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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海股份(002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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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围海(00258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2 19:4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 研究薪酬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并拟定方案[2] - 制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6]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主任委员或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提议可召开[10] - 会议通知及材料提前三天送达,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生效[12] 资料与报告提交 - 职能部门会前提供主要财务指标等资料[8] - 董事和高管提交书面述职报告[8]
*ST围海(00258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2 19:47
经营班子构成与任期 - 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董秘、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组成[4] - 任期3年,期满可续聘[5] 任职要求 - 需5年以上企业管理经历[5] - 特定情况执行期满未逾2 - 5年不得任职[5] 职责分工 - 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对董事会负责[8] - 副总经理代行部分职责,负责具体经营管理[9] - 财务总监负责财务管理工作[9] - 总工程师负责技术管理工作[10] 制度规范 - 实行回避制度,关联交易不参与讨论表决[12] - 涉刑事诉讼等向董事会报告[14] - 公司或高管受批评向投资者致歉[14] 会议相关 - 分例行与临时会议[16] - 研究审议发展战略等问题[17] - 议事表决实行民主集中制[18] 报告机制 - 总经理每季度向董事会和审计委报告经营情况[21] - 重大问题事发当日向董事长报告[22] 考核与薪酬 - 绩效由董事会考核[24] - 薪酬与业绩挂钩[24] 生效条件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7]
*ST围海(00258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2 19:4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 层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 ...
*ST围海(002586) - 筹资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12 19:4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筹资管理办法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筹资行 为,加强筹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筹资成本,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筹资,是指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贷款等方式获得资金的行为。 第四条 筹资环节的主要业务包括: 1、 分析确定公司短期和长期所需资金数量; 2、 编制各种筹资计划; 3、 审批确定筹资方式; 4、 签订各种贷款合同; 5、 办理股票或债券发行登记和注册手续; 6、 委托证券发行代理机构发行股票或债券; 7、 保管未发行的股票、债券,以及公司回购的股票; 8、 定期计算和支付利息; 9、 确定和支付股利; 10、进行相关会计核算。 第五条 筹资活动应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公司筹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1、总体上以满足公司资金需要为宜,应遵从公司的统筹安排; ...
*ST围海(002586) - 重大投资和决策管理规定(2025年11月)
2025-11-12 19:47
投资审批 - 董事会审批一年内购资产金额累计占近一期审计总资产30%以内事项[6] - 董事会审批一年内累计不超近一期审计净资产额50%以内项目投资等事项[6] 投资内控 - 投资内控坚持关键点控制等原则[3] - 投资业务在授权等方面明确分工[4] 投资分析与审批 - 设立投资分析制度,含分析营运资本额等[5] - 对外投资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严格审批[5] 投资资产管理 - 投资资产保管有委托专门机构和自行保管两种方式[7] - 投资资产处置严格审批,经纪人需审定[7] - 投资资产完整会计记录和核算[7] - 购入股票或债券尽快登记于公司名下[8]
*ST围海(00258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2 19:47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连选可连任[4] 战略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5]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9]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除外[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1]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4]
*ST围海(002586)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2 19:47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提名与比例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1]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但不超六年[12]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4] 独立董事补选 - 自提出辞职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14] - 特定情形致比例低于要求,60日内完成补选[1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7]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2] 会议资料要求 - 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5] - 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25] - 2名或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联名要求延期[25]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32] - 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3] 细则相关 - 由董事会制订并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0] - 与法律法规或章程抵触按规定执行修订,报股东会审议[30]
*ST围海(00258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2 19:4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 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 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 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 ...
*ST围海(002586) -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管理规定(2025年11月)
2025-11-12 19:4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管理规定 (2025 年 11 月)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的资金往来,特制定本规定。 一、与关联方资金往来规定 第一条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二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 二、对外担保的财务内控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最大限度保证公司经营稳定性,维护财经纪律, 促使公司对外担保工作合法进行, 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相关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 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第四条 适当的职责分离,担保业务应适当分离的职务主要包括: 1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
*ST围海(00258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19:47
离职通知 -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辞任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董事会[3] 信息披露 - 公司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报告后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3] 职务解除 - 董事因违规等行为经股东会决议可解除职务[4] - 高级管理人员因违规等行为经董事会审议可解除职务[4] 离职要求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需进行工作交接[4] - 公司应梳理离职人员任职期间公开承诺并跟踪监督[4] 义务期限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忠实义务期限为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2年[5] - 董事对涉及公司秘密信息应永久保密或至秘密公开[5]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