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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海股份(002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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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围海(00258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19:4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限制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实控人不得在审议前指定或干预[3] - 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7] - 连续聘任同一事务所原则上不超8年,特殊不超10年[14] 审计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5年不得参与[15] - 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况审计服务期限合并计算[15] 选聘关注事项 - 审计委员会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情形[16] - 关注拟聘事务所近3年执业质量处罚及立案调查情况[16] - 关注聘任期内审计费用变动及成交价与基准价差异[16] - 关注事务所未按要求轮换审计项目合伙人情况[16] 选聘流程 - 选聘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3] 改聘相关 - 明确公司改聘事务所四种情况[19]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约见前后任并评价[15]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独立董事明确发表意见[16] 解聘与终止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日通知[17]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报董事会[21] 选聘时间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20]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及审计进展,违规董事会处理[23] - 事务所及人员六种行为公司不再聘任并扣减费用[23][2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6]
*ST围海(00258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19:47
信息披露制度 - 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2]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特定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5][6]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7] - 信息需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保存不少于十年[9]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0][12]
*ST围海(002586) - 内部审计规定(2025年11月)
2025-11-12 19:47
人员配置 - 公司内审部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4] 工作汇报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内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计划与报告提交 - 内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 内审部实施现场审计后,原则上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内部审计报告[12] 审计通知与反馈 - 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对象发出书面审计通知书,专案审计除外[12] - 内审部自接到公司意见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13] 后续审计 - 内审部应自反馈意见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后续审计[13] 审计重点与频率 - 内审部应将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作为检查评估重点[15]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8] - 内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19] 评价报告出具 - 公司根据内审部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2] 外部审计要求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时,要求其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3] 违规处罚与奖励 - 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内审部提出处罚意见报公司批准后执行[25] - 违反规定的审计人员,报请公司批准后可进行相应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5] - 对有功人员根据审计增收金额给予一定比例奖励[26] 规定修订与生效 - 本规定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8] - 本规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8] 特殊事项审计 - 内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15] - 内审部在重要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16][17][18]
*ST围海(002586)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19:47
市值管理原则与架构 - 目的是引导市场与内在价值一致,实现财富协同增长[4] - 遵循系统性、合规性等原则[4] - 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负责,证券部执行[7] 管理方式与措施 - 可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提升投资价值[11] - 证券部定期监测指标并预警[16] - 触发预警后证券部分析,董事会开展管理[16] 股价下跌应对 - 股价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有两种情形界定[17] - 下跌时应披露公告、评估风险、交流及自愿披露信息[17]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规定和章程执行[19]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9]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9]
*ST围海(00258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2025年11月)
2025-11-12 19:47
信息披露原则 - 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2] - 向特定对象提供已披露信息,其他投资者有相同要求应平等提供[3] - 与投资者沟通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相关会议应网上直播[3] 披露时间要求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5]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应在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16]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6]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应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18] 审计相关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5]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5]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应在年度审计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在年报披露[19] 业绩预告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0] 特殊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4]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的,此后每隔30日公告一次进展[29] - 报送不符合要求的临时报告,需2个交易日内披露符合要求的公告[60] 报告流程 - 定期报告草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工作日内报深圳证券交易所[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事件应在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也应在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32] 人员职责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3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并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39] 交易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重大事项发生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53] - 董事和高管应在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54] 违规处理 - 董事会应收回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内容[55]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依法处理,失职责任人受处分和赔偿[60] - 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60]
*ST围海(002586) - 关联交易管理规定(2025年11月)
2025-11-12 19:47
关联方定义 - 公司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4] - 公司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4] 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权的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5][20]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事项[8] - 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9] 关联交易审议 - 关联交易总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报股东会批准[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报董事会批准[12]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4]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19]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2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可不披露[22]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并披露[22]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以超出金额及时审议并披露[22] 监管处罚措施 - 证券监管机构监管谈话、警告,扣相关责任人全年绩效10%[25] - 证券监管机构责令改正,扣相关责任人全年绩效20%[25] - 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扣相关责任人全年绩效30%并调岗[25] - 证券监管机构立案稽查,扣相关责任人全年绩效40%并降级或降职;罚款则扣全年绩效80%并免职[25]
*ST围海(00258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19:47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的5%,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财务顾问[8] 超计划额度审批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计划投入,超计划额度10%以内(含10%)由总经理批准,10% - 20%(含20%)由董事长批准,20%以上由董事会批准[15] 闲置资金使用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须经董事会批准,且仅限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15] - 每12个月内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累计金额不得超超募资金总额的30% [18]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22]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22] 协议相关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三方监管协议[8]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报交易所备案公告[10] - 商业银行连续三次未履行协议,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0]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使用顺序为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归还银行贷款等[15]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18] - 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报告深交所并公告超募资金使用相关情况[18] 项目差异处理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并披露[19] - 募集资金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且超完成期限,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20] 项目进度报告 - 项目进度延期超6个月,有关部门应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26] 投向变更审批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需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议通过[28]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万元或低于承诺投资额1%,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9] - 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占净额10%以上,使用需保荐机构同意及董事会、股东会审议[30]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后方可使用[32]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部分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32] 审计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33] - 董事会收到内部审计部门违规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3] - 董事会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33] - 经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公司配合并承担费用[34]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披露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因、新项目情况等信息[36] - 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专用帐户资金使用、批准及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37] - 募集资金使用超两年,除披露信息外,还应披露经股东会表决的闲置资金使用计划[37]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随政策法规变化修改补充,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9]
*ST围海(002586)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12 19:47
公司股本 - 公司于2011年6月2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27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144223714元[9] - 公司上市前股东持有8000万股股份[19] - 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认购5300万股,占股本总额66.25%[19]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32]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起12个月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2] 股东权益与监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凭证[4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审计委员会等诉讼[42][43] 公司决策机制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7] - 一年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50%以上项目投资等事项需股东会决定[5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2名[11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9]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83] 财务报告与审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6个月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3个月和9个月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78]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95]
*ST围海(00258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12 19:47
人员与职责 - 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3] - 投资者关系工作由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具体承办和落实[1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培训[14] 活动规则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尽量避免投资者活动[8]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10] - 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不得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16] 信息管理 - 董事、高管接受采访和调研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记录报送深交所备案[9] - 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号码[8] - 实施再融资计划向特定对象活动时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11] 工作原则与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5] - 工作基本原则有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5] 其他事项 - 建立并维护与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媒体等公共关系[15] - 涉讼等重大事项配合提出并实施处理方案[15] - 从事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信息及相关法规[16] - 必要时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16] - 可根据需要选择新闻媒体发布信息[16] - 投资者关系活动建立档案制度[16]
*ST围海(002586) -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19:47
资金管理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1] 资金监管措施 - 财务和审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2] - 不得通过六种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大股东及其关联方[3] 公司与大股东关系 - 公司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要实现“五分开”[3] 大股东侵占处理 - 发生侵占董事会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4] - 董事会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5] - 发现侵占2日内书面报告董事长[5] - 若未清偿到期后20日申请变现冻结股份[7] 制度施行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7]