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昌科技(00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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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1-12 16:54
业绩数据 - 2020 - 2022年公司平均净利润为6438.56万元,平均扣非净利润为3495.12万元[11] - 2023年三季报公司净利润为 - 4236.15万元、扣非净利润为 - 6295.39万元[11] - 2020 - 2023年三季报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06321.31万元、374435.33万元、271097.15万元、175927.49万元[13] - 2020 - 2023年三季报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2.35%、67.34%、65.16%、69.74%[13] - 2020 - 2023年公司家电业务营收分别为203813.46万元、227042.79万元、115581.60万元、62126.20万元[14] - 2020 - 2023年公司汽车业务营收分别为40114.79万元、51874.98万元、57286.16万元、50551.82万元[14] - 2020 - 2023年公司新能源业务营收分别为7500.47万元、14304.51万元、42547.48万元、24107.07万元[14] - 2020 - 2023年公司医疗健康业务营收分别为5291.96万元、8689.44万元、6528.54万元、3216.37万元[14] - 2019 - 2021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为 - 1.3亿元、3441.01万元、5136.78万元,同比变动分别为126.51%、49.28%[20] - 2019 - 2021年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6.38%、72.35%、67.34%,同比变动分别为 - 5.28%、 - 6.92%[20] 未来展望 - 2024 - 2026年公司家电业务预计仍会产生亏损,侵蚀经营利润[14] - 2024 - 2026年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大幅增长,将对净利润产生负面影响[15] 激励计划 -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为1777.10万股,人数达291人[24] - 8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配份额普遍为25 - 80万股,最多不超过80万股[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占首次授予人数的2.75%,核心骨干员工占97.25%[24] - 本次激励对象中3名董事(1名兼任高管)、5名高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授予总数的16.16%[26] - 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22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49%[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8人获授355.7万股,占授予总数的16.17%,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9%[28] - 核心业务骨干283人获授1421.4万股,占授予总数的64.61%,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54%[28] - 预留部分为422.9万股,占授予总数的19.22%,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5%[28] - 董事、高管8人,人数占比2.75%,首次激励份额355.7万股,占比20.02%[32] - 管理人员61人,人数占比20.96%,首次激励份额492.9万股,占比27.74%[32] - 技术人员107人,人数占比36.77%,首次激励份额481.1万股,占比27.07%[32] - 市场人员39人,人数占比13.40%,首次激励份额161.9万股,占比9.11%[32] 业务情况 - 公司产品涉及汽车内外饰、新能源、医疗健康、家电等领域[18] - 公司处于业务调整阶段,家电业务规模将减小[18] - 公司转型起步晚,新兴业务未实现规模效益[19] - 公司自2020年转型后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偿债压力大[19]
毅昌科技: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12-28 20:47
担保额度与现状 - 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为25.2亿元[3]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0294万元,占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4.25%[8] - 截至公告披露日,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余额4734万元,占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92%[8] - 截至公告披露日,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484万元,占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71%[8] 子公司情况 - 公司为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向三家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金额分别为20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4] - 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6307万元[5] - 2023年9月30日,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4571.34万元,负债总额24334.30万元,净资产20237.04万元[5] - 2023年1 - 9月,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46501.78万元,利润总额2648.98万元,净利润2609.77万元[5] 其他 - 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公司提供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形[8]
毅昌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2023-12-28 20:47
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 | | | 获授的限制 | 占本激励计 划授予限制 | 占本激励计 划公告日公 | | --- | --- | --- | --- | --- |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性股票数量 (万股) | 性股票总数 | 司股本总额 | | | | | | 的比例 | 的比例 | | 1 | 宁红涛 | 董事长 | 30.00 | 1.36% | 0.07% | | 2 | 任雪峰 | 副董事长 | 52.20 | 2.37% | 0.13% | | 3 | 刘文生 | 董事、副总经理 | 30.00 | 1.36% | 0.07% | | 4 | 余求玉 | 总经理 | 80.00 | 3.64% | 0.20% | | 5 | 叶昌焱 | 副总经理、财务负 | 75.50 | 3.43% | 0.19% | | | | 责人、董事会秘书 | | | | | 6 | 陈娟 | 副总经理 | 33.00 | 1.50% | 0.08% | | 7 | 吴强 | 副总经理 | 30.00 | 1.36% | 0.07% | | 8 | 陈敬华 | 副总经理 ...
毅昌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3-12-28 20:47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激励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 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四、考核机构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 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使各方共同关 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 则,拟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 ...
毅昌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3-12-28 20:47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代码:002420.SZ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解除限售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 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 公司。 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特别提示 一、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昌科技"、"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
毅昌科技: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8 20: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宁红涛[13] - 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资本40100.00万元人民币[13] - 公司成立于1997年09月12日[13] 激励计划相关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5] - 2023年12月22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激励计划相关文件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2023年12月27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7][18]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91人,约占公司2021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14.40%[24] - 激励计划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应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1][35]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获取权益提供贷款及其他财务资助,激励对象资金自筹[30] 其他 -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为激励计划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7] - 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5]
毅昌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8 20: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6]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0]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6]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1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8] 审计委员会规定 - 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0]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0]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资料至少十年[20]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2]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2]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22] 监督与处罚 - 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管理[23] - 相关主体违规,中国证监会可采取监管措施并处罚[23] - 满足一定情形,独立董事可认定无主观过错,不予行政处罚[25]
毅昌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8 20:47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0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公司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决 定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26日下午2:3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 其中,通 ...
毅昌科技: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8 20:47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章 附则 0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一节 委员选举 第二节 委员任期与任职资格 第三章 审计委员会 第一节 组织结构 第二节 主要职责 第三节 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第四节 会议议案 第五节 参会人员 第六节 议事程序 第七节 会议决议 第八节 会议记录 第九节 决议执行 第四章 内部审计部门 第一节 主要职责 第二节 内部控制 第三节 内部审计部门与募集资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公司经营管理、内控机制的运行 进行有效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决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董 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履行职 权,不受公司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委员 ...
毅昌科技: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023-12-28 20:47
公司独立董事胡彬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胡彬先生符合《证券 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 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1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一)征集人胡彬先生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其基本情况如下: 胡彬先生,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62年,本科,中国注册会计 师。曾任四川托普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总监、四川华联会计师事务所主 任会计师、所长、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分所执行所长、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二)征集人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 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