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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00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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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002250)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6 22:16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公司及银行支取专户金额超五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三方协议并注销专户[6]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1个月内签订新协议并公告[7]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5]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2] - 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可在6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12]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3]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4]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15]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按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先后顺序有计划使用[16]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履行程序;达到或超过10%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9] - 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履行程序,使用情况在年度报告披露[20] 监督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2]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3]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3]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24]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4] 其他 - 公司应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承诺一致[2]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1]
联化科技(002250)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2: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8]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60日内完成补选[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3] 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工作要求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重大事项意见含多项内容[23] 履职保障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等协助[28] - 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公司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8] 会议相关 - 董事会会议前可与董事会秘书沟通,董事会反馈落实情况[21] - 提前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29] - 专门委员会开会,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29] 其他规定 - 废止2022年12月22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制度》[33]
联化科技(002250)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2:16
业务品种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2] 管理与审议 - 公司统一监督管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2] - 单次或年度累计金额不超净资产30%提交董事会审议,超标准需经股东会审议[5] 数据与审查 - 财务部至少每月更新外汇收支预测数据并出具报表[7] - 审计部定期审查业务操作、资金及盈亏情况[7] 其他规定 - 参与人员遵守保密制度,业务亏损达规定金额2个交易日内报告披露[9][13] - 业务开展前遵守法规、选好机构、安排人员,制度董事会通过生效[11][16]
联化科技(00225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22:16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4] - 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申报信息[4]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管转让股份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减持计划[5]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6] - 因法院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6] - 买卖股份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公告[7]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 [10] - 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0] 交易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3] - 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3] 违规处理 - 公司可追究违规董事、高管责任[15] - 完整记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16] 账户管理 - 董事、高管应加强证券账户管理[17] 制度说明 - 未尽事宜依国家规定执行[19]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9]
联化科技(002250) -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2:16
套期保值规定 - 单次或年度累计金额不超净资产30%提交董事会审议[5] - 超30%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 - 持仓量不得超套期保值现货量,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不超现货合同规定或实际执行时间[3]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3] - 亏损达或超净利润10%且达或超一千万元人民币二日内披露[14] 业务原则 - 以规避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投机[2] - 只能在场内市场与有资格金融机构交易[3] - 用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4] 部门职责 - 财务部是经办部门,审计部是监督部门[6] 业务开展前提 - 遵守法规、选好金融机构、安排好操作人员[11]
联化科技(002250) - 社会责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2:16
社会责任管理 - 定期评估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并披露报告[3] - 每季度收集资料,年度编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19][20] 股东与职工权益 - 公平对待股东,保障合法权益,制定利润分配方案[5][6] - 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建立人力制度,提供安全环境[8] 商业与环保 - 诚信对待供应商等,防范商业贿赂[11] - 建立环保体系,推进节能减排,制定环保政策[13] - 加强环保检查考核,纠正违规行为[15] 社区关系 - 设立专人协调社区关系,开展社会救助[17] 制度适用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董事会通过生效[22]
联化科技(00225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2:16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 - 1/3以上董事或过半数独立董事可提聘请议案[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受聘事务所履职及自身监督情况报告[4] - 审核意见与董事会决议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8] - 应对选聘事务所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5]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处理[15] 审计费用与质量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6]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有计算公式[6] 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同一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5年不得参与[9]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得超两年[10] 改聘与解聘 - 出现四种情况公司应改聘事务所[11] - 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审计委员会提议委任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除特定情况,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1] - 解聘或不再续聘应及时通知,股东会表决或辞聘时可陈述意见[12]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12]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3] 违规处理 - 事务所存在四种严重行为,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5] - 注册会计师违规出具不实报告,审计委员会通报处罚[16]
联化科技(00225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2:16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 为,提高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及《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发行及存续期的信息披露,适用本制 度。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 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凡是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 ...
联化科技(00225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2:16
工作目的与原则 - 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目的包括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3]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六项原则[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4]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6] 人员与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责任人为董事长,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11]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全面了解公司等素质和技能[11] - 投资者关系工作主要职责有分析研究、沟通与联络等[12] 机制与处理 - 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和形式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件沟通机制[21] - 公司应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投诉处理机制[14] 信息披露与审查 -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及时编制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互动易刊载[14] - 公司应对非正式公告信息严格审查,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5] - 公司自愿披露预测性信息时需列明风险因素[16] 股东会与活动 - 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与提供便利[19]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公布网站地址,变更后及时公告[21] - 投资者说明会等活动应尽量公开,有条件可网上直播[23] - 参与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司人员应包括董事长等[23] - 公司可收集中小投资者问题并在活动上网络答复[24] 调研与沟通 - 公司调研沟通应平等对待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6] - 公司应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在文件发布前知会[29] 咨询与顾问 - 公司设立专门咨询电话,公布号码并确保畅通[33] - 公司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处理投资者关系事务[36] - 公司应避免由投资者关系顾问代表公司就经营及未来发展发言[36] - 公司应尽量以现金支付投资者关系顾问报酬[36] 信息提供与发布 - 公司不得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38] - 公司应平等向其他投资者提供已给分析师或投资经理的资料信息[38] - 公司可选择适当新闻媒体发布信息[40] - 公司应避免以媒体采访等形式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0] 互动易平台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并及时处理信息[43]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43] - 公司指派专人处理互动易信息,回复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44]
联化科技(00225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22:16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 内部审计工作力度、明确审计工作职责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 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 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内部程序,并对具体的内部控制的实施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标准。 第九条 审计监察部的宗旨是:通过开展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运用系统化和规范 化的方法,对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进行评价,提高公司运行效率,帮助公司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