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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源股份(00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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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源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2-13 19:37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9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 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大华事务所"或"大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提交本议案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所在 2023 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 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 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
利源股份:关联交易公告
2024-12-13 19:37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1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盘活存量资产,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利源股份"或"公司")与关联方苏州长光旭阳精密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苏州长光旭阳")在吉林省辽源市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将公司闲置设备租 赁给苏州长光旭阳使用。 (二)关联关系说明 由于高云辉先生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高云辉先生任苏州长光旭阳董事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 会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许明哲、高云辉和杜婕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 6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 ...
利源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13 19:37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3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 ...
利源股份: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4-12-13 19:34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4 日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0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高级管理人员候选 人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红举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李红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
利源股份录得8天4板
证券时报网· 2024-12-11 10:35
文章核心观点 利源股份近期股价表现活跃,8个交易日内4个涨停,累计涨幅43.27%,同时呈现出一定的成交量、市值、两融及龙虎榜交易特征 [1] 股价表现 - 利源股份8个交易日内录得4个涨停,累计涨幅为43.27%,累计换手率为104.05% [1] 当日交易情况 - 截至10:25,该股今日成交量3.23亿股,成交金额7.40亿元,换手率9.13% [2] 市值情况 - 最新A股总市值达86.98亿元,A股流通市值86.76亿元 [3] 两融数据 - 该股最新(12月10日)两融余额为6394.18万元,其中融资余额6394.18万元,较前一交易日减少1928.98万元,环比下降23.18%,近8日累计增加1859.03万元,环比增长40.99% [3] 龙虎榜数据 - 该股因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上榜龙虎榜1次,机构净卖出8998.68万元,深股通累计净买入1201.61万元,营业部席位合计净卖出8545.47万元 [3]
利源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12-09 19:51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证券代码:002501)连续 3 个交易日(2024 年 12 月 5 日、2024 年 12 月 6 日和 2024 年 12 月 9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2.31%,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现就有关情 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1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 ...
利源股份录得5天3板
证券时报网· 2024-12-06 11:29
公司表现 - 利源股份在5个交易日内录得3个涨停,累计涨幅为33.33%,累计换手率为56.51% [1] - 截至11:18,该股今日成交量5.10亿股,成交金额11.15亿元,换手率14.41% [1] - 最新A股总市值达80.94亿元,A股流通市值80.74亿元 [1]
利源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12-02 17:05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 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
利源股份: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12-02 17:03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吉林省高级人民 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5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7 月,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新沃基金")诉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事项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 2022 年 3 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2021)京 74 民初 456 号《民事裁定书》,裁 定本案移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处理。2024 年 9 月,法院 作出(2022)吉 04 民初 3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新沃基金的起诉。同月, 公司收到《民事上诉状》,新沃基金请求撤销(2022)吉 04 民初 32 号《民事裁 定书》,指令法院进行实体审理。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 ...
利源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11-11 17:26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证券代码:002501)连续 3 个交易日(2024 年 11 月 7 日、2024 年 11 月 8 日和 2024 年 11 月 11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3.07%,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二、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现就有关情 况说明如下: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事项; (五)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 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