独立董事外的董监高[2] 薪酬制定与构成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2] - 非独立董事按任职定薪酬,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5][6] - 董事长、高管薪酬由基本和绩效薪酬组成[7] 薪酬发放方式 -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9] - 董事长、高管基本薪酬按月发,绩效按年度发[9] 薪酬调整与生效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增幅、通胀等[11] - 制度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13]
精工科技:《资金管理制度》修正案
2024-04-24 16:32
决策权限调整 -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决策人由原董事长变为董事会[1][2] - 董事长获部分其他对外投资等事项批准权[2] - 董事长可批准部分其他资产抵押等事项[2][3] 关联交易 - 拟达成特定关联交易需取得独立董事认可[1][2][3] 担保与抵押 - 董事会获部分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审议决定权[2][3] - 董事会单笔抵押资产净值权限仍不超5000万元[2][3] 融资授信 - 董事会融资授信额度及单笔额度保持不变[2][3] 制度修订 - 2024年4月23日会议通过后原《资金管理制度》废止[4]
精工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4 16:32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净利润为183,298,842.90元[1] - 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97,593,829.41元[2] 利润分配 - 每10股派现1.50元,共派现67,149,002.70元[2] - 2023年现金分红总额192,275,693.17元,占净利润104.90%[3] - 利润分配预案待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8]
精工科技:关于举行202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2024-04-24 16:32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3 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 , 《 2023 年 年 度 报 告 及 摘 要 》 全 文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同日刊登 在《证券时报》上编号为 2024-012 的公司公告。 现公司定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5:00-17:00 在全景网举行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 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或者直接进入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 ...
精工科技: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24 16:32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2)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通过 后提交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讨论,2 名关联董事孙国君先生、方 朝阳先生回避了表决,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该关联交易事项。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与中建信控股集团及其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执行,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4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 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
精工科技: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4 16:32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主要通过向控股子公司 委派董事(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日常监管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委派至各控股子公司的董事(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该严 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 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产业结构 调整或市场业务需要而依法设立的由公司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 其设立形式包括: 1、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2、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 ...
精工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16:32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要求,认真履 行监督、检查职责,有效督促公司合法合规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现将 2023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组成及工作概述 1、监事会组成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股东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 设监事会主席1名。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监事会工作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和行使职权,监事会成员均参加了历次监事 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列席股东大会,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质询;列席董事 会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监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 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 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10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
精工科技(002006)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4 16:3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机电一体化产品、环保设备、能源设备、工程设备等的科研开发、制造加工、销售和技术服务[6][7] - 公司于2004年6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控股股东由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8] - 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均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6]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孙国君[6] - 公司股票简称为"精工科技",股票代码为002006[6]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主要渠道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证券时报》[6]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23629566F[6] -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包括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设备制造、纺织设备制造、建材机械制造、光伏设备制造等[7] - 公司部分子公司包括精工新能源、精工电源、精工新材料、精功机器人、精工智能建机、精工智能纺机等[5] 财务业绩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5.40亿元,同比下降34.66%[9]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3亿元,同比下降37.51%[9]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73.28万元,同比下降107.42%[9]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40元,同比下降37.50%[9] - 公司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43%,同比下降10.93个百分点[9] - 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4.20亿元[12] - 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66.33万元[12] - 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509.81万元[12] - 公司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2,993.01万元[13] 主营业务及产品 - 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15]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碳纤维新材料专用装备制造、太阳能光伏专用装备制造、新型建筑节能专用设备制造、轻纺专用设备制造等[16] - 碳纤维产业是国家鼓励的基础性、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国家出台多项支持政策[18] - 碳纤维因优异性能在多个行业广泛应用,未来需求有望高速增长[18] - 公司碳纤维生产线已实现国产化,形成系列化、批量化生产能力[18] - 光伏行业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出台多项支持政策[18] - 光伏设备行业技术要求高、迭代快,是光伏产业发展的核心[18] - 公司太阳能光伏专用装备产品如铸锭炉、线剖锭机等,市场占有率达40%以上[16] - 公司新型建筑节能专用设备和轻纺专用设备产品,部分产品市场占有率达40%以上[16] - 公司定位于精密制造加工及项目开发,为高新技术产品提供服务[16] - 公司还从事成套电气及充电站投建运行业务[16] 行业发展趋势 - "增量崛起"和"存量优化"成为光伏设备发展的主要需求动力[19] - 公司将进一步加快对单晶炉、金刚线切片机等设备的技术完善,实现规模化生产和效益[19] - 建材行业面临产能过剩与需求不足的矛盾,未来绿色环保、智能制造、区域化、专业化将成为行业发展的主要趋势[19] - 公司建筑建材专用设备将重点做好新技术应用、新产品推广、重点客户服务等工作,向建筑节能环保、大型化、成套化、智能化方向发展[19] - 公司将更注重自身的管理和智能化制造水平,加大力度在新产品开发、产品工艺技术提升、降本增效和重点市场拓展上[19] 公司竞争地位 - 公司作为全国专用设备行业龙头企业,在多个制造领域具有大量科研成果,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连年保持国内领先[20] - 公司作为国内首家实现千吨级碳纤维成套生产线装备全国产化的企业和国内碳纤维整线装备龙头企业[23] - 公司已构建完成聚合纺丝装备—碳化装备—复材装备"三位一体"的碳纤维产业战略布局[23] - 公司先后与吉林国兴、东华能源、韩国晓星等客户累计签署合同金额超20亿元[24] - 公司成功研制出JDL系列单晶炉、JXQ系列金刚线切片机、JCL系列沉积炉、高温纯化炉等新能源装备[24] - 公司在保持聚氨酯生产线市场优势和龙头地位基础上,加快净化板生产线、TC板生产线等新产品的市场营销推广[24] - 公司与建信佳人新材料签署了3.2亿元的聚酯纤维回收生产线合同,进入了循环再生装备制造业务领域[24] - 公司快速进入了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投资建设运营业务领域[24]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围绕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领域积极培育第二增长曲线[23] - 公司通过产业调整归并、产品结构优化、优势资源集中等方式持续优化产业结构[22] - 公司在产业结构优化、精益化管理提升、内控体系完善、企业文化和团队建设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22] - 2024年公司整体发展思路为立足双碳、科技引领,聚焦布局碳
精工科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4 16:32
公司架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3名独立董事[5]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1名职工代表[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拥有6家全资子公司和3家控股或参股公司[7] 管理制度 - 日常生产经营一般授权,重大交易、投资特别授权[8] - 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执行情况纳入部门考核[8] - 建立完备绩效考评制度,结果用于薪酬及职务调整[8] -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监高薪酬与考核[10] - 建立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全员合同制,与核心人员签保密协议[10] - 2023年修订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12] - 制定完善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控制业务交易风险[13] 审计与沟通 - 审计部门配有3名专职内部审计人员[14] - 2023年通过网上说明会等与投资者和机构沟通[16] 合规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无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21] 内控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利润表错报小于营收0.5%为一般,超0.5%小于1%为重要,超1%为重大[24]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资产管理错报小于资产总额0.5%为一般,超0.5%小于1%为重要,超1%为重大[24]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利润报表错报小于营收0.5%为一般,超0.5%小于1%为重要,超1%为重大[26]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资产管理错报小于资产总额0.5%为一般,超0.5%小于1%为重要,超1%为重大[27] 内控评价 - 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3] - 报告期内无财务报告内控重大或重要缺陷[29]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或重要缺陷[29] - 无以前年度延续的内控重大或重要缺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