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源股份(00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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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源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江泽利)
2024-04-28 16:18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 2023 年度工 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江泽利,男,1970 年 1 月生,哲学博士、法学/管理学副教授,擅长公 司治理、并购重组、IPO、投融资风险控制和集团化制度体系建设、合同风险管 理等,出版专著《老板通法》(2013)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研究》(2017), 历任 ...
利源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8 16:18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 年 11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解释 17 号要求"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 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解释 17 号要求,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 ...
利源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婕)
2024-04-28 16:18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 2023 年度工 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杜婕,女,1955 年 7 月出生,博士,民进会员,中国国籍,中国注册会 计师。曾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九、十、十一届 吉林省人大常委,第十二届吉林省政协常委,吉林省商业专科学校教师、吉林大 学会计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吉 林省政府参事,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等职务。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的任职 ...
利源股份: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8 16:18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审 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5210 号)。审计意见为: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 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利源股份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强调事项为: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二)1 所述,截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共收到 925 名股民诉讼材料,主要系黄某某、李某某及张某某 等投资者诉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案件,涉及诉讼金额累计 293,545,204.46 元。 根据吉林晟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 侵权民事赔偿案件拟赔偿金额分析的法律意见书,利源股份针对上述诉讼事项预 计承担的投资者损失及案件受理费的拟赔偿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17,042,490.41 元。不排除报告日后仍有投资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的可能,对于 ...
利源股份: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2024-04-28 16:18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 [2024]0011005210 号),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 分配利润为-7,375,926,982.66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 7,375,926,982.66 元,公 司股本 3,550,000,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股 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股东 ...
利源股份: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的公告
2024-04-28 16:18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 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 2,839.24 万元,同时根据存货消耗结转情况,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2,664.46 万元。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要求,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 并报表中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 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对可合理预计的诉 ...
利源股份(002501)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8 16:18
整体财务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95,808,711.1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6.3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7,554,397.6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6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88,145,086.3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0.71%[5]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510,132,076.61元,较上年度末减少9.70%[5] - 营业总收入为9580.87万元,较上期1.30亿元减少[15] - 营业总成本为1.29亿元,较上期1.68亿元降低[15] - 营业利润为-3715.50万元,较上期-4060.44万元亏损有所收窄[16] - 净利润为-3768.40万元,较上期-4154.40万元亏损减少[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14.51万元,较上期-1.49亿元有所改善[1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5.60万元,较上期-224.96万元减少[1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26.43万元,较上期1.28亿元大幅下降[1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01亿元,较上期-2322.65万元减少[1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400.83万元,较上期1.11亿元减少[19] 资产项目关键指标变化 - 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80.87%,主要因偿还借款及购买原材料[7] - 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79.75%,主要因票据结算减少[7] - 2024年3月31日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4,008,276.10元,较期初125,473,643.95元减少[13] - 2024年3月31日应收票据期末余额18,887,926.46元,较期初93,274,610.92元减少[13] - 2024年3月31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47,968,959.88元,较期初113,850,368.67元增加[13] - 2024年3月31日流动资产合计285,749,855.52元,较期初435,805,380.99元减少[13] - 2024年3月31日非流动资产合计1,224,382,221.09元,较期初1,236,508,316.19元减少[14] - 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计1,510,132,076.61元,较期初1,672,313,697.18元减少[14] 负债与权益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3月31日流动负债合计166,676,121.13元,较期初287,995,849.13元减少[14] - 2024年3月31日负债合计473,850,438.45元,较期初598,630,927.67元减少[1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0.36亿元,较上期10.74亿元有所下降[15] 费用关键指标变化 - 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41.34%,主要因缩减营销支出[8] - 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77.88%,主要因票据贴现利息及汇兑损益减少[8] 现金流量相关项目关键指标变化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64.98%,主要因销售回款减少[9] - 收到与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781.75%,主要因收到上年报废资产处置款[9] 股东相关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62,519,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1] - 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2.54%,持股数量800,000,000股,股份全部冻结[11]
利源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吉林)
2024-04-28 16:18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 2023 年度工 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吴吉林,男,1968 年 3 月出生,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 任深圳公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国家物资储备局会计,润迅通信有限公司 财务主管,深圳敬业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部经理,深圳市科美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现任深圳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朸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01355.HK)独立董事、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本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职务。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
利源股份: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8 16:18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经审计,大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针对未决诉讼事项, 大华所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 大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 计计划、风险评估与应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 行了沟通。2024 年 2 月末会计师事务所与独立董事进行了一次沟通并得到全部 独立董事的书面回复。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吉林利源 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利源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8 16:18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通讯、书面报告或网络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 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黎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公司根据 2023 年年度实际情况,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