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民智通(00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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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9 16:14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 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 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主任在提名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 权;提名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 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 主任职责。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 ...
兴民智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9 16:14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 《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应当按照法律、 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 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 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
兴民智通: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9 16:13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年 12 月 1 | 录 | | --- | | 目 | | 第一章 总则 3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股份 4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股东 8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董事会 24 | | 第一节 董事 24 | | 第二节 董事会 27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32 |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33 | | 第七章 监事会 34 | | 第一节 监事 34 | | 第二节 监事会 35 | | 第三节 监事会决议 37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7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40 | | 第三节 会 ...
兴民智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9 16:13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 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 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1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 ...
兴民智通: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到期未续签的公告
2023-12-06 11:46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93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 到期未续签的公告 四川盛邦与青岛丰启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 协议》,四川盛邦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40,0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45%) 转让给青岛丰启,并将其持有的 123,848,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9.96%)表决 权委托给青岛丰启行使。 交易完成后,青岛丰启享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26.40%,成为公 司的控股股东,其实际控制人魏翔先生(后变更为现实际控制人赵丰先生)成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为保障交易完成后青岛丰启的控股股东地位,四川盛邦与青岛丰启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并约定协议于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与《表决权委 托协议》同日生效,有效期为自生效之日起 36 个月。据此,本协议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 到期。 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在管理和决策中保持一致意见,在约定的一致 行动事项上,均充分遵守了一致行 ...
兴民智通(002355)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1 00:00
财务指标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6.19亿元,同比下降2.7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8亿元,同比增长30.6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2亿元,同比增长26.8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3亿元,同比下降82.59%[5] - 公司2023年1-9月投资收益为-1.53亿元,同比下降51.38%[9] - 公司2023年1-9月信用减值损失为81.98万元,同比下降97.12%[9] - 公司2023年1-9月资产减值损失为-2.93亿元,同比减少72.48%[9]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6.19亿元[12]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8亿元[12]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3亿元[15]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93亿元[15]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毛利率为-7.8%[12]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5,345.19万元[12]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财务费用为3,672.50万元[12] 资产负债情况 - 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下降75.10%,主要是票据直接背书使用[8] - 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84.39%,主要是采购预付款增加[8] - 合同负债较期初增加50.88%,主要是客户预付款增加[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720.02%,主要是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负债[8] - 公司2023年9月30日流动资产为7.30亿元,较年初下降13.01%[10] - 公司2023年9月30日非流动资产为16.86亿元,较年初下降3.33%[10] - 公司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为24.15亿元,较年初下降6.44%[10] - 公司2023年9月30日流动负债为10.88亿元,较年初上升0.72%[11] - 公司2023年9月30日非流动负债为1.31亿元,较年初上升5.79%[11] - 公司2023年9月30日总负债为12.19亿元,较年初上升1.25%[11] - 公司2023年9月30日所有者权益为12.97亿元,较年初下降8.41%[11] - 公司2023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2.14亿元[12] - 公司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24.15亿元[12] - 公司2023年9月30日负债总额为12.18亿元[12] 现金流量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306,445.59元[16]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979,231.55元[16]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93,110.14元[16]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0,055,004.16元[16]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497,240,600.00元[16]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480,880,000.00元[16]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29,173,710.14元[16]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28,050,000.00元[16]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056.39元[16]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1,036,356.73元[16]
兴民智通: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3-10-20 16:58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91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长高赫男先生提名刘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 选人刘磊先生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刘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刘磊先生(简历见附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 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磊先生未直接 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 传 真:0535-8886708 电子邮箱:liul ...
兴民智通: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0 16:56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认为:刘磊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焕平、胡社教、刘丽华 2023 年 10 月 21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作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经审阅刘磊先生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刘磊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要求;高 管聘任程序符合《 ...
兴民智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3-10-19 18:55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新希望大道二段 158 号 29 栋 6 单元 2 层 239 号 声 明 一、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 ...
兴民智通:关于公司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无法取得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盖章的提示性公告
2023-10-19 18: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披露 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由于无法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故未能对报告书进行签字盖章。 报告书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股权及控制情况、在境内和其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为公司通过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企查查官网查询得知,权益变动、持股情况为公司通过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得知。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90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无法取得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盖章的提示性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