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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之星· 2025-07-30 00:43
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推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9] - 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1] - 计划有效期自授予日起至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止 最长不超过48个月[3][16] 激励对象与分配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96人 包括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业务骨干及其他核心人员[2][12] - 预留激励对象在计划批准后12个月内确定 标准参照首次授予[2][13] - 任何激励对象通过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获授股票累计不超过股本总额1%[2][15] 授予规模与结构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6,092.96万股 占股本总额62,057.04万股的9.82%[2][13] - 首次授予4,874.368万股 占股本总额7.85% 占授予权益总额80%[2][13] - 预留1,218.592万股 占股本总额1.96% 占授予权益总额20%[2][13]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93人获授4,024.368万股 占授予总数66.05%[15] 授予价格与定价机制 - 首次授予价格3.47元/股 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相同[3][20] - 授予价格不低于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6.52元的50%即3.26元[21] - 不低于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6.93元的50%即3.465元[21] 限售与解除限售安排 - 首次授予限售期分别为登记完成后12个月 24个月 36个月[3][17] - 预留部分限售期分别为登记完成后12个月 24个月[3][17] - 首次授予解除限售期对应12-24个月 24-36个月 36-48个月[18][19] - 预留授予解除限售期对应12-24个月 24-36个月[19]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考核目标:以2024年营收为基准 2025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10% 触发条件为不低于8%[3][23] - 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考核目标:2026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20% 触发条件为不低于16%[3][23] - 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考核目标:2027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30% 触发条件为不低于24%[3][23] - 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考核目标:2026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20% 触发条件为不低于16%[4][23] - 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考核目标:2027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30% 触发条件为不低于24%[4][23] - 解除限售数量计算公式:授予数量×(实际营收增长率/业绩考核目标)[4][23] 个人绩效考核 - 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分为A B C D四个档次 对应解除限售比例100% 100% 80% 0%[24] - 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系数×计划解除限售额度[24] - 考核未达标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24] 会计处理与成本影响 - 股份支付费用在限售期内分期确认 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27][28] - 假设2025年8月首次授予 预计对各期会计成本产生影响[29] - 具体金额以实际授予日公允价值测算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29] 实施程序与时间安排 - 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0][31] - 首次授予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16][32] - 预留部分须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授予对象[13][32] 特殊情形处理 - 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时 计划终止实施 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回购[37] - 激励对象离职 退休或丧失资格时 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回购[38] - 回购价格一般为授予价格 需调整时按既定方法处理[39][40]
兴民智通: 兴民智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7-30 00:43
考核目的与原则 -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以保证股权激励计划顺利实施 [1] - 通过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实现激励对象工作业绩与股权激励计划紧密结合 [1] 考核范围与机构 - 考核适用于所有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审核考核工作 证券部/人力资源部/集团财务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2] - 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批 [2]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 以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 2025年营收增长率目标不低于10%(触发条件为8%)[3] - 2026年营收增长率目标不低于20%(触发条件为16%)[3] - 2027年营收增长率目标不低于30%(触发条件为24%)[3] - 预留授予部分考核标准与首次授予的后期阶段保持一致 [3] - 未达成年度目标时所有对应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3]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 根据A/B/C/D四档评级对应100%/100%/80%/0的解除限售比例 [6] - 个人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系数×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6] - 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6] 考核实施安排 - 考核期间为2025-2027三个会计年度 每年度考核一次 [6] - 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门负责数据收集及计算结果 证券部形成解除限售提案 [6][7] - 考核结果需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复核 董事会最终决议 [7]
兴民智通: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0 00:43
股东股份拍卖基本情况 - 股东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持52,000,000股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38% [1][2][5] - 本次拍卖分为四笔进行 分别为10,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19.23%)、10,000,000股(19.23%)、12,000,000股(23.08%)和20,000,000股(38.46%) [2] - 拍卖将通过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 由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起拍时间为2025年8月 [1][2] 股东持股及历史变动情况 - 截至公告日 四川盛邦累计被拍卖股份数量为31,848,000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7.98% 占公司总股本5.13% [4] - 该股东历史上曾通过大宗交易多次减持公司股份 且存在司法强制卖出情况 [4][5] - 若本次拍卖成功 四川盛邦持股比例将降至5%以下 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第一大股东 [5] 对公司经营影响 - 本次股份拍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5] - 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且未发现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 - 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可能涉及中止、撤回、流拍或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 [5]
