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昌科技(00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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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002420)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1 19:04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的风险投资行为,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 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包括PE(私募股权基金)、创投等风险投 资行为,但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进行的投资除外。 第三条 公司对小额贷款公司、商业银行、担保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 等金融类公司的投资亦适用于本制度,但对金融类上市公司的投资除外。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五条 风险投资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风险投资行为。未经公司同意, 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进行风险投资。 (一)公司的风险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应当谨慎、强化风险控制、合理评估效益; (三)风险投资必须与公司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 响公司主营 ...
毅昌科技(00242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1 19:0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 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信息、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 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指全资子公司和控 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四条 依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部门及人员,应及时将知悉的 重大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 ...
毅昌科技(002420)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1 19:0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策和经 营管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录用程序,优化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人员结 构,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需占半数以上,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后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委员在任期届满前可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委员在失去资格或获准辞职 后,董事会应根据本工作细则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会人数。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 ...
毅昌科技(0024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1 19:0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 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 主要负责人)须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 运作。 第三条 内部问责是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其所管 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过失、不作为或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 或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监管部门依法采取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 ...
毅昌科技(00242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1 19:0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保障公司股东选举董事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特指由股东会 选举的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 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的一 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 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 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当公司的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时,或 者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 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 ...
毅昌科技(002420) - 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1 19:0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办公会会 议流程,保证经理办公会会议程序规范、决策民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经理办公会是公司经理层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研究工作、议定事 项的工作会议,是决定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事项的工作机制。是经理依法履行职 责,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重要形式。 第二章 参会人员 第三条 经理办公会出席人员为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经理助理应当列席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其他人员可以列席会议。需其 他人员列席时,由经理确定。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无会议表决权。 第四条 经理办公会出席人员达到应出席人员过半数方可召开会议。因故 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应提前向经理请假,并以书面形式对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 同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在会议上代为发表上述意见。 第三章 议事内容 第五条 经理办公会议的议事内容: (一)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经理决 ...
毅昌科技(002420) - 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1 19:04
(2025 年 10 月修订) 为提高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管理效率,明确 经理职权及工作程序,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以 下经理工作细则。 一、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 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经理每届任期三年,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三、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 2.协助董事长做好公司的经营战略规划;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3.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7.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9.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10.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1.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理会议制度 1.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 2.根 ...
毅昌科技(002420) - 决策权限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1 19:0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 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 内。 第三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及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决策权限如下: (一)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决策权限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确保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各项工作规范、高效开展,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公司决策权限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应披露的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1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 ...
毅昌科技(00242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1 19:0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召集人。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1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管理层的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
毅昌科技(002420)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31 19:0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广州毅 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 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