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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鹭药业(00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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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鹭药业(002038)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3 19:2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简称双鹭药业,代码002038,上市于深圳证券交易所[7] -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徐明波,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69号碧桐园1号楼4层,邮编100143 [8] - 董事会秘书是梁淑洁,证券事务代表是温杨,联系电话均为010 - 88627635 [8]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是《中国证券报》,网址为www.cninfo.com.cn [8]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2299779W [8] - 原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新乡白鹭,2011年4月28日徐明波行权后成为第一大股东,与新乡白鹭共同成为控股股东[8][9]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3年营业收入10.18亿元,较2022年减少3.03%[10]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7亿元,较2022年增长77.77%[10]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4亿元,较2022年增长63.44%[10]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0亿元,较2022年增长18.05%[10] - 2023年末总资产62.78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6.84%[10] -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8.01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6.08%[10] - 2023年第一至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2.97亿、2.87亿、1.93亿、2.42亿元[13] - 2023年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10371.44元[13] - 2023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521.72万元[13] - 2023年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相关损益2.05亿元[13] -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8亿元,同比下降3.03%[69] - 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17亿元,同比上升77.77%[69] - 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4亿元,同比上升63.44%[69] - 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0亿元,同比上升18.05%[70] - 2023年公司全年研发投入共计3.77亿元,同比上升27.15%[70]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合计1,018,358,696.85元,同比下降3.03%[73] - 2023年营业成本为187,787,156.96元,2022年为156,955,919.82元,同比增长19.64%[75][76] - 化学药原材料成本2023年为78,679,445.54元,占比41.90%,2022年为34,127,871.51元,占比21.74%,同比增长130.54%[75]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115,054,751.07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11.29%[77]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85,070,403.79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29.88%[77] - 2023年销售费用为271,596,840.20元,2022年为426,799,168.27元,同比降低36.36%[78] - 2023年管理费用为134,052,187.10元,2022年为119,957,240.24元,同比增长11.75%[79] - 2023年研发费用为177,106,511.15元,2022年为161,649,390.87元,同比增长9.56%[79] - 2023年研发人员数量387人,较2022年的333人增长16.22%[86] - 2023年研发人员数量占比45.21%,较2022年的43.99%增长1.22%[86] - 2023年本科研发人员199人,较2022年的143人增长39.16%[86] - 2023年硕士研发人员58人,较2022年的52人增长11.54%[86] - 2023年30岁以下研发人员216人,较2022年的159人增长35.85%[86] - 2023年30 - 40岁研发人员104人,较2022年的102人增长1.96%[86] - 2023年研发投入金额376,965,459.19元,较2022年的296,468,059.94元增长27.15%[86] - 2023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37.02%,较2022年的28.23%增长8.79%[86] - 2023年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199,858,948.04元,较2022年的134,818,669.07元增长48.24%[86]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81亿元,同比减少2.47%;现金流出小计7.21亿元,同比减少12.21%;现金流量净额4.60亿元,同比增加18.05%[87] - 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36亿元,同比减少29.09%;现金流出小计9.81亿元,同比减少31.77%;现金流量净额-3.45亿元,同比增加36.22%[87]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0;现金流出小计1.03亿元,与上年持平;现金流量净额-1.03亿元,与上年持平[87][88] - 2023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84.48万元,同比增加105.07%,主要因投资支付现金减少[88] - 2023年末货币资金6.84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0.89%,较年初比重增加0.76%[89] - 2023年末应收账款2.00亿元,占总资产比例3.19%,较年初比重减少1.11%[89] - 2023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期末数60.86亿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数27.64亿元,合计88.50亿元[9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被司法冻结货币资金1.39亿元,首药控股166.69万股被冻结[90] - 