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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00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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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01 19:07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 和董事会有效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协鑫 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大会 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 3 名独立董事。董事 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独立董事至少 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证券部印章。 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 ...
协鑫集成: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01 19:07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1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七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鑫集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检查公司财 务,对董事会及其成员、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 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公司、股东及职工的利益。 第三 ...
协鑫集成: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1 19:0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 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延 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3-128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监事会议事规则》 ...
协鑫集成: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3-12-01 19:03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3-130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二)预计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序 | 关联方 | 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 | 2024 年预 | 2023 年度实 | | --- | --- | --- | --- | --- | --- | | 号 | | | 定价原则 | 计金额 | 际发生金额 | | 1 | 苏州协鑫工业应用研究院 | 租赁关联方 | | 800 | 567.31 | | | 有限公司 | 房屋 | | | | | 2 | 苏州鑫之海企业管理咨询 | 委托关联方 | | 600 | 36.89 | | | 有限公司 | 培训 | 以市场价 | | | | 3 | | 支付关联方 | 格为基 | 4,000 | 0 | | | | 担保费 | 础,遵循 | | | | | 协鑫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 | 向关联方短 | | ...
协鑫集成_申请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
2023-11-30 15:38
股票简称:协鑫集成 股票代码:002506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1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3〕120168 号) (以下简称"落实函")的要求,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 成"、"上市公司"、"发行人"或"公司")对落实函所列的问题进行了落实和披露, 并就落实函进行逐项回复,同时按照落实函的要求对《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更新 2023 年 3 季度财务数据)》(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一、若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中相同;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加粗)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 --- | | 宋体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 楷体(加粗) | 涉及申报文件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 ...
协鑫集成: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3-11-29 18: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 已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23)。 公司根据有关审核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 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协鑫集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3-126 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
协鑫集成: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2023-11-29 18:44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江海经济园区)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4 室)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股票简称:协鑫集成 股票代码:002506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 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对投资者的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 ...
协鑫集成: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2023-11-28 18:33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股票简称:协鑫集成 股票代码:002506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3〕120168 号) (以下简称"落实函")的要求,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 成"、"上市公司"、"发行人"或"公司")对落实函所列的问题进行了落实和披露, 并就落实函进行逐项回复,同时按照落实函的要求对《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更新 2023 年 3 季度财务数据)》(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一、若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中相同; 二、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加粗)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 --- | | 宋体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 楷体(加粗) | 涉及申报文件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