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00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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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0-13 20:11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9名激励对象已不满 足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944,11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613元/股加上同期 银行存款利息。待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491,178,800股变更为490,234,690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91,178,800元减少 至490,234,690元,公司拟根据该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拟修的内容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91,178,800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南京港: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13 20:11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3-064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 召开大会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 ...
南京港: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预留授予日)
2023-10-13 20:11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截至预留授予日)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 况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骨干、技术骨 干、业务骨干及其他骨干人员,但不含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 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中没有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注:上述"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比例"以剔除预留未授出到期自动作废失效的 130.6 万股后的拟授予总量作为基数。 二、预留授予部分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整体业绩和 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骨干、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和其他骨干人 员(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时青松 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3 | 方丽 | 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骨干、技术骨干、 | | --- | --- | --- | | 2 | 彭涛 | 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业务骨干和其他骨干 ...
南京港: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杨雪)
2023-10-13 20:11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杨雪 ,作为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 八 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 在任何 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资格审查(如适用),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 碍本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 是 □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件。 ☑ 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且培训时长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要求,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尚未参 加培训的,本人已书面承诺在六十日内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培 训证明。 ☑ 是 □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 ...
南京港: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10-13 20:1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关于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01F20215415 致: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南京港")的委托,并根据南京港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 同,就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回购注销")及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预留授予")的相关事项,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
南京港: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13 2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 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10月13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共有董事9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3-057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根据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 9 名激励对象已不满足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944,110 股限 ...
南京港: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10)
2023-10-13 20:11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 年 10 月 1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 | 第一节 | 股东 |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4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 | 16 | | 第五节 | 董事、监事的选举 | 17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8 | | 第七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1 | | 第五章 | 党委 | 24 | | 第六章 | 董事会 | 26 | | 第一节 | 董 事 | 26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9 | | 第三节 | 董事会秘书 | 34 | | 第四节 | 独立董事 | 36 | | 第七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40 | | 第八章 | 监事会 | 42 | ...
南京港: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10-13 20:11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 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并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 成,根据《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决定对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9名激励对象已不满足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944,110股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港股份有 ...
南京港: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10-13 20:09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 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 的通知》,并参照《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 下简称《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结合《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向《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 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
南京港: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马野青)
2023-10-13 20:09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 是 □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 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件。 ☑ 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声明人 马野青 ,作为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 八 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 在任 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资格审查(如适用),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 碍本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 是 □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且培训时长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要求,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尚未参 加培训的,本人已书面承诺在六十日内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培 训证明。 ☑ 是 □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