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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钢股份(002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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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钢股份(002075)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20:43
内部控制制度 - 遵循全面性、重要性等原则[2] - 考虑内部环境等要素[5] - 涵盖销货与收款等业务环节[6] 子公司控制 - 对控股子公司建立控制制度[9] - 督促控股子公司建立对下属子公司管理控制制度[10] 募集资金管理 - 遵循规范、安全等原则[12] - 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12]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存放与使用情况[14]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投资项目进展[14]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现场检查[14] 关联交易内控 - 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17] - 独立董事每季度查阅资金往来情况[19] 担保与投资内控 - 提供担保遵循合法、审慎等原则[21] - 为控股、参股子公司担保其他股东按比例担保[22] - 重大投资遵循合法、审慎等原则[26] - 重大投资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26] - 证券、委托理财等投资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28] 信息披露制度 - 建立事务管理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30] - 建立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30] - 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列明风险因素[31] - 及时更新已披露信息,完整披露未完结事项[32] 内部审计与评价 - 设立内部审计部检查监督业务等事项[34] - 内部审计部每季度报告工作情况和问题[36] - 内部审计部每年提交内部审计报告[36]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36] - 根据内部审计部和审计委员会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7]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38] -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出具评价意见[38] - 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审计报告[70] 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 - 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72]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72]
沙钢股份(002075) - 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5-10-29 20:4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共同推举 黄雄先生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 阅读和审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所审议案的 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查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 ...
沙钢股份(00207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20:4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者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造 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工 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 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主 ...
沙钢股份(00207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20:4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实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股东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苏沙 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一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以下简称"内审部") 或者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 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 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 人员和其他 ...
沙钢股份(00207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20:4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总经理行为,保证总经理切实履行其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者经济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及相关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正;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第二条 ...
沙钢股份(002075)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20:4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 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 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主持委员会会议,签发会议决议; (二)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三)领导本委员会,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并履行职责;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 ...
沙钢股份(00207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20:4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并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协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并开展工 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沙钢股份(00207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29 20:4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 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在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不得 ...
沙钢股份(00207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20:4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正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江苏 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者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 报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下属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和 总经理、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公司的关联人,公司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公司其他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 ...
沙钢股份(002075)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20:4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并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召集人在提名委员会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 代履行职务,但该委员必须是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三条 证券事务部负责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四)就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五)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