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00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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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峰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4-12-09 17:0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海道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HAITONG SECURITIES CO., LTD.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声 明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 股股票 之 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 件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一致。 3-3-1 | 声 明 | | --- | | 目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 |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17 | |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 18 | |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 | 六、本次证券 ...
齐峰新材: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之法律意见书
2024-12-03 20:08
发行进程 - 2023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8日多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相关议案[10][11][12][13][15][16] - 2024年1月10日收到深交所审核通过告知函[19] - 2024年2月19日收到证监会同意批复,有效期12个月[20] 发行数据 - 发行价格原为4.50元/股,调整为4.20元/股[24][26] - 2022年度派现金红利49,468,581.90元[25] - 2023年度派现金红利98,937,163.80元[26] - 最终发行数量65,375,231股,超方案拟发行数量70%[27] - 截至2024年11月28日汇入认购资金274,575,970.20元[30] - 截至2024年11月29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70,410,959.22元[31] 认购情况 - 认购对象为实际控制人李学峰,现金认购[33] - 李学峰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38] 合规情况 - 发行获内部批准授权,经审核同意可依法实施[40] - 发行法律文书、价格、数量及过程合规[40] - 李学峰具备认购主体资格[38][40] 后续工作 - 办理新增股份登记上市及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40] -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0]
齐峰新材: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2024-12-03 20:08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验资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 14261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善通合伙) i Eertil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验资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 14261 号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 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 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 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 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股本为人民币 494,685,819.00 元。2023 年 3 月 6 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 议案。2 ...
齐峰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2024-12-03 20:0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齐峰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54号), 同意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峰新材"、"发行人"或"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作 为齐峰新材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 销商),对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齐峰新材的本 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齐峰新材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符合齐峰新材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
齐峰新材: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024-12-03 20:08
股票代码:002521 股票简称:齐峰新材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 22 号)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全体监事: 李学峰 李安东 李贤明 李文海 宫本高 王新 夏洋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刘永刚 王东明 姚立超 孙文荣 李贤明 姚延磊 张淑芳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全体董事: 李安东 朱洪升 李文海 李润生 | | | | |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2 | | --- | --- | | 目 录 | 3 | | 释 义 | 4 | | 第一节 |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5 | | |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5 | | | 二、本次发行概要 7 | | |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9 | | |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11 | | 第二节 | 本次发 ...
齐峰新材: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03 20:08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4 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 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依据相关 规定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 告书》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齐峰新材: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4-12-03 20:08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5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25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65,375,231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2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274,575,970.2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165,010.98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0,410,959.22 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及承销 费用(不含税)后的剩余募集资金 271,467,562.99 元已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到 账。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 14261 号)。 二、本次募集资 ...
齐峰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11-28 17:19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3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李学峰及一致行动人李润生先生的通知,获悉李学峰先生及李润生先生将其 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已办理了质押业务,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 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 东或第一大股 | 本次质押数 | 占其所持 | 占公司 总股本 | 是否为限售 股(如是, | 是否为 补充质 | 质押 起始 | 质押到 | 质权人 | 质押 用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东及其一致行 | 量(股) | 股份比例 | | 注明限售类 | 押 | | 期日 | | | | | 动人 | | | 比例 | 型) | | 日 | | | | | 李学峰 | ...
齐峰新材: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2024-10-29 18:57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峰新材""发行人"或"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24年1月1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2月2日出具的《关于 同意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254号)。 2024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三季度报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作为齐峰新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 板上市的审计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于深交所上市审 核中心审核通过之日(2024年1月10日)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期间的相关会后重大事项 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4年1-9月业绩变动情况及说明 | 项目 | 2024 | 年 1-9 | 月 | 2023 年 1-9 | ...
齐峰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2024-10-29 18:5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峰新材""发行人"或"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24年1月1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2月2日出具的《关于 同意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254号)。 2024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三季度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齐峰新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 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3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本保荐人对于深交 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之日(2024年1月10日)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期间的相关会后 重大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4年1-9月业绩变动情况及说明 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公告了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1-9月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