兴民智通: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0 00:32
公司治理与股权激励计划 - 公司董事会全票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吸引核心人才 将股东利益与团队利益绑定 [1] - 激励计划覆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采用限制性股票形式 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制定 [1] - 董事高军 张俊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该议案以5票同意 0票反对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考核管理与授权机制 - 配套制定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确保治理结构完善与经营目标实现 表决结果5票同意 0票反对 [2] -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包括确定授予资格 调整授予数量及价格 处理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下的份额调整 [3] - 授权范围涵盖授予协议签署 解除限售资格审查 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计划终止等13项具体操作权限 [4] 公司章程与制度修订 - 董事会全票通过取消监事会 其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内部制度 [5] - 修订依据包括新公司法配套规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修订版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修订版 [5] - 涉及修订的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6][7] 股东会安排 -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审议全部前述议案 [7] - 所有议案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包括激励计划 考核办法 授权事项及制度修订等 [2][3][5][6][7]
兴民智通: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30 00:32
公司主体资格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1] 激励对象资格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2]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 [2] 激励计划合规性 - 激励计划制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3]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和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法律法规且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3] - 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指标设定科学合理 [3] 财务资助情况 -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4] 激励计划目的 - 计划旨在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 [4] - 计划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有机结合,共同关注公司长远发展 [4]
兴民智通:拟向激励对象96人授予限制性股票6092.96万股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7-29 23:34
公司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100%来自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1] 股权激励计划 - 公司向96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作为股票来源 [3] -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92.96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6.21亿股的9.82% [3] - 授予价格为每股3.47元 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 [3]
兴民智通:7月2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7-29 22:01
公司治理动态 - 公司第六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 - 会议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文件 [2] 业务结构特征 - 2024年1至12月营业收入100%来源于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2] 市场交易数据 - 公司股票代码SZ 002355 [2] - 当前收盘价为6.46元人民币 [2]
兴民智通(002355.SZ):拟推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格隆汇APP· 2025-07-29 20:50
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公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6092.96万股 约占公司股本总额62057.04万股的9.82% [1] - 首次授予4874.368万股 占股本总额7.85% 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80% [1] - 预留1218.592万股 占股本总额1.96% 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20% [1] 授予价格与对象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47元/股 预留部分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价格相同 [1]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96人 包括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及其他核心人员 [1] 计划有效期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48个月 [1]
兴民智通(002355)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2025-07-29 20:48
股权拍卖 - 四川盛邦52,000,000股将于2025年8月28 - 29日司法拍卖[1] - 拟拍卖股份占其持股100%,占公司总股本8.38%[3] - 若拍卖成功,四川盛邦不再是大股东[6] 股权现状 - 截至披露日,四川盛邦持股52,000,000股,比例8.38%[5] - 累计被拍卖股份31,848,000股,占总股本5.13%[5]
兴民智通(002355) - 兴民智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7-29 20:48
股权激励规模 - 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1]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20%[1] 财务与合规条件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及内控审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1]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1] 激励对象条件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未被认定不适当人选或受处罚禁入[1] 激励计划规则 - 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未超10年[2] - 包括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指标[4] - 限制性股票每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获授总额50%[4] - 授予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及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4] 程序与合规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有利公司发展意见[4] -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4] - 关联董事、股东按规定回避表决[5] - 激励计划无重大无先例事项[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