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海洋(00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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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海洋(00208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08 15:45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8]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2] 审计费用与续聘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13] - 经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可续聘[13] 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4]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2年[16] 文件保存与改聘 - 选聘、评审文件和相关决策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6] - 出现六种情况应改聘,原则上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7] 解聘与信息披露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8]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信息[20] - 每年需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等[20] 监督与制度生效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处理[20] - 董事会对相关责任人可通报批评[21]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5]
东方海洋(00208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08 15:4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或者非公开发行证券及其衍 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非经公司股东会依法作出决议,任何人无权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 途。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 ...
东方海洋(002086)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10-08 15:4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 司对外投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山东 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股权、技术、债权、 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等形式对境内外其他法人 实体或经济组织进行的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向其他企业或组织(含公司控股子公司)投资,包括单独设立或与 他人共同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增资、受让其他企业股权等权益性投资; (二)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 ...
东方海洋(002086) - 财务管理制度
2025-10-08 15:45
财务管理 - 公司财务管理基本任务包括建立制度、执行基础工作、编制预算等[2] - 公司财务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5] -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内容包括经营、投资、资金、财务预算等[13] 会计核算 - 公司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0] - 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境内主体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11] 预算编制 - 预算编制遵循“确定目标、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全面平衡、授权批准”程序[14][15] 货币资金管理 - 货币资金管理原则包括合规性、安全性、真实性、恰当性[17] - 所有资金支付须依据有效合同、合法凭据和齐全手续[18] - 公司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19]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20] 税务登记 - 税务登记内容变更需在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34] 财务报告编制 - 财务报告编制部门需制定年度方案,收集汇总信息,编制年、半、季、月度报告[37][38] - 编制财务报告要以真实交易和准确账簿记录为依据[38] - 编制完成报表要检查会计报表间勾稽关系[39] - 会计报表中需说明事项要在附注和说明书中真实完整说明[40] 财务报告审计 - 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并提交董事会批准[41] 资产管理 - 公司应建立健全资产损失或减值准备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减值测试[25] - 公司处置资产需按制度经审批通过后执行[26] 负债管理 - 公司应规范负债行为,加强负债管理,防范负债风险[28][29] 成本费用管理 - 公司应加强成本费用管理,明确支出标准及审批程序[32] 会计档案管理 - 财务部负责公司会计档案整理、归档、造册,出纳不得任保管人员[41] - 各类会计档案原则上仅财务部人员查阅使用,其他部门或外单位需批准并登记[41] -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销毁需履行审批程序,审计部和财务部人员共同参与[41] 财务监督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多种手段完善内部财务监督体系[43] - 审计委员会依照规定履行内部财务监督职责[43] - 管理层通过多种方式对公司财务运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43] - 审计部具体执行内部财务审计监督职责并协助董事会内控自评[44][45] - 财务部配合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及内审部门监督活动[45]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境外子公司按规定处理[47]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财务部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47]
东方海洋(00208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0-08 15:45
财务资助审批 - 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3]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况须董事会、股东会审议[5] - 董事会审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等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 资金使用限制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对外资助,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有使用限制[7] 风险管控 - 对外资助前进行风险调查和审核[10] - 款项逾期未收回不得继续或追加资助[13] 信息披露 - 披露事项需提交文件,公告含特定内容[14][15] - 特定情形下及时披露情况及措施[16] 制度相关 - 追究违规部门和个人责任[18]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修改,由董事会解释[19][20]
东方海洋(002086) - 东方海洋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版)
2025-10-08 15:4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2025 年 9 月 1 | 第一章 | 总 则 | 4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6 | | 第三章 | 股份 | 7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7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9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10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11 | | 第一节 | 股东 | 11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4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6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9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20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22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6 | | 第五章 | 党组织 | 32 | | 第一节 | 党组织机构设置 | 32 | | 第二节 | 党组织职责 | 32 | | 第六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33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3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38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46 | | 第四节 | 董事 ...
东方海洋(00208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0-08 15:45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部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山东东方海 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
东方海洋(00208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08 15:45
制度规定 - 公司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1]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5] - 制度按国家法规等执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30] 基本原则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内容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多方面[7] 活动开展 - 公司应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8] - 公司举行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采取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8] - 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将主要内容置于公司网站或公告披露[9] 平台建设 - 公司应在官网设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并利用公益平台活动[9] 人员设置 - 公司需设专门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专人负责[9]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25] - 公司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26] 人员培训 - 公司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5] 股东服务 - 公司应为中小股东、机构投资者现场参观等提供便利,做好信息隔离[11] 说明会要求 - 存在特定情形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13] -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提前公告相关信息,安排在非交易时段[14] - 参与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司人员应包括董事长等[14] 分红沟通 - 公司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应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15] 调研接待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 公司与调研机构直接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和签署承诺书[18] 互动交流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平台等与投资者交流,指派专人处理信息[22]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不得误导投资者[23] 员工素质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员工需具备品行、知识、沟通、了解公司及行业等素质[26] 职责范围 - 投资者关系管理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26] 行为规范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得有透露未公开信息等情形[26] 内部制度 - 公司应建立内部协调和信息采集制度,各部门配合[28] 投诉处理 - 公司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处理机制[28] 权益支持 - 公司应支持配合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及保护机构维护权益活动[28] 媒体关注 - 公司应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关注并适时回应报道[28] 调研承诺 - 调研等人员需承诺不打探、不泄露未公开信息等[33]
东方海洋(002086)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10-08 15:4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提升管理水平,增进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内部控制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下列原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建 设,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 率,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 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 ...
东方海洋(002086) -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试行)
2025-10-08 15:4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试行)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 的刻制、管理与使用,加强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有效维护 公司的利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含分、子公司)及各部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含分、子公司)印章、公司(含分、子 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公司(含分、子公司)合同专用章、公司(含 分、子公司)财务章、董事会印章、部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含电子章)。 第四条 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公司印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政府部门的重要公函和 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以及以公司名义签订 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