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00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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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峰新材: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2024-10-29 18:57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峰新材""发行人"或"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24年1月1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2月2日出具的《关于 同意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254号)。 2024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三季度报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作为齐峰新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 板上市的审计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于深交所上市审 核中心审核通过之日(2024年1月10日)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期间的相关会后重大事项 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4年1-9月业绩变动情况及说明 | 项目 | 2024 | 年 1-9 | 月 | 2023 年 1-9 | ...
齐峰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4-10-29 18:5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游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AITONG SECURITIES CO., LTD.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 二〇二四年十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 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证券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 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殊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一致。 3-1-1 | 育 明…… | | --- | | 目 录 · | |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 |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 ...
齐峰新材: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2024-10-29 18:55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 22 号)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1-1-1 股票代码:002521 股票简称:齐峰新材 (注册稿) 二零二四年十月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 ...
齐峰新材: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4-10-29 18:55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2 鉴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波动,根据中国证监会《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规 定,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会后事项出具了会后事项承诺函,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披露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 已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的审核,并已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出具的《关 于同意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4〕254 号)。 ...
齐峰新材: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深主板上市的会后事项承诺函
2024-10-29 18:55
会后事项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峰新材""发行人"或"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24年1月1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2月2日出具的《关于 同意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254号)。 2024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三季度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3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 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于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之日(2024年1月10日) 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期间的相关会后重大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4年1-9月业绩变动情况及说明 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公告了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1-9月主要财务数 据如下所示: | 单位:万元 | | --- | | 项目 | 2024 年 | 1-9 月 | 2023 年 1-9 | 月 | 同比变动 | | --- | --- | --- | --- | ...
齐峰新材: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2024-10-29 18:55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1 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 年 1-9 | 月 | 2023 年 | 1-9 月 | 同比变动 | |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255,149.15 | | 271,349.84 | | -5.9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643.35 | | 15,741.00 | | -32.3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损益的净利润 | 9,295.95 | | 15,238.47 | | -39.0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 0.32 | | -31.25% | 2 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32 | -31.25% | | --- | --- | - ...
齐峰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2024-10-29 18:5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峰新材""发行人"或"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24年1月1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2月2日出具的《关于 同意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254号)。 2024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三季度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齐峰新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 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3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本保荐人对于深交 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之日(2024年1月10日)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期间的相关会后 重大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4年1-9月业绩变动情况及说明 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公告了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1-9月主 ...
齐峰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尽职调查报告
2024-10-29 18:5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十月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峰新材""发行人"或"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4〕254 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 作为齐峰新材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会后事项监管要求,本着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发行人 自通过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之日(2024 年 1 月 10 日)至本报告出具日 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说明如下: 之 补充尽职调查报告 一、公司 2024 年 1-9 月业绩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分析 发行人 2024 年 1 ...
齐峰新材(002521)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11 16:07
财务业绩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786,932,975.56元,同比下降20.58%[3]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433,466.54元,同比下降32.38%[3]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7,306,797.43元,同比下降50.31%[6]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5.51亿元,同比下降6.01%[12]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10.76亿元,同比下降31.98%[13]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20亿元,同比增加9.83%[14]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64亿元,同比下降32.35%[13]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22元,同比下降31.25%[13]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毛利率为11.32%,同比下降1.91个百分点[12]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销售费用为1.29亿元,同比下降17.51%[12] 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272,811,240.62元,较年初下降34.36%[6] - 公司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213,717,594.45元,较年初增长75.02%[6] - 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73,677,788.75元,较年初增长134.84%[6] -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48,359,377.20元,较年初增长67.77%[6] - 公司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316,410,000.00元,较年初增长35.32%[6] - 公司合同负债期末余额为35,755,540.35元,较年初增长86.75%[6] - 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4,648,220.25元,较年初增长86.75%[6] - 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为4.86亿元[9] - 公司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为2.73亿元[9] - 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为7.64亿元[9] - 公司期末存货为5.55亿元[9] - 公司期末固定资产为15.23亿元[9] - 公司期末短期借款为5.92亿元[9] - 公司期末应付票据为3.16亿元[9] - 公司期末应付账款为3.50亿元[9] - 公司期末资产总计为51.47亿元[9] - 公司期末负债总计为14.04亿元[9]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资产总额为51.47亿元,较年初增加5.91%[11]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7.43亿元,较年初增加5.01%[11] 现金流量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7亿元[15]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9亿元[15]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2亿元[15]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88亿元[15]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8亿元[15]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2.81亿元[15]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5.3亿元[15]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4.89亿元[15]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1.14亿元[15] 其他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8.92亿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12]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16]
齐峰新材: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深主板上市的会后事项承诺函
2024-09-12 17:08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深主板上市的 会后事项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峰新材""发行人"或"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24年1月1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2月2日出具的《关于 同意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254号)。 2024年8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3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 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于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之日(2024年1月10日) 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期间的相关会后重大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4年1-6月业绩变动情况及说明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公告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 如下所示: 7、发行人的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没有出现对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人 员变化。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 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