报告期投资额为0,上年同期投资额1084.92万元,变动幅度-100.00%[91] - 2022年度公司以总股本1,027,35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元现金,合计派发现金102,735,000元[144] - 2023年度公司拟以总股本1,027,35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5元现金,合计派发现金154,102,500元,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比例为100%[150] - 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1,951,940.53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942,637,392.45元[150] - 2023年末合并未分配利润为4,077,765,187.30元[150]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3年抗肿瘤及免疫调节类产品销售收入382,158,105.79元,同比下降39%[71] - 2023年创伤修复产品销售收入134,639,814.09元,同比下降12.02%,占公司销售收入总额的13.22%[71] - 2023年心血管系统用药销售收入67,763,353.36元,同比下降24.34%[71] - 2023年抗感染用药销售收入356,799,388.05元,同比增长787.40%[72] - 2023年生物、生化药销售量14,415,435支、盒、瓶,同比下降10.51%[74] - 2023年化学药销售量19,867,024支、盒、瓶,同比增长157.03%[74] 公司业务布局与产品情况 - 公司主要专注基因工程及相关药物研产销,经营药品治疗范围涉及肿瘤、心脑血管等领域[19] - 公司有八大处、昌平、大兴生产基地及河北省沧州、新乡双鹭原料药生产基地[19] - 立生素®用于癌症化疗等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获多项荣誉[19][20] - 久立®用于肿瘤放化疗等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治疗,列入国家高端制剂竞争力提升专项[21] - 迈格尔®用于肿瘤放化疗或其它原因引起的血小板减少症治疗[22] - 欣吉尔®用于多种恶性肿瘤治疗等,是国际唯一丙氨酸突变的白介素 - 2,获多项荣誉[23][24] - 替莫唑胺胶囊适用于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通过一致性评价并中标集采[25] - 欣尔金®紫杉醇注射液通过一致性评价并在集采续标中中标[29] - 立生舒®用于甲型和乙型流感的预防和治疗,通过一致性评价[34] - 遁宁®奥硝唑注射液通过一致性评价并在集采续标中中标[35] - 立生诺®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通过一致性评价[40] - 立威®伏立康唑片/注射用伏立康唑两个剂型均通过一致性评价并在集采续标中中标[40] - 立音®阿加曲班注射液2023年新上市,通过一致性评价并中标集采[44] - 立生泰®2023年新上市,通过一致性评价并中标集采[46] - 达格列净片2023年新获批,适用于2型糖尿病成人患者,通过一致性评价[47] - 立生复®DPP - 4抑制剂用于2型糖尿病治疗,通过一致性评价并在集采续标中中标[48] - 三磷酸胞苷二钠注射液2023年新上市,用于成人疱疹后神经痛等治疗,通过一致性评价[52] - 公司争取两年内使常见多发病及季节性应急药品组合产品链品种数量达到20个以上[61] - 公司计划未来两年在当前基础上使口服和注射剂产能和品质实现倍增[61] - 公司是集药品研发、生产、经营服务于一体的医药生物技术企业,业务涵盖原料、生物原液和制剂研发生产到终端产品经营环节,还扩展到工业大麻综合开发利用、特色药用辅料开发、医院投资和医美市场[60] - 公司研发采用自主研发、技术合作和项目投资相结合的方式,拥有多个技术平台,主要从事长效蛋白药物等研究[61] - 公司所有获批产品采取自主生产,以销定产,还接受CMO扩大生产经营服务规模[61] - 公司营销模式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提供学术推广服务,重点开发基层医疗机构等,积极进行营销转型,探索新营销模式[61][62] - 公司采购由采购部统一负责,以产定购,制定采购计划,建立供应商档案[62] - 公司近年来营业收入受经营环境和产品集采降价政策影响有波动,但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后续储备品种丰富[62] - 公司2023年新上市立生雨®赛洛多辛胶囊用于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症[61] - 公司注射用生长抑素已完成一致性评价待审评审批,护宁®醋酸奥曲肽注射液已通过一致性评价[61] - 公司在美国合资公司项目中拥有中国市场开发主导权和30%海外市场权益[64] - 2023年度公司获得一项生物药药品注册证书,一项生物药申报生产并获受理,四项生物药处于三期临床研究或已结束三期即将申报生产,当前在研品种20余项[64] - 近几年公司获得国内授权专利十余项,获得PCT国际专利三项,申请国内外专利五十余项[65] - 公司创始人带领团队近几年承担国家重大专项等课题9项[65] - 公司创始人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北京市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军队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66] - 公司创始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1件,发表论文40余篇,主持研制上市5个国家一、二类基因工程新药[66] - 公司基因工程产品扶济复获国家12年行政保护,是新进医保目录品种[66] - 2023年伏格列波糖片等7个产品获得注册批件,依诺肝素钠注射液等2个产品通过一致性评价[70] - 2023年注射用重组人促卵胞激素等十余个产品提交上市注册申请[70] - 2023年公司产品阿加曲班注射液等中标国家药品集采,众多产品中标集采续标[70] - 2023年公司继续探索新药品营销模式,电商销售业务快速发展[70] - 伏格列波糖片、达格列净片等多个药品在2023年获批上市[79] - 依诺肝素钠注射液2023年11月通过一致性评价,醋酸奥曲肽注射液2024年4月通过一致性评价[79] - 注射用重组人促卵泡激素、外用重组人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等多个药品处于申报上市/审评审批中[79][80] - 公司特色化学仿制药及生物药近30个[86] 行业政策环境 - 2023年3月和10月国家医保局分别启动第八批、第九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截至第九批已全面覆盖374种药品,平均降价超50%[16] - 国家医保局明确到2023年底,每个省份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累计达450种,其中省级集采药品应达130种[16] - “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医药工业全行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0%以上[16] - 2024年医药行业政策环境变化大,药品价格持续下降,成本压力增大[103] - 2024年国家与各省分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继续推进,对公司机遇和挑战并存[103] - 2023年3月国家集采第8批39个药品采购成功,平均降价56%;11月第9批41种药品采购成功,平均降价58%[104] - 2024年1月初提出推动集采“扩围提质”,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合计至少达500个[104] - 国家集采之前节奏为每年2批次左右,80 - 100个品种;省级+
双鹭药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04)
2024-04-23 19:22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 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
