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海股份(002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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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围海(00258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2 19:47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 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经营班子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工作,确 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经营班子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四)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章 经营班子人员组成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经营班子由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董事会秘书一名、财务总监 一名、总工程师一名组成。 第五条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 总工程师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营班子人员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 以续聘。 第六条 经营班子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三条 公司经营班子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诚信和勤勉的 ...
*ST围海(00258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2 19:4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 层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 ...
*ST围海(00258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2 19:4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 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下称"战略委员 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 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 ...
*ST围海(002586)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2 19:4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省围海 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 ...
*ST围海(002586) - 重大投资和决策管理规定(2025年11月)
2025-11-12 19:4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和决策管理规定 为保护对外投资的安全完整,最大限度利用公司资源,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 度及会计准则,促使公司加强投资管理和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机制, 依据相关法 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投资决策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相关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 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 公司投资内部控制坚持如下原则: (一)关键点控制原则: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将内部控制落 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 (三)保证公司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 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四)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在设置各个控制点时应合理考虑所得到的收益应 大于控制成本的基本要求,如果无法确认控制点所带来的收益,则应考虑满足既 定控制前提下,使控制成本最小。 第四条 合理的职责分工 对于合法的投资业务,应在业务的授权、业务的执行、业务的会计记录以及 投资资产的保管等方面都有明确的 ...
*ST围海(002586) - 筹资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12 19:4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筹资管理办法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筹资行 为,加强筹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筹资成本,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筹资,是指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贷款等方式获得资金的行为。 第四条 筹资环节的主要业务包括: 1、 分析确定公司短期和长期所需资金数量; 2、 编制各种筹资计划; 3、 审批确定筹资方式; 4、 签订各种贷款合同; 5、 办理股票或债券发行登记和注册手续; 6、 委托证券发行代理机构发行股票或债券; 7、 保管未发行的股票、债券,以及公司回购的股票; 8、 定期计算和支付利息; 9、 确定和支付股利; 10、进行相关会计核算。 第五条 筹资活动应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公司筹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1、总体上以满足公司资金需要为宜,应遵从公司的统筹安排; ...
*ST围海(00258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2 19:4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 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 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 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 ...
*ST围海(002586) -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管理规定(2025年11月)
2025-11-12 19:4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管理规定 (2025 年 11 月)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的资金往来,特制定本规定。 一、与关联方资金往来规定 第一条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二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 二、对外担保的财务内控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最大限度保证公司经营稳定性,维护财经纪律, 促使公司对外担保工作合法进行, 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相关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 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第四条 适当的职责分离,担保业务应适当分离的职务主要包括: 1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
*ST围海(00258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19:47
(2025 年 11 月)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股东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除 非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前,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辞任,应在辞任前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 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 或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者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公司 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拟辞职的董事应当继续履 ...
*ST围海(002586) - 公司章程修正对照表(2025年11月)
2025-11-12 19:46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对照表 |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 | 前款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 | --- | --- | | 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 | 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 | 提起诉讼。 | 股权性质的证券。 | |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 | | | 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 | | | 法院提起诉讼。 | | |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 | 第一节 股东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第三十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 | 第三十一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 | | 持有公司股份的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