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基信息(00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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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基信息(002153) -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深圳市思迅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025-08-14 20:48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所涉及的深圳市思迅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资评报字(2025)300号 说明:报告备案回执仅证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不作为 协会对该报告认证、认可的依据,也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 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 备案回执生成日期:2025年08月13日 ICP备案号京ICP备2020034749号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深圳市思迅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目 录 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 报告编码: | 1111020017202500302 | | --- | --- | | 合同编号: | LCY2025098 | | 报告类型: | 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 | 报告文号: | 中资评报字(2025)300号 | | 报告名称: |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 的深圳市思迅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 | 评估结论: ...
石基信息(002153)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2025-08-14 20:4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中 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 的核查意见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基信息"或"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深圳市思迅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3.50%的股份(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 为石基信息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 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以下 简称"《廉洁从业意见》")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就国泰海通本次交易中有偿聘请 各类第三方机构和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了充分必要的核查, 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海通在本项目中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 亦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 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公司聘请如下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 1、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 ...
石基信息(002153)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脸或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相关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5-08-14 20:48
市场扩张和并购 - 石基信息拟发行股份购买思迅软件13.50%股份,交易完成后持股将从66.23%增至79.73%[5] - 上海云鑫持有思迅软件9.86%股份(对应1045万股),张育宏持有2.56%股份(对应271.8125万股),张伟持有1.08%股份(对应114.4375万股)[5] -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思迅软件1431.25万股[5] 业绩总结 - 2024年、2023年、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94,731.99、274,932.87、259,534.75 [15] - 2024年、2023年、2022年净利润分别为 -14,783.58、 -4,948.24、 -74,207.24 [15] - 2024年末上市公司其他关联方及附属企业因经营性往来占用资金余额为36.08万元,无非经营性往来余额 [18] - 2024年销售费用调整前27,845.40万元,调整金额22.20万元,调整后27,867.60万元;营业成本调整前191,976.45万元,调整金额 -22.20万元,调整后191,954.25万元 [24] - 2023年销售费用调整前28,402.23万元,调整金额380.87万元,调整后28,783.11万元;营业成本调整前171,223.72万元,调整金额 -380.87万元,调整后170,842.84万元 [24] - 2024年、2023年、2022年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分别为 -6,000.16万元、 -2,562.07万元、 -3,668.07万元 [26] - 2024年、2023年、2022年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分别为 -427.55万元、 -1,238.48万元、 -721.14万元 [26] - 2024年、2022年商誉减值损失分别为 -211.33万元、 -39,520.03万元,2023年无 [26] 合规情况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石基信息上市以来主要承诺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无不规范承诺等情形[7]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石基信息最近三年不存在违规资金占用或违规对外担保情形[9] - 石基支付科技(广西)有限公司曾于2023年11月23日因违规被罚款478万元[10] - 人民银行广西分行按涉及478户商户每户1万元处以罚款,属较低幅度处罚[12] - 敏付科技在报告期内占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比例均未超过5%[12]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敏付科技处罚与证券市场无关,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11]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最近三年未受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除外)等[13] - 公司近三年财务报表由信永中和审计,均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15]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最近三年业绩真实、会计处理合理,不存在虚假交易等问题 [26] 股份承诺 - 首次发行前股东、董事长、控股股东李仲初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发行人股份,三十六个月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持有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30] - 首次发行前股东焦梅荣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发行人股份,承诺期限为2007年08月13日至2010年8月13日[30] - 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李仲初承诺若中电器件房产及土地权属证明未如期办理完毕或相关纠纷造成损失,愿现金补偿[31] - 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李仲初承诺若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因投资主体登记问题受处罚或损失,愿现金补偿[31] - 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李仲初承诺若深圳京宝实业有限公司负债造成中电器件或石基信息损失,愿现金补偿[31] - 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李仲初和股东焦梅荣承诺2025年4月24日至本次交易完成日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31] - 公司控股股东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票[32]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23年08月24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32]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24年01月03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32]
石基信息(002153)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业绩真实性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8-14 20:48
关于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发生业绩"变脸" 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相关 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索引 页码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专项核查意见 1-6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联系电话: +86 (010) 6554 2288 | | | --- | --- | |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 telephone: +86 (010) 6554 2288 | |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ShineWing | 传真: +86 (010) 6554 7190 | |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 | |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hina | facsimile: +86 (010) 6554 7190 | 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发生业绩"变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 情形相关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X ...
石基信息(002153)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8-14 20:4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基信息"或"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深圳市思迅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3.50%的股份(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石基信息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首次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股票 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上市公司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价波动情况 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 月 22 日开市起停牌,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 2025 年 3 月 24 日至 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格为 8.94 元/股,本次交易公告前第 21 个交易日(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司股票 收盘价格为 7.69 元/股,公司股票在本次交易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相对于大盘、 同行业板块的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 项目 | 停牌前 21 (2025 | 个交易日 | 停牌前 ...
石基信息(002153)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08-14 20:4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深圳市思迅软件股份有限公司13.50%的股份[1] 交易合规 -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多条规定[1][2][4] 交易优势 - 本次交易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4] - 购买资产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有显著协同效应[4] 公司情况 - 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报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 - 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高无相关立案侦查或调查情形[3]
石基信息(002153) - 董事会关于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说明
2025-08-14 20:45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说明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聘请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还聘请了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 底稿辅助整理及电子化服务、材料打印制作以及荣大云协作软件咨询及支持服 务,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8 月,注册资本为 4,216.0114 万 元,法定代表人为韩起磊。 1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 或个人的行为。 鉴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 行股份方式购买深圳市思迅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3.50%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 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
石基信息(002153)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2025-08-14 20:45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鉴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 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深圳市思迅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3.50%的股份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4. 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以及参与制订、论证、决策等环节的其他内幕 信息知情人均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5.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6. 在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交易协议设有保密条款,约定双方对本次交易 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综上,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 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规范地履 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 密制度,现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1. 公司对相关事宜进行磋商时,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 ...
石基信息(002153)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08-14 20:4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深圳市思迅软件股份有限公司13.50%的股份[1] -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合计持有标的公司13.50%股份[1] - 交易完成后公司对标的公司持股比例将进一步增加[2]
石基信息(002153) - 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2025-08-14 20:45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鉴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 行股份方式购买深圳市思迅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3.50%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 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9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 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的说明 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