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00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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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峰新材: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3-08-28 16:41
项目情况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建项目有25条特种纸生产线及相关配套项目[12][22] - 在建项目为“年产20万吨特种纸项目(一期)”,所在地为广西贵港市,产品为装饰原纸[12][15][18][25] - 募投项目年产20万吨特种纸,能源消耗总量54,122.79tce/a,达产后年销售收入219,469.03万元,平均能耗0.25吨标准煤/万元[26] 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为26.31%,货币资金账面余额5.31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4.85亿元[79] -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比例为40.71%[79]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39,111.11万元且不超过54,915.19万元[82] 市场竞争力 - 2022年公司钛白粉销量32.59万吨,造纸钛白粉销量7.7万吨,内销5.1万吨,外销2.6万吨,占比23.63%[97] - 2022年公司产品在我国造纸钛白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约20.10%,在全球造纸钛白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约21.39%[97][98] - 公司产能位列国内第二位、全球第六位[160] 技术研发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授权发明专利31项,授权使用新型专利129项[101] - 公司拥有发明专利授权27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0项[113] - 基于钛白粉表面电性特征的工艺技术及低定量装饰原纸钛白粉高留着工艺技术填补国内空白,达到国内领先水平[134][146] 战略合作 - 2023年引入中核钛白为战略投资者,双方计划全面启动公司500余个产品品种制浆工艺优化工作[115][118] - 中核钛白拟认购不低于44,444,445股且不超过62,403,630股,发行完成后将持有公司不低于7.62%且不超过10.07%的股份,成为第二大股东[82][176][196] - 双方在白纸、高白度9188等多个新产品研发中开展技术合作,2023年初步确定共同开发7种型号的钛白粉产品[118][171]
齐峰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3-08-28 16:4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八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 件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一致。 3-3-1 | 声 明 1 | | --- | | 目 录 2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15 | |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18 | |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19 | |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19 | | 六、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 20 | | 七、保荐机构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的核 ...
齐峰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3-08-28 16:4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八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 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证券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 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殊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一致。 3-1-1 | 声 | 明 1 | | --- | --- | | 目 | 录 2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 3 | | |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3 | | | 三、保荐机构指定的项目协办人及其 ...
齐峰新材: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3-08-28 16:38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上会业函字(2023)第 718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上会业函字(2023)71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签发的《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12 号)文件已收悉。作为齐 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审计机构,上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或"我们"),会同发行人、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发行人律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问询函进行了认真讨 论和分析,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 2: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4.34%、10.84%、7.83% 和5.89%,呈下降趋势。报告期内发行人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3,008.73万元、 12,584.41 万元、-635.51 万元和 ...
齐峰新材: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修订的公告
2023-08-28 16:38
信息披露 - 2023年6月30日披露收到深交所审核问询函公告[1] - 2023年7月19日披露审核问询函回复及修订募集说明书等文件[1] - 2023年8月12日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并更新申请文件财务数据[2] 发行情况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和证监会同意注册[2]
齐峰新材: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2023-08-28 07:58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2 | 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 | | | --- | --- | | 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 | | | 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 | |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 | 更新了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 | | 说明 | 风险情况 |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其他内容保持 不变。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现对本次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 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内容 | | --- | --- | --- | | 封面 | 封面 | 更新封面日期 | | 特别提示 | 特别提示 | 更新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 | | | 履行的程序;更新了本次发行 | | | | 股 ...
齐峰新材: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2023-08-28 07:56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5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峰新材"或"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39,111.11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54,915.19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广西齐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特种纸项目(一期) |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 | | | --- | --- | --- | --- | --- | | 年产 20 | 万吨特种纸项目(一期) | | 不低于 39,111.11 | 万元(含本数) | | | | 75,637.01 | 且不超过54,915.19 | 万元(含本数) | 2、项目实施主体 注: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上限系扣除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 投入 ...
齐峰新材: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2023-08-28 07:56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4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修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 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 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 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 (一)测算假设和前提条件 以下假设及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 ...
齐峰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08-28 07:56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事前认 可意见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调整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扩大公司 业务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健康发展的要求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和情况。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拟审议的相 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现对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发表如下: 六、《关于公司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 议(二)〉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该预案(二 次修订稿)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尤其是损害中小股 东权益的行为和情况。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