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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力(002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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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力(00216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0:0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运作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2]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2] 工作内容 - 选举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0] 细则说明 - 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6]
宁波东力(00216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2025-08-26 20:02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 豁免披露范围 -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可依法或按特定情形豁免披露[4][5] 办理流程 - 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书面申请[6] 后续工作 - 做好保密和登记,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7][8]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责任人视情节处分或报送处理[10]
宁波东力(00216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2
募集资金支取与协议管理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人或独董[7]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公司应与保荐人或独董、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6]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管理 - 年度实际使用与披露计划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并披露[11] - 超前次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1] - 拟延期实施项目,应经董事会审议,保荐人或独董发表意见并披露[14] - 改变用途和使用超募资金达股东会标准,应经股东会审议[14] 募集资金使用方式 - 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应经董事会审议,保荐人或独董发表意见后披露[14]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6个月内实施[15] - 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净额50%,不超12个月[17] - 使用暂时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9]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项目完成后,节余低于净额10%按程序处理,达或超10%需股东会审议[26] - 节余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净额1%,可豁免程序,年报披露[26] 信息披露与公告 - 改变项目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2个交易日内公告[17] - 使用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经董事会审议2个交易日内公告[17] - 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通过2个交易日内公告[19] - 变更用途,应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3] - 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提交董事会审议2个交易日内公告[25] 内部监督与核查 - 会计部门设台账,内审部门至少季度检查并报告审计委员会[29] - 董事会收到报告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9] - 保荐人或独董至少半年现场核查,年度后出具专项报告[31] 其他规定 - 以发行证券购资产,上市前完成资产转移,律所出法律意见书[31] - 资产权属变更后三期年报披露资产运行及承诺履行情况[32] - 过半数独董同意可聘会计师出鉴证报告,公司配合承担费用[32] - 制度“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4]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经股东会审议生效[35]
宁波东力(00216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2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聘请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5]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选举与补选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10]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0]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等情况60日内完成补选[11]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7]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18] - 年度述职报告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8]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5]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6]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提议延期[21] 公司保障与制度规定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1]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3]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股东会通过生效[25] - 未定义用语依法律法规确定,冲突按法规执行[25]
宁波东力(00216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 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树立尊重投资者、尊重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建立与投资者相互理解, 相互尊重的关系;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 ...
宁波东力(002164)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2
资金往来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2] - 公司不得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等使用[5] 担保审议规则 - 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需股东会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监督审计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督导内部审计至少每半年检查资金往来[8] - 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9]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4]
宁波东力(002164)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0:02
总经理工作细则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总经理的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的职务行为和总经理议事程序,促进公司 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东力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主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 和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对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积极进取、廉洁奉公。 (二)具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管理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经验,熟悉公司主业及相关行业的生产经营 业务,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宁波东力(00216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0:0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4]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融资与交易审议 - 董事会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6] - 公司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等2种关联交易情况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1] 董事长职权 - 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可对运用资金在5000万元以下项目行使董事会职权[1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6种情形下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5][16]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要求后10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15] - 召开临时董事会通知时限至少提前2日,若遇紧急情况不受此限[18]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召开日前3日发出,不足3日需顺延或获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9]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21]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书面投票或电子通讯方式表决[24]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6]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7] 提案相关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条件未重大变化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8]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可要求暂缓表决[28]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秘书按《股票上市规则》办理决议公告事宜,公告前相关人员需保密[28]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召开日期、地点、召集人姓名等内容[30] - 董事会秘书可视需要安排制作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38]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32]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40]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0] 规则说明 - 本规则中“以上”“以内”含本数,“过”“以外”“少于”不含本数[34]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公司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34]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4] 其他 - 文件为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35] - 文件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八月[35]
宁波东力(00216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2
董事辞任与补选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收到日生效,60日内完成补选[5][6] 董事解任情形 - 特定情形下公司解除董事职务,停止履职[4] 离职信息披露 - 收到董高辞职报告两交易日内披露离任公告[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1] 异议复核与承诺履行 - 离职董高对追责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申请复核[13] - 董高任职承诺离职后继续履行[9]
宁波东力(00216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2
人员股份交易规则 - 买卖股份前最迟2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7] - 新任人员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8] - 现任人员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8]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0]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0]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 [10]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0] - 计划转让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2] - 合法买卖后6个月内禁止反向交易[15] 交易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15] 其他交易限制 - 不得从事融资融券交易[16] - 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因内幕信息买卖[16] 信息披露要求 - 股份变动需披露日期、数量、价格等信息[17] - 变动后需披露持股数量[17] - 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要履行报告披露义务[19] 相关主体规范 - 董事、高管控制的法人或组织需规范交易[18] - 证券事务代表及其亲属需规范交易[18]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章程执行[21] - 与新规抵触时按新规和章程执行[21]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