双鹭药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04)
2024-04-23 19:22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范关联 交易行为,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要求,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 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二章 关联人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二)由上述第(一)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三)本制度第七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
双鹭药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04)
2024-04-23 19:22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委员会人员组成 - 1 - 第一条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 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二名独立董事和一名非独立董事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员在委员会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履行职务。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 不再担 ...
双鹭药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04)
2024-04-23 19:22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二章 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1 - 第一条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 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设立董事 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二名非独立董事和一名独立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决策 ...
双鹭药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3 19:22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依法履行董事会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勤勉尽责、审慎认 真、科学决策,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保障公司规范运 作和持续健康发展。现将董事会在 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年 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总经 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 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大华会计 ...
双鹭药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钱令嘉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23 19:22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钱令嘉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基本情况 本人钱令嘉,1955 年 9 月出生,博士。军事医学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技术三 级。长期从事环境医学与应激医学的基础理论和医药技术的研究,承担国家重大重点项目 60 余项,获得多项科技成果奖励。申请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40 余项,在国内外发表学术 论文 200 余篇。曾任军事医学科学院卫生学环境医学研究所所长。历任中国生物化学分子 生物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应激生理学专业委员会首任主任,国际细胞应激学会理事等多 项学术兼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于 2021 年起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公司现有 2 名独立董事,达到了公司全体董事总人数 6 名的三分之一,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的要求。 ...
双鹭药业:独董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钱令嘉
2024-04-23 19:22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件。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钱令嘉作为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北京 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 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 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 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双鹭药业: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23 19:22
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拟定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星期四)召开公 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
双鹭药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4-03-22 18:14
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3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现对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 违规行为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 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遵守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违法违规交易。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第二大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 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就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总结,汲取教训,后续将切实加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