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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力(002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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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力(00216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2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聘请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5]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选举与补选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10]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0]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等情况60日内完成补选[11]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7]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18] - 年度述职报告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8]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5]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6]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提议延期[21] 公司保障与制度规定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1]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3]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股东会通过生效[25] - 未定义用语依法律法规确定,冲突按法规执行[25]
宁波东力(002164)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2
资金往来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2] - 公司不得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等使用[5] 担保审议规则 - 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需股东会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监督审计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督导内部审计至少每半年检查资金往来[8] - 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9]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4]
宁波东力(00216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2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其权益[2] - 管理遵循合规性等原则,目的是树立形象等[3][4]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等,内容涵盖多方面信息[5] 工作开展 - 多渠道开展管理工作,设专门联系方式并及时公布[4] - 特定情形需召开说明会,年报披露后开业绩说明会[8] 职责与违规 - 证券部负责,其他部门协助[8][9] - 公司及其人员管理活动中不得违规[9]
宁波东力(00216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0:0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4]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融资与交易审议 - 董事会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6] - 公司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等2种关联交易情况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1] 董事长职权 - 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可对运用资金在5000万元以下项目行使董事会职权[1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6种情形下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5][16]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要求后10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15] - 召开临时董事会通知时限至少提前2日,若遇紧急情况不受此限[18]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召开日前3日发出,不足3日需顺延或获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9]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21]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书面投票或电子通讯方式表决[24]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6]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7] 提案相关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条件未重大变化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8]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可要求暂缓表决[28]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秘书按《股票上市规则》办理决议公告事宜,公告前相关人员需保密[28]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召开日期、地点、召集人姓名等内容[30] - 董事会秘书可视需要安排制作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38]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32]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40]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0] 规则说明 - 本规则中“以上”“以内”含本数,“过”“以外”“少于”不含本数[34]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公司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34]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4] 其他 - 文件为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35] - 文件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八月[35]
宁波东力(002164)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0:02
总经理任职 - 公司设一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2][4] - 存在特定犯罪、破产清算、违法吊销执照等情况者不得担任总经理[4] 总经理职责 - 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工作[7] -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8] - 批准重要财务支出,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等情况[10][14] 总经理办公会议 - 用于解决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决策事宜,由总经理主持[17] - 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董事可列席,召开至少提前一天通知[17] 高级管理人员 - 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决定[19] - 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19] - 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19] 工作细则 - 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1]
宁波东力(00216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2
董事辞任与补选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收到日生效,60日内完成补选[5][6] 董事解任情形 - 特定情形下公司解除董事职务,停止履职[4] 离职信息披露 - 收到董高辞职报告两交易日内披露离任公告[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1] 异议复核与承诺履行 - 离职董高对追责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申请复核[13] - 董高任职承诺离职后继续履行[9]
宁波东力(00216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2
人员股份交易规则 - 买卖股份前最迟2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7] - 新任人员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8] - 现任人员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8]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0]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0]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 [10]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0] - 计划转让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2] - 合法买卖后6个月内禁止反向交易[15] 交易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15] 其他交易限制 - 不得从事融资融券交易[16] - 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因内幕信息买卖[16] 信息披露要求 - 股份变动需披露日期、数量、价格等信息[17] - 变动后需披露持股数量[17] - 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要履行报告披露义务[19] 相关主体规范 - 董事、高管控制的法人或组织需规范交易[18] - 证券事务代表及其亲属需规范交易[18]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章程执行[21] - 与新规抵触时按新规和章程执行[21]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1]
宁波东力(00216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2
内幕信息范围 -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管理责任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2] - 董秘应定期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14] 信息处理 - 重大事项披露后2个交易日报送知情人档案等至深交所[14] - 如实完整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2] - 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10年[15] 保密与追责 - 知情人对内幕信息保密,不得利用其买卖证券[9] - 2个工作日内将自查和处罚结果报监管机构备案[17] - 5%以上股份股东、实控人违规泄露信息公司有权追责[18]
宁波东力(00216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2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等为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2] 非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非关联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非关联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非关联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非关联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披露[13]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披露[13]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或12个月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报告[15]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各单位应及时报告[10] 交易计算与审议 - 同一关联人12个月内与公司进行的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报告标准[13] - 董事会可审议通过境内外融资方案[18] 需关注与报告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关注[18] - 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或被禁转让需报告[19] - 董事、高管买卖公司股票需通知董事会秘书[19] 信息预报与处理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在特定时点需预报重大信息[22] - 报告义务人需报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22] - 董事会秘书收到信息后需分析判断并上报[23] 责任与保密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将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24] - 重大信息相关人员在披露前需严格保密[2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26]
宁波东力(00216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0:02
制度适用 - 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年报披露质量,适用于相关人员[2][3] 差错情形 - 年报及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有多种情形[3] 责任追究 - 发生重大差错追究责任人责任,遵循多项原则[3][5] - 多种情形追究责任,部分从重或从轻处理[4][5] - 董事长等承担主要责任,追究形式多样[5][7][8] 处理流程 - 证券部门收集资料提方案报董事会批准[6] 申诉与考核 - 被追究者30日内可申诉,结果纳入绩效考核[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