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特(00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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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特(002324)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2025-04-18 23:42
融资情况 - 2023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96,084,327股普通股,募资1,079,026,992.21元,净额1,068,775,247.51元[2]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预计总投资211,343.59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107,902.70万元[4] - 2024年11月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 项目拓展 - 拟为二期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推进全球化战略[6][8] - 2025年2月子公司拟在马来西亚投资75,000万元建2.5GWh圆柱基地[6]
普利特(002324)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5-04-18 23:42
合规情况 - 公司章程和治理制度完备合规且有效执行[1] - 内部审计制度及流程按规定执行[2] - 信息披露与实际一致且无重大未披露事项[2] - 防占用制度建立且无占用,关联交易等合规[3] -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有效执行,无违规[3] - 公司和股东完全履行相关承诺[5] - 现金分红等均合规且无重大风险[6][7] 业绩情况 - 业绩无大幅波动,与同行比较无明显异常[3] 检查情况 - 现场检查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2025年4月9 - 10日[1] - 现场检查未发现问题[7] 报告情况 - 国泰海通为公司2024年度督导出具现场检查报告[8] - 报告签字日期为2025年4月[8] - 保荐代表人为郑皓和徐建豪[8]
普利特(002324)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2025-04-18 23:42
内部控制核查 - 国泰海通对普利特2024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核查[1] - 普利特结合规定检查自身内控情况并填写自查表[1] - 保荐人多种方式对自查表逐项核查[2] 核查结论 -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2] - 内控制度和执行符合规范要求[2] - 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内控[3] - 自查表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内控情况[3]
普利特(002324)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2025-04-18 23:42
保荐人情况 - 保荐人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每月一次[3] - 保荐人列席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3次、监事会1次[3] - 保荐人现场检查1次[3] - 保荐人发表专项意见7次[4] - 保荐人对公司培训1次,于2024年12月25日[4] 合规情况 - 公司相关主体承诺事项均已履行[7][8][9] - 保荐人未及时审阅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无[3] - 现场检查无问题及整改情况[4] - 向本所报告次数为无[4] - 公司各业务类别重要事项无问题[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国泰君安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于2025年3月14日完成交割,存续公司为国泰海通[10] 其他 - 2024年1月8日,国泰君安因债券受托管理问题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10] - 海通证券、国泰海通自交割日后未因投行业务受处罚和监管措施[10]
普利特(002324)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18 23:42
业绩总结 - 2024年各类关联资金往来期初总计663,162,117.47元[10] - 年度发生额总计616,218,332.51元,利息总计9,081,525.83元[10] - 偿还额总计457,816,474.04元,期末总计830,645,501.77元[10] 其他 - 审计报告于2025年4月18日出具[2]
普利特(002324)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5-04-18 23:4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 荐总结报告书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上海 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特"或"公司"或"发行人")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国泰海通现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等相关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2、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对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 保荐人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普利特(002324)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18 23:42
财务审计 - 审计认为公司2024年财报按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等[5] - 审计将销售确认和商誉减值测试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9][10] 财务数据 - 2024年末合并资产总计11,708,942,758.93元,较期初略有下降[1][2] - 本期合并营业收入为83.14亿元,上期为87.09亿元[24] - 本期合并净利润为8830.35万元,上期为4.73亿元[24] 业务构成 - 公司销售业务主要为改性材料业务和电池业务[9] 商誉情况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商誉账面价值约37,662.51万元[10] - 公司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本期计提43,535,600.00美元[10][200] 股权变动 - 2024年公司股本增加96,578,855.00元,期末余额为1,114,010,772.00元[1] - 本期资本公积减少15,998,990.40元[26] 合并范围 - 本年度合并范围增加8家公司,减少1家公司[37] 会计政策 - 公司金融资产分三类计量,按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处理[55][67] - 存货发出境内按加权平均法,境外(美国)按计划成本[87] 资产情况 - 2024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为213,640,472.57元,较期初增加[1] -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期初2,104,105,695.29美元,期末2,466,126,281.19美元[190] 在建工程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831,396,658.13美元,较期初增加211.42%[193][196] - 海四达项目有利息资本化金额[195]
普利特(002324) -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5-04-18 23:42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鉴证报告 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5)第 03915 号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特材料公司")编制 的《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专项报告,并保证 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普利特材料公司管理层的 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以外的鉴 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 ...
普利特(002324)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18 23:4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众会字(2025)第 03913 号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上海普 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特材料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普利特材料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 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 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 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普利特材料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
普利特(002324)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18 23:42
业绩总结 - 2022 - 2024年累计营业收入237.81亿元,未达考核目标值362亿元的80%[7] 限制性股票相关 -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0%[7] - 回购注销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1.2040万股[6][7][8][13][14]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8.33元/股[8] - 回购注销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8] 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解除限售期有对应营业收入考核目标[6]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各解除限售期有对应营业收入考核目标[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