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00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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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002125)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12-29 20:47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加强公司担保管理,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股东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第五条 子公司对外担保,适用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下列一般原则: (一)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 (二)公司对外担保原则上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除 外),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且反担保具有可执行性; (三)公司应当审慎对待对外担保,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对 任何强令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应当予以拒绝; ( ...
湘潭电化(002125)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5-12-29 20:47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 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权证等),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 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 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 应当及时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境外项目的,公司及保荐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于境 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并在募集资 ...
湘潭电化(00212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29 20:47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 和部门(包括各子公司),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 告。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 外披露。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述报告义务人系按照 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或公司,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负责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
湘潭电化(002125) - 反舞弊管理制度
2025-12-29 20:47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治舞弊,加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和内部控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降低公司风险,根据《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管理层及所有员工的职业行为,严格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发生。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 第二章 舞弊的概念及形式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为谋取自身利益,采用欺骗 等违法违规手段,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 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 者属于舞弊行为: (六)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在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 (七)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 (八)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九)其他损害公司和股东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第五条 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部人员为使公 ...
湘潭电化(00212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29 20:47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湘潭电化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 ...
湘潭电化(00212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2-29 20:47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 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有关公司的传闻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等有关主体及 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 (六)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 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七)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董事 ...
湘潭电化(0021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29 20:47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 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第二条 本制度 ...
湘潭电化(002125) -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5-12-29 20:46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 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 3 万吨 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整体建设完工期由原计划的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该议案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在董事会审议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湘潭 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5〕908 号),公司于 2025 年 6 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87 万张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 48,7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736.2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7,963.71 万元。 ...
湘潭电化(002125) -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5-12-29 20:46
| 证券代码:002125 |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 公告编号:2025-074 | | --- | --- | --- | | 债券代码:127109 | 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 |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事项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 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贺娟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贺娟女士因工作调整 不再兼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仍担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及下属子公司其他职 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 生效。贺娟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 成工作交接,其辞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贺娟女士在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经 营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贺娟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 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 ...
湘潭电化(002125)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12-29 20:46
| 证券代码:002125 |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 公告编号:2025-072 | | --- | --- | --- | | 债券代码:127109 | 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 |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下属控股公司湘 潭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立劲")使用不超过 28,200 万元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 资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具体操 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