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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特(00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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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特: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1-06 16:58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朱煜律师、赵伯晓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 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 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 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 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 效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法律法 ...
普利特: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3-11-02 17:22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3-123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 的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会议决议审议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拟回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 1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20.63 元/股(含)。按照回购金 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635,486 股,约占公司 总股本的 0.33%;按回购金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 为 7,270,972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 ...
普利特:普利特业绩说明会、路演活动信息
2023-10-30 17:37
证券代码: 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2、请帮我们介绍一下贵公司 lcp 产品的最新研发成果,华为等 国产手机和国产智能汽车的崛起会给公司带来业绩的高增长吗,后 面会扩大产能吗?谢谢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目前公司应用于 5.5G 通信产业的 LCP 薄膜和纤维级产品已完成了研发和量产化准备工作,已陆续接到一 些客户的小批量订单。随着新一代通信技术的突破和产业化升级迭 代,未来 LCP 将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目前具有 300 万平方米的 薄膜产能,未来将根据下游市场需求进一步提升产能。 3、想了解一下公司今年 LCP 中树脂、纤维、膜三块实现收入如 何?客户情况?未来三年趋势如何?公司与国内同行比较优势如 何?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 LCP 材料已有 16 年的研发及量 产历程,是国内最早具备 LCP 树脂量产化能力和技术专利的企业, 并率先完成了 LCP 薄膜和 LCP 纤维的产业化研发,目前公司 LCP 薄 膜材料已经达到国外公司的产品水平,获得多家下游的测试认可。 公司持续看好随着新一代通信技术的突破和产业化升级迭代,LCP 材 料在 5.5G 通信技术、新型工业化、AI 服务器、新能 ...
普利特(002324)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4 00:00
营业收入及利润 - 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4.50亿元,同比增长30.3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8亿元,同比增长88.93%[2] - 主营业务收入较上期增加人民币221,633.88万元,增幅51.77%[26] - 归母净利润较上期增加人民币24,933.02万元,增幅163.14%[37] - 净利润为41.72亿元,同比增长163.7%[51]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5亿元,同比增长2245.78%[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人民币35,953.49万元,增幅2245.78%[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55亿元,同比增长2240.6%[5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6.30亿元,同比下降11.7%[5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95亿元,同比增长90.2%[5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00.87亿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20.47亿元[54] 资产负债 - 公司货币资金本期期末余额为18.38亿元,增加145.88亿元,增幅384.94%[6] -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本期期末余额为6.35亿元,增加2.10亿元,增幅49.56%[11] - 公司在建工程本期期末余额为7.95亿元,增加3.58亿元,增幅81.82%[13] - 公司应付票据本期期末余额为11.13亿元,增加7.23亿元,增幅185.01%[15] - 公司其他应付款本期期末余额为2.55亿元,减少2.87亿元,降幅53.02%[1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期末余额人民币16,281.77万元,增加11,142.33万元,增幅216.80%[20] - 资本公积本期末余额人民币122,333.94万元,增加96,553.97万元,增幅374.53%[22] - 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为7,835,663,835.57元,非流动资产合计为3,610,199,896.00元,资产总计为11,445,863,731.57元[47] - 公司流动负债合计为5,676,630,026.39元,非流动负债合计为1,121,475,362.20元,负债合计为6,798,105,388.59元[48] - 公司股本为1,113,466,844.00元,资本公积为1,223,339,389.88元,未分配利润为1,781,528,019.70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647,758,342.98元[49] 股份回购 - 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28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45] - 公司拟回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0.63元/股[44] 综合收益 - 综合收益总额为43.55亿元,同比增长102.6%[52] - 每股收益为0.3645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3645元[52]
普利特:关于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3-10-23 19:31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星 期一)15:00 至 17:00 在全景网举行 2023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 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互动 交流。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3-121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文;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蔡青、 独立董事赵世君。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现就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 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通过访问全景网(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 专题页面提出相关问题或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五)16:00 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邮 箱:yangfan ...
普利特: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0-17 18:04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修订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非公开发行 新增股本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公司注册资本由1,017,382,517.00元变更为 1,113,466,844.00元。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3-114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二、 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证券部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 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0 月 18 日 1. 拟根据上述非公开发行新增股本事项导致的股本及注册资本变化,相应 修改《 ...
普利特: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0-17 18:04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普利特复合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普利特复 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拟审议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在会前收到了该等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听 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等事项的报告,经审阅相关材料,现就该事项发表事前书面意 见如下: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 好的诚信记录,在执业过程中该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 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综上所述,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相关议案提交给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 ...
普利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10-17 18:02
鉴于众华及其审计工作团队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考虑到公司业务的发 展和独立性,公司拟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3-116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 需提交 2023 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自 2019 年以来一直担任 公司的审计机构,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 ...
普利特: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10-17 18:02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23-115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特别提示: 被担保对象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为 75.84%,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 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浙江燕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燕华")向 宁波银行海曙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2,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被担保人名称 | 公司持股比例 | 拟担保金额 | | --- | --- | --- | | 浙江燕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直接持有55%股权 | 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 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普利特: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023-10-17 18:02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3-117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 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一)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