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源股份(00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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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金属板块12月19日涨2.02%,利源股份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入7.36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2-19 17:02
市场表现 - 12月19日,工业金属板块整体上涨2.02%,显著跑赢大盘,当日上证指数上涨0.36%,深证成指上涨0.66% [1] - 在板块内部,利源股份领涨 [1] 资金流向 - 当日工业金属板块获得主力资金净流入7.36亿元 [2] - 游资资金呈现净流出状态,净流出额为1.91亿元 [2] - 散户资金同样为净流出,净流出额为5.45亿元 [2]
利源股份今日大宗交易折价成交558.12万股,成交额1177.62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2-17 17:02
大宗交易概况 - 12月17日,利源股份发生大宗交易,成交558.12万股,成交额1177.62万元 [1] - 该笔大宗交易占公司当日总成交额的8.77% [1] - 成交价格为2.11元,较当日市场收盘价2.15元折价1.86% [1]
利源股份今日大宗交易折价成交630万股,成交额1329.3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2-16 17:01
大宗交易概况 - 2025年12月16日,利源股份发生一笔大宗交易,成交量为630万股,成交额为1329.3万元,占该股当日总成交额的7.71% [1] - 该笔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为每股2.11元,相较于当日市场收盘价2.15元,折价率为1.86% [1] 交易细节 - 交易证券为利源股份,证券代码为002501 [2] - 买方营业部为机构专用席位,卖方营业部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北分公司 [2]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13 03:06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调整 -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多项治理制度的议案 [1] - 修订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相关制度将废止,原监事会职权将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2] - 本次共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4项制度进行修订 [1] 修订依据与审议程序 - 本次修订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 [1][7] - 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 序号1至5项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 具体实施与后续安排 -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继续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 [2] - 因变更《公司章程》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2] - 修订后的治理制度全文已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除主要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部分条款仅作非实质性调整 [3][4]
利源股份(00250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8:48
审计报告制度 - 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审工作及问题,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审报告[5] - 内部审计机构每季度至少报告一次内审计划执行情况及问题[7] 审计工作流程 - 审计部实施审计前五天送达通知书,特殊业务实施时送达[16] 审计机构设置 - 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立,独立开展工作[4] 审计权限 - 有权检查公司审计期间账务资料,必要时可追溯或推迟[10] - 有权就审计事项调查,盘点实物资产[12] - 可对违规活动采取制止、封存等措施[12] 审计后续处理 - 对重要项目后续审计,发现隐瞒复审[17] - 督促整改内控缺陷并后续审查[19] 信息披露与奖惩 - 审计信息及结果需披露[21] - 对执行制度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21] - 对拒绝提供资料等行为给予处分或处罚[23] 其他规定 - 对审计工作人员违规行为追究责任[23] - 制度未尽事宜按证监会等规定执行[2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4] - 制度由审计部负责解释[24] - 制度发布于二〇二五年十二月[25]
利源股份(00250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8:4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名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4]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4] -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6]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9] 提名委员会会议 - 召开需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会议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4]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4]
利源股份(00250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8: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6]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6年[9] - 连续任职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9]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除 - 特定情形下60日内完成补选[10] - 辞职导致问题时60日内完成补选[10]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9] - 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事项审议流程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6] - 特定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8] 专门委员会职责 - 提名委员会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1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并提建议[20] 专门会议召集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可自行召集[18] 公司协助与保障 - 指定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6]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6] - 开会前3日提供资料,保存资料10年[26] 独立董事权利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履职受阻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7]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及时披露[28]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8]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0]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的股东[30]
利源股份(00250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8:4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5][6] 任期与补选 - 委员每届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6] - 在独立董事提出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7] 信息披露 - 披露年度报告时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8] 主要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审计和内部控制等[10] 审核流程 - 审核财务报告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评估报告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2] 内部审计检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1次[13] 监督指导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审阅年度计划等[14] 内控评估 - 根据内审报告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报董事会[14] 临时股东会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会议在提议后2个月内召开[17] 股东诉讼 - 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可诉讼[19] - 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20]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前3日通知并提供资料[25] 会议要求 - 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7] 资料保存 - 会议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28] 保密要求 - 成员及列席人员对会议内容保密[30] 规则执行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32]
利源股份(00250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8:48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关联人[4][5]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19种[7][10]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0][11][12][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公告应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13] 关联交易金额规定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3]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还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3] 特殊情况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等情形可免于审计或评估[14] - 公司不得向董事、高管提供借款[14] - 未获批关联交易需60日内履行批准程序[16]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为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提供担保,有关股东应回避表决[19] 协议期限与披露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9] - 公司应在年报和半年报中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20]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3] 特定交易规定 - 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按规定履行义务[23] - 发生特定交易应按规定履行披露和审议程序[24] 文件保管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10年[2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27]
利源股份(00250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8:48
报告义务人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等多类人员[2] 报告事项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5] - 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捐赠超5000万元或单笔高于20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对外投资事项需报告[5] - 多项交易指标占比达10%且有对应绝对金额标准的交易事项需报告[5][6]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需报告[7]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总资产30%需报告[7]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达三个月以上需报告[8] 报告要求 - 发生重要事项时报告责任人应提供报告、协议等材料[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需及时报告已披露重要事项进展情况[10]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及时报告制度[10] 责任人职责与程序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职责包括收集整理信息、编写报告等[1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传递程序包括向责任人报告、审核材料等[10] 子公司报告 - 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按制度向公司报告重大信息[11] 信息管理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及知情人员不得泄露内幕信息[12] - 公司在公共传媒披露信息不得先于指定媒体[12] 责任追究 - 对瞒报、漏报、误报重大事项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12] 制度生效与管理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8]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修订[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