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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00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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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002420) - 关于举行2025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4-28 17:44
财报与会议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于4月25日披露[1] - 公司4月30日15:00 - 17:00举行2025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1] - 业绩说明会在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络远程举行[1] 出席人员 - 董事长宁红涛、独立董事胡彬、副总经理等出席业绩说明会[1]
毅昌科技(002420)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24 19:36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1日以邮件、微信和电话等形式发给 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 名,实参加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表决,本次监事会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第一季 ...
毅昌科技(002420)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24 19:36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1日发出[1] - 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1] -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含3名独立董事[1] 议案审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7票同意[1] - 该议案已通过2025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审议[2] 报告详情 -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指定报刊及网站[3][4] 备查文件 - 包括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5] - 包括2025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5]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于2025年4月25日[7]
毅昌科技(002420)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4 19:3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717,565,468.0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4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890,902.5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9.42%[5] - 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07.79%,主要系去年同期重庆毅翔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确认投资损益[18] - 营业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49.88%,主要系去年同期子公司重庆毅翔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确认投资收益[22] - 少数股东损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260.28%,主要系非全资控股公司净利润增长带来收益[26] - 营业总收入本期发生额为7.18亿元,较上期发生额5.72亿元增长25.47%[44] - 公司营业利润为29,859,195.94元,上年同期为59,577,318.05元[45] - 公司净利润为26,820,437.71元,上年同期为55,310,327.44元[4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890,902.55元,上年同期为53,942,074.70元[4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35元,上年同期为0.1346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0535元,上年同期为0.1346元[45] - 投资收益本期为 -213.11万元,上期为2734.43万元,同比大幅下降[4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44.67%,主要系业务招待费用增加及计提营销人员股份支付费用[14] - 营业总成本本期发生额为6.90亿元,较上期发生额5.54亿元增长24.39%[44] 其他财务数据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2,458,546,873.27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49%[5]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131.64%,主要系存出保证金增加[10]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24.59亿元,较期初余额23.76亿元增长3.49%[40][41][42]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15.51亿元,较期初余额15.06亿元增长2.98%[40] - 非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9.07亿元,较期初余额8.69亿元增长4.36%[41] - 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18.47亿元,较期初余额17.96亿元增长2.84%[41] - 流动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17.26亿元,较期初余额16.97亿元增长1.70%[41] - 非流动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1.21亿元,较期初余额0.99亿元增长22.39%[41] - 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6.11亿元,较期初余额5.79亿元增长5.49%[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748,381.4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4.7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9,748,381.40元,上年同期为 -42,349,840.66元[4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6,316,048.79元,上年同期为 -14,690,314.74元[4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6,307,329.34元,上年同期为68,319,213.59元[4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0,250,759.41元,上年同期为11,349,242.74元[47]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7,396,289.61元,上年同期为196,641,709.27元[4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7,647,049.02元,上年同期为207,990,952.01元[47] 其他重要内容 - 本报告期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51,516.96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318,510.06元[7] 股东信息 - 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49%,股份数量104,198,900股[31] - 谢金成持股比例2.75%,股份数量11,240,343股[31] - 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42%,股份数量5,807,600股[3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3] - 2024年1月5日至15日公示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未收到异议[34] - 2024年2月26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4] -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调整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等议案[35] - 2024年5月22日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35] - 2025年2月24日公司召开会议确定预留授予部分授予对象[36] - 2025年3月14日至24日公示预留授予对象名单,监事会未收到异议[37][38]
毅昌科技(002420) -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4-24 19:29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被担保人江苏汇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金 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 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租赁公司等融资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贷款、开具保函(含分离式)、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 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等融资担保、采购及其他日常经营所需,提供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10.5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为 6.5 亿元。 ...
毅昌科技(002420) -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4-15 19:01
担保额度 - 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不超17亿元[4] 子公司情况 - 芜湖汇展新能源注册资本4714.2857万元,公司持股60%[7][8] - 2024年其资产总额4.4448645578亿元,负债4.1249741332亿元,净资产3198.904246万元[10] - 2024年营收3.3740897879亿元,利润总额 -948.904148万元,净利润 -705.87583万元[11] 担保业务 - 为芜湖汇展新能源两笔1000万元授信业务担保[6] - 与芜湖扬子农商行担保1000万,保证期三年[11] - 与交行芜湖分行担保1000万,按主合同分笔算至最后到期后三年[12] 担保余额 - 截至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3.3819亿元,占2024年净资产62%[13] - 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384万元,占2024年净资产1%[13] 风险情况 - 芜湖汇展新能源资产负债率超70%,公司对外担保超净资产50%[3]
毅昌科技(002420)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4-15 19:00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4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5 日9:15至2025年4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 号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VIP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1 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5日下午 ...
毅昌科技(002420) -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15 19:0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3月22日刊登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9:15 - 15:00[5] - 出席股东或代表222名,代表股份121,332,936股,占比29.6774%[6] 会议审议情况 - 2025年3月2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召开股东大会议案[7] - 股东大会审议并有效表决通过10项议案[8] - 律师认为大会程序等符合规定,法律意见书4月15日生效[10]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于2025年4月3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向98名激励对象以3.16元/股价格授予282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12] 分组1:会议决议情况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3名监事全票通过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3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7名董事全票通过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 分组2:激励计划简述 - 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是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价格3.16元/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12]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除限售需满足公司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3][14] 分组3:已履行审批程序 - 2023年12月27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16] - 2024年1月5 - 15日,公示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未收到异议 [17] - 2024年2月2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17] - 2024年4月26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8] - 2025年2月24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确定预留授予部分授予对象的议案 [19] - 2025年3月14 - 24日,公示预留授予对象名单,监事会未收到异议 [19] - 2025年4月3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9] 分组4:授予条件及说明 - 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时,满足授予条件 [20][21] - 董事会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不符合授予条件的情况,预留授予条件已达成 [21] 分组5:预留授予情况 - 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4月3日,授予数量282万股,授予人数98人,授予价格3.16元/股 [11][22] - 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各激励对象分配情况有相关规定 [23] 分组6:差异说明 - 原预留授予数量334.10万股,本次确认授予282万股,剩余52.1万股到期自动作废,其他实施情况与已披露激励计划一致 [24] 分组7:财务影响 - 授予的282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总成本约871.38万元,在相应年度按解除限售比例分期确认,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25] 分组8:其他情况说明 - 激励对象不包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购资金及缴纳个税资金自筹,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 [27][29] - 筹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0] 分组9:各方意见 -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授予条件成就,授予日符合规定,同意授予 [30][31] - 法律意见书认为预留权益授予事项获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公司需履行后续义务 [32] 分组10:备查文件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3]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4] - 2025年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4] -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34]
毅昌科技: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4-03 19:46
致: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 律 意 见 书 目 录 | I | | | | --- | --- | --- | | 释 | | 义 | | 在本法律意见书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 | | 本所/德赛 | 指 |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 | 本所律师 | 指 |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 | | 公司/上市公司/毅昌科技 | | 指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东大会 | 指 |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 董事会 指 | |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监事会 指 | |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 公司章程 | 指 |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证监会 指 |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指 |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广州市市监局 指 |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管理办法》 指 |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