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00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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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冲刺四季度
南京日报· 2025-11-11 07:36
公司运营表现 - 南京港集团三季度货物吞吐量同比大增20% [2] - 南京港集团三季度集装箱计费箱量同比大增20% [2] - 货物吞吐量与集装箱计费箱量连创历史新高 [2] 行业活动状况 -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码头四季度装卸作业一派繁忙景象 [2] - 码头正在全力冲刺四季度 [2]
南京港: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1-10 22:10
减持计划执行情况 - 公司董事邓基柱减持公司股份3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62% [1] - 公司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干亚平减持公司股份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82% [1] - 公司副总经理刘金光减持公司股份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82% [1] - 公司副总经理唐百富减持公司股份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51% [1] 减持计划期限 - 本次减持计划于2025年11月10日到期 [1]
南京港:公司股东邓基柱、干亚平、刘金光、唐百富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共减持公司股份约14万股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0 18:58
公司股东减持 - 公司股东邓基柱、干亚平、刘金光、唐百富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共减持公司股份约14万股 [1] -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0.02769% [1] - 本次减持计划期限于2025年11月10日届满 [1] 公司财务与市值 - 截至发稿,南京港市值为55亿元 [2]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全部来源于交通运输辅助业,占比100.0% [1]
南京港:部分董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合计减持13.51万股
新浪财经· 2025-11-10 18:48
减持计划执行情况 - 公司董事邓基柱、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干亚平、副总经理刘金光和唐百富原计划于2025年9月10日至11月9日减持不超过15.5万股,占总股本的0.0318% [1] - 截至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四人实际减持股份分别为3.01万股、4万股、4万股、2.5万股 [1] - 四人合计减持13.51万股,占总股本的0.02769%,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 [1] 减持影响评估 - 本次减持符合相关规定,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1]
南 京 港(002040) -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2025-11-10 18:47
减持计划 - 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管2025年9月10日至11月9日计划减持不超155,000股,占总股本0.0318%[2] - 邓基柱等四人分别减持30,100股等,占总股本不同比例[3][4] 减持结果 - 截至2025年11月10日合计减持135,100股,占总股本0.02769%[4] - 四人减持前后持股数量及占比变化[5] 减持影响 - 减持符合规定,实际未超计划[6] - 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不影响经营[6]
航运港口板块午后走高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0 13:28
航运港口板块市场表现 - 航运港口板块在11月10日午后走高 [2] - 海航科技股价涨停 [2] - 凤凰航运股价上涨超过5% [2] - 海通发展、南京港、中远海特、宁波港等个股股价上扬 [2]
南京港公布三季报 前三季净利增加13.25%
新浪财经· 2025-10-27 20:36
财务业绩 - 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7.72亿元,同比增长6.21% [1] - 公司前三季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亿元,同比增长13.25% [1] 股东变动 - 宋小燕、焦敏、齐晓平、陈肖军、卢儒为新进十大流通股东 [2]
南 京 港(002040) -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7 20:09
人员变动 - 董事和高管辞职报告提交后公司两交易日内披露[4] - 董事任期届满未改选需继续履职[5] - 董事辞职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5] 解任与离职 - 股东会解任董事、董事会解任高管决议作出日生效[7] - 董事、高管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8]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1]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1] 信息申报与核查 - 董事、高管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1] - 董秘每季度核查离任人员承诺履行进展并披露重大未履行承诺[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4]
南 京 港(002040) -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20:09
担保与资产交易审议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公司一年内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净资产25%需股东会审议[5] 资金与投资审议 - 党委会审议年度预算内1000万元以上(含)单项资金调动和使用事项[8] - 董事会审议2亿元以上(含)主业投资项目[10] - 董事会审议500万元以上、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总额20%以下的股权投资项目[10] - 董事会审议年度预算内1000万元以上(含)单项资金调动和使用事项[12] - 总经理办公会可决策200万以上1000万元以下单项资金调动和使用事项(特定除外)[14] - 单项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对外股权投资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14] 决策会议规定 -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需三分之二以上应到人员出席方可召开[21] 责任与监督 - 集体决策违规给国有资本权益、职工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公司主要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28] - 明确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责任主体,职能部门及分管负责人负直接责任,主要负责人负领导责任[29] - 列举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13种责任追究情形[29][30] - 对造成资产损失和未造成资产损失的违规行为分别处理[30] -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分别为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实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主要责任人[32] -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应向领导班子报告执行情况,领导班子应向上级报告贯彻情况[32] - 公司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检查,纪委将领导班子执行情况作为重点报告内容[32] - 纪委书记对违规决策提出纠正意见,拒不采纳时向上级报告[32] 其他规定 - 决策过程资料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22] - 公司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作为多项考核评价及公开的重要内容[33] - 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35] - 原《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宁港股份委办〔2020〕8号)废止[35]
南 京 港(002040) -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7 20:06
会议信息 -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2] - 参加会议董事9人,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年10月28日刊登[3] - 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4]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议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